Ⅰ 教育局都有什麼部門
問題一:教育局的結構是怎樣設置的,都有哪些部門? 教研室、電教館、 基礎教育科 、師范教育科 、人事科、 計劃財務科 、安全保衛科 、體衛藝科 、招考辦
問題二:市教育局有哪些直屬機構?負責哪些部門? 一般來講有市招辦 、 市教科所、 市技裝所 三個直屬單位。
一般來說還會有幾個直屬的學校。
機構設置一般是:
辦公室 人事處 督導室 機關黨委 政策法規處
計劃財務處 勤工檢學 學前教育俯 普教一處
普教二處 職教處 成教處 師訓處 體藝衛處
宣教處 老幹部處 社會辦學管理處 監審處
機關工會
問題三:教育局下設 哪些部門 科室 20分 (一)辦公室(市委教工委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的文秘、檔案、保密、接待、安全保衛及後勤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政務督察督辦、工作調研和信息交流工作;承擔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二)組織處(市委教工委組織部)
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市教育系統黨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管理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市屬學校單位及民辦學校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員教育和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和協 *** 育系統知識分子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全方位目標考核工作;負責黨員幹部因公因私出國政審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統戰工作。
(三)宣傳法規處(學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處)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研究擬定全市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和師德建設規劃;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教育系統雙擁共建活動。負責全市教育改革和發展戰略規劃的擬定、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工作,組織起草全市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承辦教育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應訴等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治校工作。負責制定全市學校德育工作規劃,指導、檢查全市學生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的意見。
(四)發展規劃處
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招生計劃;統籌規劃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建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幼兒園、中小學、職業學校、市屬高校及駐濟函授工作站、自學考試助學機構(含民辦的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撤並、更名和調整的審核報批工作;統籌管理全市教育資源配置,參與全市城市建設中教育設施配套規劃方案的審批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校布局和結構調整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市區教育基建項目的審核上報,負責教育系統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教育統計工作。
(五)學前教育處
統籌管理全市托幼(含民辦托幼)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學前教育的發展規劃、布局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全市托幼園(所)分類定級工作;牽頭制定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的管理辦法,並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幼兒園教育教學改革試驗及成果的推廣。
(六)基礎教育處
統籌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組織和指導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局屬普通中小學(含民辦學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制定中小學招生政策,並協調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普通高中畢業會考的組織工作;負責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工作。
(七)職業與成人教育處
統籌管理全市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負責局屬職業中專(含民辦學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及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含民辦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職業學校(含民辦學校)專業設置和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負責全市社區教育和相關教育機構、高校駐濟函授站及自學考試助學機構的管理和指導工作。負責成教學會、外語學會、社會力量辦學協會、德育研究會的指導工作。
(八)高等教育與師資培訓處
統籌管理全市高等教育、師范教育工作。負責直屬高校(含民辦高校)、師范院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市屬高校專業設置與調整的指導工作;參與制定高等教育發展規劃、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牽頭制定師資培養、培訓的有關措施,管理全市各類學校師資隊伍培養和培訓、進修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教師繼續教育和學歷進修工作。
(九)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
綜合管理各類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教育及特色教育工作;......>>
問題四:教育局都有什麼科室? 以教育部機構設置為例,對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以及地市縣教育廳、局的內設機構具有示範性:
(一)辦公廳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資產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公開、新聞發布、來信來訪、安全保密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司
研究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起草綜合性教育法律法規草案;承辦全國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三)發展規劃司
擬訂全國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承擔高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和高等學校設置標准;參與擬訂各級各類學校建設標准;會同有關方面審核高等學校設置、撤銷、更名、調整等事項;承擔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承擔直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的基建管理工作;承擔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高等學校的安全監督和後勤社會化改革管理工作。
(四)人事司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直屬高等學校、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等幹部人事工作;規劃、指導高等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五)財務司
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的方針、政策;承擔統計全國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有關工作;負責直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預決算、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參與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參與利用國際金融組織等對我國教育貸款的立項工作。
(六)基礎教育一司
承擔義務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方面擬訂義務教育辦學標准,規范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推進教學改革;指導中小學校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
(七)基礎教育二司
承擔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擬訂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和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文件;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國家課程教科書,推進課程改革;指導中小學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
(八)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承擔職業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擬訂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和教學基本要求;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准;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教材建設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養培訓工作;承擔成人教育以及掃除青壯年文盲的宏觀指導工作。
(九)高等教育司
承擔高等教育教學的宏觀管理工作;指導高等教育教學基本建設和改革工作;指導改進高等教育評估工作;擬訂高等學校學科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文件;指導各級各類高等繼續教育和遠程教育工作。
(十)教育督導團辦公室
擬訂教育督導的規章制度和標准,指導全國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各地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發布國家教育督導報告;組織開展全國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承擔國家教育督導團的具體工作。
(十一)民族教育司
指導、協調少數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統籌規劃少數民族「雙語」教育工作;指導中小學生民族團結教育;負責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十二)師范教育司
規劃、指導全國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擬訂教師教育標准和各級各類師范院校培養目標、規格及師范教育基本專業目錄;指導師范教育教學改革和師資培訓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准並指導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
(十三)體育衛生與藝......>>
問題五:教育局有什麼職能 教育局的主要職能: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結合本轄區實際研究制定本轄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各項計劃,實施辦法和補充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管理和指導本轄區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指導、協調各行業、各部門的教育工作。
(三)規劃、協調指導各類學校的教學改革工作;負責指導開展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指導我區教育綜合改革工作。
(四)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本地各類學校的開辦、撤銷和合並及其專業設置的審核或報批;統籌協調和指導社會力量辦學。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拔款、教育基建投資政策;統籌安排教育費附加、教育專項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檢查、指導學校教育事業經費的使用情況;監督審計所屬單位的教育事業經費。
(六)負責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指導學校思想品德、體育、衛生、藝術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高中畢業會考工作。
(七)規劃、指導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負責並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八)指導各類學校教學設施、儀器、圖書資料的配備;指導管理本區教育系統的勤工儉學、校辦產業工作。
(九)負責教育事業統計調查,以及統計信息的管理與服務;指導教育學會、協會等社團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負責教育局所屬單位黨組織的建設、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使用、培訓、考察、任免、監督、領導幹部;負責對局系統黨員的培訓,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指導。
(十一)負責教育局所屬單位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局系統統戰、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宣傳、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系統工會、共青團和婦女工作。
(十二)負責轄區學校的穩定、安全保衛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處理突發事件。
(十三)受 *** 委託,管理教育督導室。負責制定教育督導工作的規章和制度,監督、檢查、評估有關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對國家有關教育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
(十四)負責語言文字和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
(十五)承辦 *** 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問題六:教育局都有什麼部門的?都管什麼的? 主要是管理各個學校的,上學,升學呀,老師呀,都是他管。
問題七:教育局有什麼職位 30分 教育局其主要職能是: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地方教育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研究、擬定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指導協 *** 育規劃的實施。
3、綜合管理全市的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
4、負責全市教育督導與評估。
5、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的改革,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6、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專項撥款的政策,起草相關規定;統籌安排全市教育附加費、教育專項經費;歸口管理局屬單位的教育事業經費、固定資產和基本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檢查、指導、審計各學校教育經費的安排和使用情況。
7、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並指導學校教師隊伍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
8、歸口管理全市學歷教育及其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
9、歸口管理全市教育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及同港、澳、台的交流工作。
10、規劃並管理全市教育統計資料、教育信息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11、負責制定局直單位黨的建設工作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規劃,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幹部。
12、協助市紀委(市監察局)做好教育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13、承辦市委、市 *** 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育局職位及其職能
一、教產管理中心
1、編制和實施我市勤工儉學、教育產業、學生勞動實踐基地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撰寫年度工作報告;
2、負責勤工儉學、教育產業的財務、統計報表工作;
3、負責監督勤工儉學、教育產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工作的檢查和整改;
4、組織指導從事勤工儉學、教育產業、學生勞動實踐基地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5、建設好學生勞動實踐處地,服務於素質教育,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創造有利條件。
二、裝備辦
1、為全市各學校實驗室配備教學儀器;
2、對教學儀器的使用進行管理,對實驗教學進行指導;
3、為全市各學校圖書館室配備圖書,並依據遼寧省圖書館規程對圖書館室的管理予以指導;
4、定期對實驗員和圖書管理員進行培訓,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九)招生辦
1、高校的招生考試工作:報名、體檢、組織考試、填報志願、成績發放;空飛、民航招生;
2、全國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工作:報名、填報志願、組織考試、成績發放等;
3、全國成人自學考試工作:報名、專業選擇、組織考試、成績發放、轉籍、實踐環節報名、組織論文答辯、辦理畢業等;
4、高中會考工作:報名、組織考試、成績發放、補考等;
5、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報名、填報志願、組織考試、評閱試卷、錄取等。
三、督學辦公室
1、統籌規劃、組織實施督導工作,擬訂教育督導實施方案;
2、對普及義務教育和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
3、對學校以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辦學方向、辦學條件、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
4、對下級人民 *** 及其有關部門、本級人民 *** 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
5、辦理本級人民 *** 交辦的其他教育督導方面的工作。
四、職成教科
負責制定全市中等職業技術教育與成人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專業設置、教學教研、學籍管理及就業安置工作;結合農村教育綜合改革,指導鄉鎮......>>
問題八:教育局的處級幹部是什麼職務 教育局,處級就想當於教育局機關內部一些分管部門的頭,或是直副頭,或是直屬學校的校長,或是低於地級縣份上的教委老大或副職(其中分正處和副處)
問題九:教育部門都包括哪些單位,他們怎麼組成一個整體? 教委就是教育局
教育部門包括 教育局 和各類學罰教育學校(大學、中學、小學) 技能培訓學校(高等職業中專、中等職業中專、技校) 師資力量教育學校(教師進修學校)
他們組成一個整體是這樣的:教育局(教育廳) 負責各類學校班子成員的任免 教育局的各個部門 具體指導各類學校某一方面的工作(比如編制、職稱、紀檢、法制教育、德育教育、招生等) 學校負責具體教學任務
問題十:進教育局需要是公務員嗎,待遇怎麼樣,都有什麼部門 目前來看,在教育局工作的人員有2種,一種是正式的公務員,他們有公務員編制,這個編制必須通過公務員考試才能獲得,或者你本身就是其他單位的公務員,調到教育局工作;第二種就是合同工,也就是派遣人員,不是正式公務員,沒有編制,這種員工工資待遇要比正式低,至於低的程度每個單位是不一樣,沒有晉升的機會。福利待遇基本一樣,比如節假日,法定假日單位分的福利待遇。
教育局的部門很多,比如辦公室,組織處,宣傳法規處,學前教育處,發展規劃處,基礎教育處,職業與成人教育處,高等教育處等等,新人進去就是做一些基礎工作,等你工作熟練了,對工作流程和相關事業熟悉了以後會做一些比較專項的工作。
Ⅱ 學籍歸教育局哪個科
法律分析:學生的學籍都是教育局學籍科統一管理的,各個學校都按照要求上報學籍到教育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十四條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領導和管理教育工作。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國務院領導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高等教育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
Ⅲ 去教育局咨詢孩子上學問題,找哪個部門
在回答孩子上學問題時,應該先到當地的教育局相關部門查詢,包括學前教育科、學校學籍管理科、少年宮或者通信辦,以及專門負責招生的招就處等等。
一般情況下,孩子上學安排應該是由該地區的教育局負責安排的,所以當你想買查孩子上學方面的情況時,最好先到當地教育局咨詢,詢問相關部門有哪些,具體負責什麼工作和在哪裡,然後去相應的部門咨詢。
第一步:首先,父母應該在當地的教育局或者學校學籍管理部門了解孩子上學的相關情況。 例如:哪些孩子可以入學,哪些孩子不能入學,有哪些學校的補充招生,有哪些學校的就業招生等等,只有了解了這些情況,才能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進行學校的選擇。
第二步:然後,如果父母有選擇某個學校的意向,那麼就需要去該學校的招就處進行咨詢了解。一些學校會有學校特色,比如:是否有文體素質課程,有無思想政治課程等,這樣就可以根據家長和孩子的實際情況進行學校的選擇。
第三步:最後,當孩子選擇了學校之後,就需要去學校的招就處進行注冊和報名方面的手續了,一般來說,需要提供孩子的身份證、型族粗護照以穗此及本人的相關證明以及家庭出入境證明,如果孩子是外國人,卜鎮還需要提供有效的外國停留許可證等。
綜上所述,要去教育局咨詢孩子上學問題,一般可以先去學前教育科、學校學籍管理科、少年宮和招就處等部門詢問,了解在當地學校招生情況和相關政策,以便根據家長和孩子的實際情況進行學校的選擇。報名時,還需要提供孩子的身份證、護照以及本人的相關證明以及家庭出入境證明,如果孩子是外國人,還需要提供有效的外國停留許可證等。
Ⅳ 教育局那個部門是管學生學籍的
轉學時在縣教育局應該找教育科蓋章,教育科管理全縣學生的學籍。中小學生辦轉學手續及申請轉學的條件1.外省市戶口學生遷入本市並准備在本市就讀轉學手續:須持學生本人遷入本市常住戶口登記-卡和原就讀學校出具的轉學證明(高中學生須帶本人檔案),向戶口所在地管片學校申請。因管片學校班級容量過大不能接收的可與其他學校聯系。2.從境外、國外回到本市就讀轉學手續:須持學生本人本市常住戶口登記卡和原就讀學校出具的有關學習證明,向戶口所在地管片學校申請。3.學生隨家長實際居所離學校過遠(乘公交車單程趙不小時以上),在原校就讀確有困難轉學手續:家長向原就讀學校申請,原校簽署同意轉出並在「轉學聯系表」上加蓋公章。學生家長持「轉學聯系表」和有關證明材料到新居住所所在地管片學校聯系,管片學校簽署同意接收並在」轉學聯系表」加蓋公章。家長把雙方學校均同意的「轉學聯系表'送回原校,由原校為其開具「轉學證明」。學生持「轉學證明」到接收學校就讀。
Ⅳ 教育局怎麼核查學生戶口本
戶口不在本地,可以在本地上學。但是要在當地公安機關辦理暫住證或者居住證,以證明居住的實際情況。當然,教育部門會對常住戶口、暫住的名額配比上進行考量,本地戶口會更加有利。
流動人口的孩子雖然可以在異地上學,學籍檔案並不是每個地方都可以調出調入的,所以還得考慮以後享受哪裡的生源政策,哪裡參加考試。
戶口不在本地作為外來務工和進城務工人員子女能上小學。
孩子的戶口不在本地,只要符合就讀條件,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地工作或居住,可以在本地上學。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
外來務工和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到市區小學、初中就讀,須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市區經商或務工證明(經商人員出示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務工人員出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1年或1年以上勞動合同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憑證)、在市區租房協議、水電費發票等證明材料。
非本市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還須提供學生家庭戶口簿、父母的身份證、經我市公安部門簽發的有效居住證或臨時居住證等證明材料,升入初中就讀的,還應出示流出地學校發放的《小學畢業證書》。
符合上述條件學生的相關材料,需經原施教區學校初審後報教育局普教法制科審核確認,按就近入學的原則,到相應的施教區公辦學校就讀。市區有關小學、初中要切實做好外來人員和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工作,保證他們享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拓展資料】
異地就學的程序:
1、幼兒上學:在異地上學現在沒有規定不允許,因為幼兒教育不需要學籍,現在學生一生只有一個學籍,要從一年級開始的,所以幼兒園上學在外面沒有任何限制,可以自由選擇。
2、借讀:如果是臨時的工作,不打算長期在這個地方住,所以孩子也就沒有必要長期在這里上學,也就是臨時的上學,可以不轉學籍,也就是借讀生,這樣要繳一些費用的。許多地方也有農民工子弟學校,也不需要學籍的,只要繳一部分費用。
3、跨學區上學:也就是說,應該在A區上學的孩子想到B區去上學叫挎學區上學,只要提出轉學申請,原學校同意,B學區的學校願意接收,原學校把電子學籍轉出即可。
4、從幼兒到一年級進入學校:要在異地上學必須在當地有相對穩定的工作,有房產證明(一般是在2年以上的房產)或務工或經商證明,學籍號必須還回戶籍所在地去取,現在都是電子學籍,學籍隨著戶籍的,必須把的學籍從戶籍所在地轉過來,再找到接收學校,按學校要求辦理即可。
5、轉學:正在戶籍所在地上學要轉到其他地方,這樣就必須要寫轉學申請,說明原因,經過戶籍所在地學校的同意蓋章,把電子學籍轉出,轉入地的學校接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