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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職成科負責什麼

發布時間: 2022-02-27 17:43:08

教育局是干什麼的

國家教育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全國教育事業的具體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定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擬定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組織、指導、協調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教育體制改革和辦學體制改革的實施。

(三)負責全國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會力量辦學),協調、指導、監督區、縣(國家)及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國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國中小學校長資格認定;參與制定全國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師范院校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

(五)統籌管理本部門的教育經費;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貸款、教育收費和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規章和辦法;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國家確定的教育經費增長的原則,監測各區、縣(國家)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對全國教育基本建設和局屬教育事業單位經費及國有資產進行管理;指導全國教育系統內部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

(六)負責全國各類學校網點布局規劃調整工作,學校基建、校舍和校產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七)負責管理全國學歷教育及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我國家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劃。負責繼續教育、成人自學考試、掃除青壯年文盲。

(八)負責管理並協調、指導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具有大學以上學歷出國留學人員的審核;負責協調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

(九)負責國家教育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勞動工資、人事調配、編制管理及領導幹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導全國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

文明建設。

(十)指導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品德教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十一)組織和指導全國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導教育理論研究、教育學會工作。

(十二)代政府管理國家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工作。對下級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十三)負責全國教育系統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十四)承擔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五)承辦國家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拓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構編制委員會規定,國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教育部,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網站

② 市教育局職成科科長是什麼職位

科長就是他的職務啊

③ 縣教育局成人與職業教育科員負責做什麼工作麻煩您說得詳細一些,謝謝您!

教育局內部有:
局長,副局長,局辦公室主任、人事科長,基礎教育科科長、計劃財務科科長、勤工儉學科科長、行政審批科科長、基本建設科科長、招生辦主任、教研室主任

單位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教育政策法規,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教育的發展 規劃。
2、綜合管理全市的普通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幼兒教育等工作,負責教育督導與 評估。
3、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組織與領導全市的教育科研活動,檢查督導 中小學課程計劃的執行,促進素質教育的實施。
4、管理全市的教師隊伍,包括師資配置、考核聘任、培訓培養、職稱評定、勞資福利等 工作。
5、負責全市教育經費預決算和基層單位的財務管理、審計監督、公費醫療管理等工作; 負責全市教育教學設施建設、教育技術裝備和管理;負責領導和組織校辦產業工作。
6、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考試工作,抓好學籍管理與研究生、大中專畢 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紀檢監察組織受理范圍:
1、學校在職教師的違規違紀行為。
2、學校除收費文件規定以外的收費行為。

各科室的主要職責: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並督辦落實;本局機關文秘、綜合材料的起草、綜合調研、文書檔案管理、機要保密、督查、信息、信訪、機關財務、機關後勤、小車管理、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人事股
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機構編制、人事、勞資、老幹部工作及學校領導班子實績目標考核工作;指導全縣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強人才培養、使用、引進,指導全縣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全縣各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幹部教育、培養、考核、選拔、監督、管理工作和所屬基層組織黨的建設工作;規劃指導教師管理、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師范類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教育科技外事工作;負責縣屬學校統戰工作、青年團工作及計劃生育工作等。
(三)基礎教育股
制定全縣基礎教育發展規劃和計劃;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特殊教育、掃盲教育、學前教育;參與對青少年校外教育機構的管理和指導;指導基礎教育改革和課程改革;指導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藝術、勞動、國防教育、少先隊、信息技術教育,組織全縣各級會考和期末檢測工作;管理全縣性學生競賽活動;負責普通高中和初中招生、學籍管理;負責全縣中小學校、幼兒園教材、教輔用書和學具的管理工作;負責中小學義務教育和素質教育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協助搞好「普九」督導評估、教學研究和教師培訓工作。
(四)計財股
負責制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計劃;結合我縣實際,研究和審定全縣各級各類學校設置,提出學校布局和教育結構調整的意見;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教育基建計劃編制和實施,編制教育經費預算方案和各項教育經費的分配、管理、使用;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五)紀檢監察內審室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綜合治理、黨風廉政建設;指導全縣教育系統行風建設;負責本系統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的內部審計監督和治理中小學亂收費;負責審核縣教育局出台的政策法規文件和重大決定;負責教育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工作;負責受理與本股室職能相關的信訪案件,查處本系統內的各種違法違規違紀案件。
(六)督導室
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方針、政策和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義務教育、掃盲教育和素質教育進行檢查與指導;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中小學校、中等和中等以下的職業學校、成人學校、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社會力量舉辦的教育機構以及幼兒園的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進行評估;承辦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督導機構交辦的其它事項;制定督導室職責范圍內的各種評估細則及實施方案。
(七)教育工會
在局黨委的領導下,協助縣教育局各項工作;領導縣教育系統各基層工會工作和婦女工作,指導學校教代會建設,代表和維護廣大教育職員工合法權益;民主評定全縣教育系統的各級領導幹部;救濟、扶助教育系統困難教職工;聯系局「兩協一委」工作,開展有益活動,活躍教職工生活;代理學生保險、學生防疫業務。
(八)招生辦
負責全縣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以及普通中專招生;負責組織高考、成考、自考。
(九)城教辦
積極推進農科教結合,組織指導鄉鎮農校工作,多渠道、多層次開展科技培訓,培養實用型人才,提高農民的科技文化素質,培養科技帶頭人和技術骨幹;鞏固教育成果,堵住新文盲產生;加強成人教育、幼兒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等。組織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提高勞動者素質。
(十)勤管站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勤工儉學工作、學校的綠美化工作和教育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等。
(十一)教研室
負責全縣中小學教育教學業務的管理和指導、教育科研的管理和指導、新課程改革實驗的研究和指導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校本教研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相關學科的奧林匹克競賽活動、組織指導全縣高考備考及中小學期末質檢命題工作等。
(十二)儀電站
負責全縣教育設備的裝備、信息技術教育、學校電腦教室設備的維護、學校的實驗教學。

④ 教育局各科室主要負責哪方面的工作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黨務、政務、事務工作,統籌機關日常工作運轉;負責文秘、信息、機要、保密、督辦、電子政務、文書檔案、史志年鑒工作;負責重要會議和活動(含境內業務交流接待)的統籌與協調工作。

二、政策法規與審計處(審批管理處)。

負責我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大政策和問題的調查研究,指導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工作;組織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和規章草案;負責局機關法制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普法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局屬單位和指導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三、規劃建設處。

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編制教育設施專項規劃;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布局調整;統籌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年度招生計劃;負責全市教育年度事業統計、分析;負責普通高中、完全中學、中等職業學校、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的設置、變更和終止的審批工作。

四、計劃財務處

承擔市級教育經費統籌管理工作;負責局專項經費會計核算工作;承擔教育經費投入預算安排和執行情況的監督、統計工作;指導教育收費工作;指導學校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市屬高校和局屬單位政府采購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基礎教育一處。

負責全市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管理工作;擬訂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政策;指導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階段課程的管理工作;指導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管理工作;指導普通中小學招生(考試)、學籍管理工作;負責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

(4)教育局職成科負責什麼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擬訂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戰略研究,會同有關部門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布局結構調整,

負責教育事業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市級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檢查區、縣級市教育財政撥款的投入、執行和使用情況;

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市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對局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⑤ 教育局的職責和工作范圍是什麼百度百科哪有具體內容或者你直接拿復制回答也行

教育局主要職能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訂全縣教育工作規章、政策及措施;研究制訂全縣教育工作的具體方針、政策辦法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研究制訂全縣教育事業的改革和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擬定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並組織實施;統籌管理和指導全縣學前教育、普通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負責初中、小學學校的設立、布局結構調整、年度招生規模等,對非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的中專學校和高中學校的設立、布局調整進行考察、論證和報批;審批並宏觀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學校和培訓班;研究制訂有關教育、教學改革方案,協調指導全縣的教育體制改革、辦學體制改革、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教學改革及城鄉教育綜合改革,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教育運行機制;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確定的增加教育投入政策,監控全縣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執行情況;研究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及其管理的政策、規定;監視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編報縣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建議方案,管理縣屬學校和直屬單位的教育事業費、基建投資和教育系統的專項經費;搞好教育經費、預算外資金檢查、審計,督促、指導改善辦學條件;按有關規定管理外地對我縣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主管全縣教師工作,制定全縣教干、教師隊伍建設的規劃和措施;培訓小學校長及相應職務的教育管理幹部,配合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培訓初中以上校長及相應職務的教育管理幹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的機構編制標准,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實施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負責全縣學校校長的評估和教師的調動;做好機關及學校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歸口管理全縣的學歷教育;組織實施大中專、中小學、成人教育、職業教育、高教自學等考試及初中學業考試和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的教學工作,開展教學改革實驗;依法維護學校、教師的合法權益,加強學校規范化管理和治安、安全工作,建立良好的育人環境和學校秩序;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發布及現代教育技術、遠程教育、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指導做好各級各類學校的工會、團隊、勤工儉學、電化教育和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國防教育、藝術教育、教育宣傳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全縣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⑥ 教育局人事科和普教科分別是負責什麼的

一、人事科工作職責:

1.負責全市教職工的規劃、核編統計、錄用、培訓、獎懲、辭退、調配、考核和聘任工作。

2.負責教師職稱的申報、評審和教師資格的審核認定工作。

3.負責教職工的勞資福利和退休審查報批工作。

4.負責教職工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

5.負責接收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及人事代理工作。

二、普通教育科工作職責:

1.負責全市中小學校的行政管理工作,推行九年義務教育和素質教育及德育教育。

2.負責編制並指導實施中小學的年度招生工作計劃。

3.負責全市中小學生的學籍管理工作。

4.負責高中會考的管理工作。

5.負責全市中小學藝術、體育、衛生、健康、勞動技術教育。

6.負責管理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6)教育局職成科負責什麼擴展閱讀

人事處

負責全國教育系統人事管理、教師輪換、表彰獎懲工作、人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科級幹部的任免和備案;負責國家直中小學機構編制的調整和管理;負責師范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直接管理教育局機關和直屬中小學教職工錄聘、流動手續;負責管理教師獎勵基金會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知識分子工作和專家管理工作。

參考資料網路——教育局

⑦ 教育局有什麼職能

教育局的主要職能有制定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指導和宏觀管理全縣各級各類教育,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組織實施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標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負責普通高中、義務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指導與協調。負責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各級各類教育評估、檢查和驗收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中等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

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負責職業學校職業指導工作,負責教育經費的年度預決算工作,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

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黨建、思想政治、宣傳統戰和維護穩定以及德育、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教育系統知識分子、老幹部工作和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及計劃生育工作。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教育系統股級幹部的考察、任免工作。負責審核發放義務教育階段畢業證書;負責中等學歷教育的學籍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中等教育招生計劃;負責各級各類招生考試、自學考試、高中畢業會考等項工作。

負責各級各類學校教學儀器配置、電化教育、實驗教學和現代信息技術教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勤工儉學和學校後勤社會化工作。

負責審批各類公辦、民辦教育機構,加強對民辦教育和其他教育機構的規范管理。承辦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教育的主要功能是:

1、教育的最首要功能是促進個體發展,包括個體的社會化和個性化。

2、教育的最基礎功能是影響社會人才體系的變化以及經濟發展。現代社會重教育的經濟功能主要包括,為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提供良好的背景;提高受教育者的潛在勞動能力;形成適應現代經濟生活的觀念態度和行為方式。

3、教育的社會功能是為國家的發展培養人才,服務於國家的政治、經濟發展。

4、教育的最深遠功能是影響文化發展,教育不僅要傳遞文化,還要滿足文化本身延續和更新的要求。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教育

⑧ 教育局是做什麼的

國家教育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全國教育事業的具體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定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擬定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組織、指導、協調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教育體制改革和辦學體制改革的實施。

(三)負責全國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會力量辦學),協調、指導、監督區、縣(國家)及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國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國中小學校長資格認定;參與制定全國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師范院校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

(五)統籌管理本部門的教育經費;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貸款、教育收費和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規章和辦法。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國家確定的教育經費增長的原則,監測各區、縣(國家)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對全國教育基本建設和局屬教育事業單位經費及國有資產進行管理;指導全國教育系統內部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

(六)負責全國各類學校網點布局規劃調整工作,學校基建、校舍和校產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七)負責管理全國學歷教育及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我國家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劃。負責繼續教育、成人自學考試、掃除青壯年文盲。

(八)負責管理並協調、指導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具有大學以上學歷出國留學人員的審核;負責協調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

(九)負責國家教育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勞動工資、人事調配、編制管理及領導幹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導全國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指導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品德教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十一)組織和指導全國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導教育理論研究、教育學會工作。

(十二)代政府管理國家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工作。對下級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十三)負責全國教育系統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十四)承擔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五)承辦國家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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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職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分為省、市、縣三級,它受同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並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或者業務指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設置,由本級人民政府報請上級人民政府批准建立。

中國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基本任務和職能是:貫徹執行中央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令以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教育工作指示;負責本地區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基本建設、教育經費、幹部和教師的管理工作;領導本地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和教學工作,並對廠礦企業舉辦的學校進行業務指導。

⑨ 教育局共有幾個科室各科室都是干什麼的

1、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黨務、政務、事務工作;負責起草教育局工作計劃、總結及有關文字材料的綜合;負責黨委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及局級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

負責上級部門及局領導交辦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組織協調國家目標辦下達的各項目標督辦及總結匯報工作;負責文秘、機要、檔案、信訪、保密、保衛、信息、後勤管理工作。

2、政策法規科研管理處

負責全國教育綜合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規劃並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負責全國教育系法制宣傳、教育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復議工作。

國家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政策法規科研管理處,負責全國教育科研工作;負責學會管理工作。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是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設在國家教育局,與政策法規科研管理處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語言文字的方針、政策、法規,擬定國家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和實施辦法,宏觀管理和指導全國各行各業語言文字工作。

3、人事處

負責全國教育系統人事管理、教師輪換、表彰獎懲工作、人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科級幹部的任免和備案;

負責國家直中小學機構編制的調整和管理;負責師范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直接管理教育局機關和直屬中小學教職工錄聘、流動手續;負責管理教師獎勵基金會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知識分子工作和專家管理工作。

4、財務處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經費管理、籌措的有關政策規定;統計並監測全國教育經費投入和計劃執行情況;管理監督國家及省、國家下撥的各種專項經費及教育貸款、教育集資、捐款、教師獎勵基金等項目的使用情況;管理使用國家財政部門下達的各項專項資金;統籌管理教育費附加;

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事業性收費標准,協同有關部門加強收費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的年度經費預決算;負責對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9)教育局職成科負責什麼擴展閱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草擬本市教育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編制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教育改革的政策和教育發展的目標、重點、結構、速度,並協調指導實施。

三)管理市教育經費;檢查區級教育財政撥款的執行情況;指導協調學校教育技術裝備的配置;指導和監督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統籌全市教育系統學校基本建設工作。

(四)統籌規劃、協調管理本市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中等專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辦學體制、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各類教育的招生計劃;管理本市教育招生考試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管理各級各類學校、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增設(撤並)和專業設置。

(五)規劃、指導和協調本市教育系統的科研、科普工作;組織實施教育信息化工程;指導和管理學校開展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的工作。

(六)指導本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國防教育工作和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學校安全、治安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

(七)管理本市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推進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導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組織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

(八)指導市屬高等學校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黨的建設與領導人員的考察任免工作;負責本市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