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教育局局長叫什麼名字
教育局局長的職責如下:
1.根據黨和國家以及上級黨委、政府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制定本局近遠期工作計劃和工作措施,並負責對落實貫徹情況進行指導、檢查、督促等工作,對本局各項工作負總責。
2.組織協調各位副局長和各科室,經常深入實際,搞好調查研究,深化教育改革,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不斷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
3.參與教育經費年度計劃的制訂,檢查督促教育投入的情況,搞好本級教育經費的管理、使用,指導學校基本建設、條件裝備等工作。
4.指導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統籌協調勞動工資、人事管理、招生考試以及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程序,做好學校幹部的考核和管理工作。負責師范類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
5.主持召開局務會議,聽取各項工作匯報,討論決定重大議題,總結布置工作,抓好本局各項管理工作。
6.實行政務公開制度,指導校務公開工作,加強廉政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