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小學民族團結教育內容有哪些
中華民族的由來
中華民族的民族精神
中國是個多民族的國家
加強民族團結的目的
開展民族團結教育的意義
民族團結不光是大人的事
② 民族團結教育主要內容有哪些
民族團結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正確認識中華和各民族的特徵,普及民族知識,樹立民族團結意識;知道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及其必要性和重要性,了解我國民族問題的基本特點,學習馬克思主義和黨的民族基本理論,樹立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從歷史的、世界的視野分析和探討各種民族現象,進一步認識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的優越性;聯系實際進行思考、探討,在思想和行為上培養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民族政策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③ 什麼是民族教育
民族教育是少數民族教育的簡稱。是指對漢族以外的其他55個少數民族實施的教育,是中國整個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廣義的民族教育是指對本民族文化的傳承,以及對外來文化引進、消化和吸收的過程;狹義的民族教育則專指對少數民族文化知識的教育。
④ 民族團結教育的內容是什麼
1、反對壓迫。民族團結包括不同民族之間的團結,也包含著民族內部的團結。最後就是中華民族的團結,各黨派之間的團結。中國共產黨和政府還運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禁止一切形式的民族壓迫和歧視行為。
2、共同發展。各族人民齊心協力,共同促進祖國的發展繁榮。民族團結是社會主義社會發展進步的必要前提。
3、維護統一。反對民族分裂,維護祖國統一。民族團結的原則要求各族人民熱愛祖國、維護統一,反對一切破壞團結、分裂祖國的活動。
(4)民族教育有哪些擴展閱讀
民族團結是各民族之間的團結和各民族內部的團結。中國共產黨處理民族關系問題的一項准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和諧關系。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
⑤ 民族教育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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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教育是少數民族教育的簡稱。是指對漢族以外的其他55個少數民族實施的教育,是中國整個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2015年8月份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要求依據法律,遵循規律,結合實際,堅定不移推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確保少數民族學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能夠熟練掌握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基礎薄弱地區學前教育階段基本普及兩年雙語教育,義務教育階段全面普及雙語教育。
廣義的民族教育是指對本民族文化的傳承,以及對外來文化引進、消化和吸收的過程;狹義的民族教育則專指對少數民族文化知識的教育。
民族教育
民族教育說到底是「人權」的問題,即平等享受教育的權利問題。同時,民族教育也是一個社會問題,從更深的層次來說是一個政治問題。中國有56個民族,民族的教育同國家穩定密不可分。民族教育的目的不僅僅是讓少數民族的孩子進入主流社會,而是要通過教育培養大批民族知識群,通過他們來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傳播科學技術知識,傳承民族文化,從而保持邊疆穩定和民族團結。
由於歷史的和現實的種種原因,當前中國的少數民族教育主要有這樣幾個特點:1.各民族的教育發展還很不平衡;2.學校布點較少,課程設置和學制管理不完全統一;3.辦學形式和教學使用的語言文字有差異。
現狀編輯
發展
縱觀中國民族教育幾十年的發展歷程,民族教育法規建設總是落後於民族教育自身的發展。由於民族教育法制的不健全,導致民族教育政策所確定的各項優惠措施難以落實,民族教育發展所需要的各種資源得不到保障。特別是改革開放後,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
民族教育
隨著國家法制建設的加強及2001 年12 月中國加入WTO,民族教育立法已遠遠不能滿足民族教育發展的需要,這種不相適應的矛盾日顯突出。主要表現在:
表現
第一,民族教育法規體系極不完善,法規層級過低。從現行的民族教育法規來看,大量的為民族教育行政規章及規章性文件,法規很少,至今沒有民族教育單項法,更沒有居於《憲法》和《教育法》之下的統領民族教育法規規章的民族教育基本法,民族教育法規體系遠遠沒有建立起來。由於民族教育法規體系不完善,法規層級過低,必然導致法規剛性不足,從而影響其效力的發揮,很難起到應有的對民族教育的保障和促進作用。2002 年,國家曾啟動了《少數民族教育條例》的起草調研工作,擬在行政法規層次對全國少數民族教育中重要的基本的問題做出明確規范,並計劃於「十五」期間頒布實施《少數民族教育條例》。但《少數民族教育條例》至今未能出台。當前,為適應中國依法治國、依法治教的需要,以及民族教育的進一步改革和發展,迫切要求有關方面將《少數民族教育條例》的制訂工作列入緊要工作議事日程,促成其盡快出台。與此同時,著手起草中國少數民族教育的基本法———《少數民族教育法》,為它的出台積極創造條件。《少數民族教育法》的起草制訂,將極大地推進中國民族教育法規體系的建設和完善,使中國民族教育事業盡快走上法制化軌道。
民族教育
第二,民族教育立法指導思想有失偏頗。通過對中國民族教育立法歷史與現狀的考察,我們不難發現,中國民族教育立法比較注重對少數民族受教育權特別是進入主流社會的受教育權的保護,而忽視對民族教育在傳承和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中作用、角色的規范。中國現行民族教育法規很少有關於維護和發展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的內容,這是中國民族教育立法內容的重大缺失,也是中國民族教育立法指導思想的偏頗。這一點,可從中國雙語教學政策的演變中略見一斑。建國初期中國非常重視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學習和運用,而現階段更多地是關注少數民族學生對漢語的學習和掌握,如規定在使用民族語授課的民族中小學逐步從小學一年級開設漢語課程、制定了《全日制民族中小學漢語教學大綱(試行) 》、《關於在有關省區試行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等級考試的通知》等,而有關少數民族學生學習、運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的規定,則非常缺乏。[2]
⑥ 民族團結教育"十個一"是指什麼
1、第一次:開一次民族團結班會。
2、第二次:體驗一次民族團結活動。
3、第三次:了解一個民族團結英雄。
4、第四次:講一個民族團結故事。
5、第五次:唱一首民族團結歌曲。
6、第六次:製作一幅民族團結書畫。
7、第七次:交一個不同民族好朋友。
8、第八次:創作一幅民族團結手抄報。
9、第九次:寫一篇民族團結作文。
10、第十次:參觀一個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6)民族教育有哪些擴展閱讀:
民族團結是各民族之間的團結和各民族內部的團結。中國共產黨處理民族關系問題的一項准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和諧關系。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
民族團結是各民族共同繁榮的前提,是祖國統一的基礎,因此,必須維護民族團結。維護民族團結,既要反對大民族主義,也要反對地方民族主義;既要認真落實民族政策,認真解決現實中存在的問題,又要堅決反對破壞民族團結、製造民族分裂,依法嚴厲打擊和制裁分裂祖國的活動。
團結就是生命,團結就是力量,團結就是形象,團結就是希望,團結就是勝利。各民族團結友愛,是中華民族的光榮傳統,是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的生動體現,是中華民族繁榮發展的重要保證。
中華民族生生不息,靠的是各民族團結友愛。一個家庭不團結,可能親人反目;一個民族不團結,可能一盤散沙;一個國家不團結,可能分崩離析。我國各民族在歷經數千年的遷徙、貿易、婚嫁、交融中,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交錯雜居、共生互補的格局,孕育了團結友愛的寶貴傳統。特別是近代以來,國家積貧積弱,人民飽受欺凌。
60年來,中華民族在前進過程中克服了來自政治領域、經濟領域和自然界的種種困難和考驗,頂住了來自國內外的種種壓力和挑戰,使我國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的航船乘風破浪、勝利前進。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各民族始終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同心同德、並肩戰斗。
"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的理念已經成為各族人民的自覺行動,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主題已經成為各族人民的共同追求。這是中華民族自強不息、不斷前進的力量源泉。
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還要靠各民族團結友愛。今天,各族人民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繼往開來、意氣風發,大踏步趕上時代前進潮流,中華民族迎來偉大復興的光明前景。民族復興的神聖使命把各民族緊緊地凝聚在一起。
講任務,是56個民族共同的任務;講成績,是56個民族共同的成績;講困難,是56個民族共同的困難;講前途,是56個民族共同的前途。只有56個民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攜手並肩、團結奮斗,中華民族才能煥發出無比磅礴的偉大力量,民族復興的偉業才會展現出寬廣燦爛的光明前景。
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就是要在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的基礎上,全國各族人民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祖國的繁榮昌盛,維護社會主義祖國的統一安全,同心同德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奮斗。
⑦ 關於中國對民族地區的民族教育
為了有利於推動和促進民族教育事業的繁榮發展,國家在民族教育方面實行了許多特殊政策和措施。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加強對民族教育的領導管理。早在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就做出了《關於建立民族教育行政機構的決定》,明確規定,在中央人民政府以及有關的各級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內設立了民族地方教育司,不少省、自治區、直轄市在省一級教育委員會、教育廳也設立了民族教育行政機構,一些州、縣也設立了民族教育行政機構或專人負責掌管民族教育工作。這樣,從中央到地方加強了對民族教育的領導管理,為辦好和發展民族教育創造了極為有利的條件。
2.保證民族教育的經費。早在新中國成立之初,當國家經濟還處在恢復階段的時候,就專門設置了少數民族教育補助費,用來解決民族教育經費問題。同時還明確指出,這是少數民族各級各類學校與一般學校享有同樣的經費之外特設的一筆經費,更不能以這項補助費代替應該在一般教育事業費是開支的任何費用。爾後,雖然作了一些改進,但少數民族教育補助費並沒有受到影響,而且逐年增加。例如,全國教育經費中專撥出來的少數民族教育補助費,1977年比1978年增加600萬元。1980年實行財政體制改革,少數民族教育經費由省、自治區包干掌握使用,有關省、自治區依然保證少數民族教育經費。例如,有的省、自治區從中央財政中劃出適當比例用作少數民族教育經費,有的則從中央撥給省里用於不發達地區的經費中劃出一定比例重點扶持少數民族教育。從1990年開始,國家又設立了少數民族教育補助專款,實行項目管理。
3.允許和要求民族教育採取多種形式辦學。早在1951年國家就明確指出,民族教育應當採取適合於發展和進步的民族形式。根據這個精神,在民族地區舉辦了民族小學、民族中學、民族師范學校、民族職業學校、民族中等專業技術學校以及民族學院等。1981年,又重申了民族教育應當採取多種形式辦學的方針政策,並且要求有重點地辦好了寄宿制學校。1984年,又將這一方針政策寫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用法律的形式把它固定下來。同時還明確規定,除舉辦上述各級各類學校外,還應當在「少數民族牧區和經濟困難、居住分散的少數民族山區,設立以寄宿制為主和助學金為主的公辦民族小學和民族中學」。1980年以來,一些全國重點大學和部分省高等院校舉辦了民族班,一些中學、中等專業學校也舉辦了民族班。1985年以來,在內地舉辦了西藏班,或者創辦西藏中學。這些又增加了新的辦學形式。
(4.允許和要求民族教育運用適合少數民族特點的教學方式。早在50年代國家就規定,各級民族學校的教育計劃、教學大綱可以在教育部規定的基礎上,結合各民族的具體情況酌量加以變通或補充。同時還規定,凡有現行通用文字的民族,小學和中學的各科課程必須用本民族語言教學;有獨立語言而無文字或文字不完全的民族,得按自願原則,採用漢語文或本民族所慣用的語文教學。在教材方面,允許自編本民族語文教材和少數民族補充教材,並加強了少數民族文字教材的翻譯、出版、印刷、發行工作。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這些政策得到恢復和完善,並寫進有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中規定:凡有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民族,應使用本民族語文教學,學好本民族語文,同時兼學漢語文;沒有本民族文字而有獨立語言的民族,也應用本民族語言輔助教學;應當切實搞好少數民族文字教材建設,有條件的應當採用少數民族文字課本。《義務教育法》中也規定,「招收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學校,可以用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教學」。
5.招生和畢業生分配實行照顧政策。50年代就規定,為了照顧少數民族學生,在他們報考高等學校或一般中學時,應當「適當規定一個入學成績標准」;當他們入學後,還應當「給以適當補習條件」。60年代、70年代還作了一些補充。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又作了進一步的充實。例如,高等學校在錄取學生的時候,「對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錄取分數」,以至降低「錄取分數段」。對散雜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實行「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辦法。實際上,近幾年來,有些教雜居地區也採取了降低分數錄取的措施。在畢業生分配方面,在60年代就規定,「對少數民族畢業生,應當根據所學專業、民族和籍貫,盡可能分配到本民族地區、民族事務機關或民族學校工作。」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重申和恢復了這一政策。近年來,又實行定向招生和定向分配的辦法。
除上述五個主要方面外,在學校人員編制和定額、師資培養和培訓、專業設置和增減、教材建設和使用、學生的生活和學習的待遇方面,也都實行了特殊的照顧政策。
⑧ 小學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活動有哪些
(1)舉辦經典詩文朗誦會。
(2)「輝煌六十年•我與我的祖國」讀書教育活動。
(3)舉辦「我的祖國」徵文競賽。
(4)開展「向國旗敬禮,做一個有道德的人」活動。
(5)民族教育主題的升旗儀式(祖國是個大家庭,56個民族一家親,校長作專題講話)。
(6)利用紅領巾廣播站開設系列國學講座(如:弟子規、三字經、唐詩宋詞、論語等)。
(7)開展「愛我中華,建設美好內江」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主題活動。
(8)舉辦校園「苗苗杯」藝術節(歌頌民族團結與進步)。
(9)民族團結教育手抄報、電子小報展覽(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等)。
(10)「祖國發展我成長」少先隊主題班隊會活動。
⑨ 什麼叫民族教育
民族教育是少數民族教育的簡稱。是指對漢族以外的其他55個少數民族實施的教育,是中國整個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2015年8月份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要求依據法律,遵循規律,結合實際,堅定不移推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確保少數民族學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能夠熟練掌握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基礎薄弱地區學前教育階段基本普及兩年雙語教育,義務教育階段全面普及雙語教育。
廣義的民族教育是指對本民族文化的傳承,以及對外來文化引進、消化和吸收的過程;狹義的民族教育則專指對少數民族文化知識的教育。
⑩ 我國民族教育有哪些特點
1、民族教育法規體系不完善,法規層級過低。從現行的民族教育法規來看,大量的為民族教育行政規章及規章性文件,法規很少,至今沒有民族教育單項法,更沒有居於《憲法》和《教育法》之下的統領民族教育法規規章的民族教育基本法,民族教育法規體系遠遠沒有建立起來。
2、民族教育立法指導思想有失偏頗。通過對中國民族教育立法歷史與現狀的考察,我們不難發現,中國民族教育立法比較注重對少數民族受教育權特別是進入主流社會的受教育權的保護,而忽視對民族教育在傳承和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中作用、角色的規范。
3、民族教育立法內容不完善,重點不突出。如前所述中國現行的民族教育法規很少有關於維護和發展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的內容,忽視了對少數民族學生升學後有關學習輔導與幫助的規定等。
(10)民族教育有哪些擴展閱讀
民族教育發展策略
針對中國民族教育立法的現狀及問題,為加強少數民族教育立法工作,盡快改變民族教育立法的不適應狀況,
首先必須樹立科學、正確的少數民族教育立法指導思想,明確少數民族教育立法的基本原則。
在此基礎上,根據中國少數民族教育發展的實際需要研究確定少數民族教育立法的內容,並從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教育法規體系的角度出發,科學有序地推進民族教育立法工作。
只有這樣,才能提高少數民族教育立法的質量與效率,避免立法工作的盲目性與隨意性,避免法規之間不必要的交叉與重復,使民族教育立法從整體上真正發揮為民族教育保駕護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