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教育培訓機構的不良手段有哪些
一、虛假、誇大宣傳,教育服務承諾不兌現。有些學校的宣傳和實際情況不完全相符,甚至在招生簡章中將其他學校的圖片「移花接木」,變成自己學校的宣傳內容,也有的將破舊的校內建築圖片通過電腦「美化」處理後進行宣傳。在招生時,學校的宣傳故意將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網路教育、自學考試等混為一談。有的學校向學生和家長承諾,多麼好的軟硬體,多麼好的校園環境,多麼好的學習和生活條件,如不滿意全額退費等等,學生到校後一切都變了。
二、掛靠國辦大學的非學歷教育機構問題仍然嚴重。打著國辦大學旗號招生,多在校外以培訓中心或自考部等形式出現,有的完全把國辦院校的軟硬體和照片用於招生宣傳,實際上卻與國辦院校沒有任何直接的關系,學生一般享受不到國辦院校的資源。這些機構自身的軟硬體水平也根本達不到辦學條件,卻聲稱可以得到「正規」的畢業證書,其實並非所然。
三、無證辦學,無照經營。有些辦學機構未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批,有的超范圍辦學,本是培訓機構或中等教育機構也開辦高等教育,有的被掛靠的國辦高校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經被掛靠,雙方沒有合作關系,名稱被盜用。
四、以「補錄」、「擴招」、「計劃外招生」為名,蒙騙、誤導學生。學生及其家長對「補錄」、「擴招」、「計劃外招生」等詞多是一知半解,一些教育機構和招生中介人員利用這一點,大肆採用「陷阱」性宣傳,如:我們是普通高校,有招生代碼,國家承認學歷,現面向全國擴招,總分達到多少的考生均可報名等等,甚至就連錄取通知書的信封也仿製計劃內招生的信封,這些學生到校後或需要更長一段時間才會發現,他們都是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學生。
五、為留住學生挖空心思。為了新生不流失,個別民辦高校不給學生了解學校的機會和時間,有些學校以保護學生安全為由,不讓新生出校,不允許老生提前回校,更加嚴重的是,利用所謂的「校衛隊」威脅和控制新生。
六、退費問題是一大焦點。民辦高校退學退費問題是投訴的一大焦點,主要存在三種情況,一是學生入校幾天後,發現學校軟硬體水平與簡章中的宣傳差距很大,想退學重新選擇學校;二是學生在入學後的一段時間內,又收到普通高校的錄取通知書,要求退費後到普通高校就讀;三是學校均按學年收取費用,學生在就讀一個學期後,如果退學,費用分文不退。
七、教育項目未經審批或備案。一些教育機構向社會發布的教育項目在沒有經過相關主管部門的審批或備案的情況下,便公開面向社會招生,尤其是出國留學、中外合作、培訓輔導等方面,蒙騙學生和家長,而家長不知從什麼渠道可以查詢學校辦學資質,事前維權意識淡薄,事後則大為抱怨。
八、不擇手段,賺取不義之財。不法分子利用學生和家長不懂教育政策,冒充國家招生工作人員,以所謂的軍校地方招生、計劃外招生、定向委培生、點招、小計劃、內部指標、機動指標等為誘餌,稱只要交錢,再低的分數也能上國家統招高校等,不擇手段,捏造招生信息、騙取不義之財。
九、招生人數不足開班,強迫學生轉專業。一些民辦高校開設了很多專業,由於多種原因,學生所報的專業人數不足開班,學校便要求學生轉學其他專業,學生不想轉時,學校就以各種理由進行刁難,想退學退學費更是難上加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