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現代教育管理 什麼是教育管理體制
教育管理體制是一個國家在一定的政治、經濟和文化制度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對教育事業進行組織管理的各項制度的總和,教育管理體制是整個教育體製得以構成和運行的保障,它對學校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和發展的方向,速度,規模有直接的影響。它涉及教育系統的機構設置、職責范圍、隸屬關系、權力劃分和運行機制等方面,其外延包括以教育領導體制、辦學體制和投資體制為核心的一系列教育制度。
分類
高等教育
早在1985年頒布的《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中,最初提出了對我國高等教育管理體制進行改革的思想。1990年代初,國家即開始了這方面工作的探索,1992年揚州工學院、揚州師范學院、江蘇農學院、揚州醫學院、江蘇商業專科學校、江蘇水利工程專科學校和國家稅務局揚州培訓中心等7個單位合並組建了揚州大學,作為我國高校合並的第一例,標志著我國高校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啟動。1994年、1995年、1996年,原國家教委召開了3次高教管理體制改革座談會,規范地提出了在實踐中形成的五種改革形式,即「共建」、「合作」、「合並」、「協作」和「劃轉」。1995年7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教委《關於深化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意見》提出,要著重抓好高等教育管理體制的改革。其目標是,爭取到2000年或稍長一點時間,基本形成舉辦者、管理者和辦學者職責分明,以財政撥款為主多渠道經費投入,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兩級管理、分工負責,以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為主,條塊有機結合的體制框架。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配合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教育部、財政部、國家計委等有關部門在各地的配合下對國務院部門(單位)所屬學校集中進行了三次大的調整,基本上解決了部門辦學體制問題,高教管理體制改革取得了歷史性的重大突破。這三次調整分別是:1998年7月,對原機械工業部等9個撤並部門所屬院校的調整;1999年上半年,對原兵器、航空、航天、船舶、核工業等五大軍工總公司所屬院校的調整;2000年上半年,對鐵道部等49個國務院部門(單位)所屬院校進行了調整,其中一部分劃歸教育部管理或與教育部的學校合並,大部分實行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為主。
農村教育
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基本觀點,就是要把「農村教育農民辦」轉變為「義務教育政府辦」。不能再打著辦教育的旗號向人民亂收費了。 在廣泛調查研究和充分試點的基礎上,2001年5月,國務院作出了《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並於6月召開了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一把手請到北京來,統一思想,對改革和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進行了部署。這一改革的主要內容是:農村義務教育實行在國務院領導下,由地方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通過體制的調整與完善,實現兩個改變,也就是把主要向農民收費集資辦學改變為主要由政府財政出資辦學,將農村義務教育由以鄉鎮為主管理改變為以縣為主管理。只有把教師的管理權和教師工資的發放收到縣上來,才能把住教師進口關、質量關、編制關。對貧困地區、中西部地區教師工資實行專項轉移支付,一定要確保,中間不能剋扣,都要發到縣里,把工資直接打到教師的銀行賬戶上,讓他們能按時領到工資。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可以說是我國教育體制的一項意義重大的變革。
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普通教育的繁榮景象相比,我國特殊教育仍處於相對滯後的欠發展狀態。從管理體制看,多部門辦學的鬆散格局不利於資源的優化整合,也不利於發揮普教優勢。為此,必須在戰略規劃方面,強化政府行為,增強其宏觀調控能力;在戰略實施方面,突出教育部門的主管功能,集中整合、統一管理;在運作機制方面,在現有的「公辦」為主的特殊教育領域引入競爭、責任機制,發展和培育多元化的辦學模式。
學前教育
面前我過學前教育管理體制處於起始階段,只有部分地區在嘗試這方面的試點。學前教育體制包括投入體制、辦學體制、管理體制等。當前加快學前教育發展,解決體制問題尤為重要,它是破解學前教育難題的關鍵。到目前為止,國內沒有人對我國學前教育發展過程中出現的體制模式進行綜合分析研究,為了弄清楚目前我國學前教育發展中有多少種體制模式,本文綜合研究,指出了我國存在幾體制模式,為當前各級地方政府大力發展學前教育提供選擇和參考。
2. 幼兒園教育應該優化哪些機制體制
近年來,我市兩級政府對幼兒教育工作非常重視,相繼制訂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在完善基礎教育管理體制、加大農村教育投入;優化學校布局、合理配置硬體資源;加強薄弱學校師資、促進校際軟體均衡;深入關心弱勢群體、保障特殊學生平等受教育權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目前我市幼兒教育總體水平還不高、發展不平衡等現象還仍然存在,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需求還不相適應,尚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深層次問題。
一、我市學前教育管理體制、運行機制中主要存在問題
(一)對學前教育的整體規劃欠合理。一是由於對學前教育的性質、功能、目標的認識存在偏差,造成了對我市學前教育事業的發展缺乏專門領導、計劃保障和政策規范等整體規劃。二是對城鄉學前教育發展缺乏合理規劃,造成了城鄉間的不平衡。主要體現在優質幼兒教育資源大都集中在城市,而農村幼兒園辦學質量相對不高。而且,農村大量集體辦的或個體民辦幼兒園,盡管這是目前學前教育的主體,但管辦分離後,集體、民辦幼兒園大多自主投資、自主經營,比較之下問題較多。三是對公辦園、民辦園的共同發展缺乏合理規劃,缺乏良性競爭機制、合理補貼機制。由於公辦園、示範園總體上具備了優越環境、保障資金、完善教學設施、規范管理等條件的優勢,成為家長首選的買方市場;由於與公辦園間缺乏公平競爭機制,且許多民辦園經營成本相對較高、獲得資金較難等,久而久之造成了公辦園、民辦園之間更大的差距。
(二)我市的幼兒教育管理體制不夠理順。一是目前市外經貿幼兒園等有條件的部門、系統舉辦幼兒教育狀況仍然存在,由此產生了多頭管理問題,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我市的幼兒教育管理體制的一體化。二是縣區一級的教育行政部門由於人員、經費等實際問題,對民辦學前教育機構管理不力、熱情不高,即使有人管也是兼管,眼睛往往只是盯著幾所公辦幼兒園,對大量的民辦幼兒園根本顧不過來。因而村一級民辦幼兒園面臨巨大的市場壓力,很容易陷人資金少、師資差、教育質量低、生源缺的惡性循環之中,至使農村有些地方學前教育質量不高,幼兒入園率還相對較低。三是由於老小區配套幼兒園的歸屬和性質問題還不能得以妥善解決,形成了阻礙我市幼兒教育發展中的歷史遺留問題。此外,由於法律法規不健全,目前家庭作坊式的無證辦園存在著諸多安全隱患問題。
(三)對學前教育的經費投入不夠。一是我市用於對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學前教育的經費很少。由於沒有剛性的規定以及對學前教育重要性認識較為淡薄等原因,對學前教育的投入很少,大多隻是對公辦幼兒園給予一些差額補貼,農村幼兒園基本上很少給予補貼。對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學前教育的經費不足,造成了我市學前教師收入普遍不高,而編制外的幼兒教師工資待遇大部分比較低。二是對民辦的學前教育扶持力度不夠,民辦教育法規和政策往往難以得到充分落實。當前,我市的民辦幼兒園由於工資待遇、職稱評定、職後培訓、信息服務等方面的落後,總體上缺少優質教育資源,缺少吸引力,絕大部分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不會把民辦學前教育機構作為自己對工作崗位的首選;是缺少創辦時期的資金投入,致使場所難以達標、教學設施較簡陋、幼兒活動材料較為匾乏;政府職能部門對民辦與公辦的學前教育機構有時並非一視同仁,給民辦園辦學帶來種種困難。
二、完善我市學前教育管理體制、運行機制的建議
(一)要增強政府責任意識,完善對學前教育規劃體系建設力度。雖然我市學前教育是走「堅持誰主辦誰投入的原則,多渠道籌集學前教育的辦學經費」、依託市場發展的路子,但政府辦學仍應成為學前教育的主導,只有政府在政策和措施上大力扶持學前教育尤其是民辦學前教育的發展,我市的學前教育才會有較大的改觀。因此建議:一要增強責任意識,切實做好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工作,實行正確決策和統籌規劃,確保學前教育的投入,在財政性教育經費預算中安排學前教育經費專款專用,並逐年增長。要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幼兒教育事業發展目標實施意見》,在建設用地、立項與減免稅收、建設費用等方面制訂各種優惠政策。二要不斷健全對學前教育管理的地方規章,在擴大辦園自主權的同時,通過辦學規章來規范各類幼兒園的教育行為。要建立學前教育事業發展基金和園長基金,對社會力量舉辦的學前教育機構,在等級評定、教師培訓、職稱評定、表彰獎勵等方面與公辦學前教育機構享受同等待遇。學前教育機構的公用事業費(水、電、煤氣、場地租金等費用)執行中小學校的標准。新建、改建、擴建的學前教育機構繳納的相關費用,參照中小學校標准執行。三是要扶持優質公辦幼兒園通過名園辦民園、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辦學,擴大辦學規模,建立「面向市場、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的管理體制,實行園長負責制和教職員工聘用制。此外,要鼓勵學前教育機構改善辦學條件,對學前教育機構使用自有資金或貸款投資更新設備、改善辦學條件,給予適當的投資補貼,經費由市學前教育專項資金負擔。
(二)要建立合理的財政補貼機制,為不同性質學前教育機構的公平競爭提供條件。民辦園在學前教育事業發展過程中充分發揮了作用,為社會做出的貢獻是有目共睹的,而且已成為目前學前教育的主體。對大量的、小規模的民辦園存在的問題必須高度重視,下大力氣幫助他們規范辦園、發展壯大,才能推進整個學前教育事業的發展。要保證公辦、民辦幼兒園有平等的發展主體地位,在審批註冊、分類定級、教師培訓、職稱評定、表彰獎勵等方面,給予民辦教育機構與公辦學前教育機構同等的待遇,一視同仁、公平公正。要加大對公共教育資源的投入,努力改善辦園條件,要縮小公辦園、民辦園在辦學條件上的差距。公共教育資源是由全社會的勞動公共積累或歷史遺留下的非市場機制配製形成的公共財產,包括稅收和各種政策資源。民辦園應當「自籌資金」,但並不排除利用政府籌集到的扶持資金和公共教育資源。我市要對民辦幼兒園加強扶持,使其辦學條件和管理水平上個台階,就能使整個學前教育事業前進一大步。要通過辦學收費成本化,盡量提高民辦園教師的收人。政府要與家長共同出資,形成合理的、城鄉基本平衡的收費價格標准。
(三)要進一步推進辦園體制改革,充分發揮公辦園的示範引領作用。一要建立健全學前教育教研機制。建立縣(市、區)、鎮、園三級教研體系,根據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確立以兒童健康全面發展為本的教育理念,進一步加強幼兒園教育教學研究,積極推進幼兒園課程改革。市教育行政部門要通過對學前教育教研項目進行立項、評估等制度,公開向全市學前教育機構進行教研項目招標,所需研究經費由市學前教育專項資金負擔。二要充分發揮優質學前教育機構的示範作用。發揮等級幼兒園在辦學理念、教育管理、隊伍建設等方面的示範引領作用,每個縣(市、區)至少辦好一所以上省一級幼兒園,使其成為全市課程改革、教育研究、師資培養的基地,發揮其對薄弱園所的指導作用和在區域學前教育中的輻射帶動作用。在以公辦為示範、民辦為主體的多元辦學體制基礎上,加快鄉鎮中心幼兒園的建設,並且選取民辦幼兒園中的佼佼者作為民辦學前教育機構的典型。鼓勵和扶持優質學前教育機構承擔市、鎮教科研推廣任務。三要促進學前兒童身心全面發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以游戲為基本活動,保育與教育並重,培養幼兒健康活潑、好奇探索、文明樂群、自主自信、有初步責任感等基本素質,促進學前兒童全面和富有個性的發展。建立家園聯系制度,開展多種形式的早期教育宣傳、指導等服務,及時與家長溝通學前兒童的發展情況,促進家庭教育質量不斷提高。四要由公辦園與民辦園實行聯合辦學,以名園帶民園,在教學管理、師資培訓等方面進行實質性聯合,一方面擴大優質學前教育資源,真正發揮示範園在辦學各個方面的示範作用,另一方面也有利於公辦園積累有關市場發展的經驗,增強競爭意識。就是說,公辦與民辦幼兒園要注重結合與互補,還要積極探索股份制辦園、優質民辦幼兒園連鎖辦園、規模化集團化運作的模式,以提高辦學效率。在城市要構建社區、幼兒園互動的早期教育體系,依託社區由政府、房產商和業主多方辦學或聯合辦學,小園化、多樣化,以適應不同層次人群的需求。
(四)要理順學前教育管理體制,不斷優化資源的合理配置。教育行政部門作為學前教育的主管部門,要切實組織實施學前教育發展規劃、相關政策。要負責各類幼兒園的許可、管理和督導工作,還要考慮園長、教師的職前職後培養培訓、考核和資格審定、職稱評定,開展學前教育的科學研究等。要理順學前教育的管理體制,落實以教育教學輔導網路管理和鄉鎮中心幼兒園為龍頭的業務管理體制,逐級健全管理網路。鄉鎮中心幼兒園或示範幼兒園要切實承擔起全鄉鎮幼兒園的業務指導和管理工作,定期進行有關業務的培訓和檢查,通過組織教研活動和送教下鄉提升村一級幼兒園的業務水平。教育行政部門應做大量的指導工作,首先必須依法治園,提高園長依法辦園的自覺性,從而實行法制化、規范化管理。同時要加強教育評估,由教育部門、學生家長共同參與評估,建立起以評估為手段與導向,以家長為主體的社會化監督機制。還應按檢查與評估的結果給幼兒園劃分檔次(而不是以公辦、民辦劃分),表彰先進幼兒園,設立獎勵基金,並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敦促調整改革甚至撤消不合格幼兒園。要建立健全學前教育督導制度。將學前教育考核指標納入鎮區教科文衛辦(教辦)年度目標管理體系,進一步提高學前教育普及水平和保教質量。
此外,要建立學前教育行業性組織,教育行政部門在業務上予以指導。鼓勵學前教育機構按照自願發起、自選會長、自籌經費、自聘人員、自主會務原則,建立全市學前教育行業協會,促進全市學前教育機構自主管理、規范自律。行業協會作為學前教育機構利益的代表,以服務和規范學前教育發展為目的,制定學前教育行規行約,協助政府制定、修改行業標准,維護市場秩序,加強會員和行業自律,抑制不正當競爭。
3. 如何做好高質量的學前教育
1、於建立和完善學前教育體制機制。
要重點落實投入保障機制,建立和完善學前教育財政投入機制,從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出發,不斷提高學前教育投入水平,切實保障學前教育經費在教育經費中的合理比例。
2、進行學前教育成本核算,建立和完善學前教育成本分擔機制,確保學前教育優質資源的供給和高質量運行。
要建立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關鍵在於落實政府責任。要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的制度優勢,全面落實國務院領導、省市統籌和以縣為主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確保責任到位、作用到位和成效到位,防止責任脫節、工作脫節和發展脫節。
改善學前教育制度
1、充實隊伍,強化師資。
幼兒是嬌嫩的花朵,幼師是護花的園丁。必須擴大充實幼兒教師隊伍,完善學前教育師資培養培訓體系,辦好中等幼兒師范學校和高等師范院校學前教育專業,建立幼兒園園長和幼兒教師培訓體系。
2、加大投入,保障經費。
2013年,學前教育經費佔全國教育經費總量比重一直在1.2%至1.3%之間徘徊,遠低於3.8%的世界平均水平。必須將學前教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新增教育經費要向學前教育傾斜,今後3年要有明顯提高,為破解入園難鑄牢「資金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