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教育局通報班主任索賄,對其給予怎樣的處罰
教育局通報班主任索賄,對其給予怎樣的處罰?具體如下:
一,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做降級處分並且調離教師崗位
如今對於賄賂受賄等現象基本上無論是什麼行業什麼性質,國家以及地方政府都十分重視,畢竟賄賂是一種腐敗的前兆,通俗點說就是收錢辦事,受賄者通常具有在某領域有某些特權,恰好是“給錢辦事”亦或是“收人錢財替人消災”等,而華北油田十二處學校一位教師仗著職權,向人們玩起了賄賂與受賄的游戲,當然具體事項大家可以去看看更為詳細的報道,而經人舉報,教育局對該教師採取黨內嚴重警告,並且做降級處分,與此同時調離教師崗位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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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教育局違規去哪舉報
法律分析:教育局行政不作為去政府的上一級主管部門投訴,投訴教育局行政不作為可以通過電話或者是直接向政府的上一級主管的部門來進行一個投訴,而且如果是行政部門類型的投訴行為的話,可以先向政府的信訪局來進行一個舉報,在這種情況之下都不會受到打擊報復,因為可以匿名舉報。如果政府職能部門行政部作為,可以向不作為政府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投訴。如果是行政部門的行政不作為,可先向政府信訪局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二十五條 第一款 行政行為的相對人以及其他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提起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 第十二條 第(五)項 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投訴,具有處理投訴職責的行政機關作出或者未作出處理的,屬於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
C. 柳州教育局發聲明抵制「變相行賄」老師,對於收賄的老師該如何處置
對受賄的老師應該提出批評,讓該老師下崗,調離工作崗位,取消教師資格證,學校不再錄用。
嚴肅處理,提出批評。
老師已經犯了錯誤,收了家長的賄賂,這樣的風氣非常不好,別的家長就會跟著學,最後老師就變成不收紅包,就會找學生茬。這樣的老師沒有師德,學校就應該嚴格管理,要對這個老師進行嚴肅處理,把老師辭退,永不再錄用這個老師。教育局應該取消這名老師的教師資格證,因為這名老師已經不配當老師了,收家長紅包的老師不可能只收一次,肯定收了很多次,所以這樣的老師德不配位,他不適合在教師的崗位上工作。學校必須要進行嚴格管理,要整頓校風校紀,老師收家長紅包的事,要進行嚴肅的批評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