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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團學校屬於哪個教育部門管

發布時間: 2022-04-02 01:00:33

Ⅰ 大學歸那管教育局所在地教育局

不同的大學歸不同部門管理,比如大部分985、211高校都是歸教育部直接管理的,而其他學校大多歸省教育廳或者教育局管理;市屬高校和省屬高校一般都由由地方上管理,投資建設主要也由地方出資建設,只是不是教育部直屬管理建設的。

有些部級院校,如清華大學屬於教育部管理,如南京理工與南航屬於國防科工委管理,省級院校屬於教育廳管理,如南京工程學院,市級教育局管理的很少。

(1)73團學校屬於哪個教育部門管擴展閱讀:

高校歸市屬還是省屬不是以教育局為依據的,而是由高校劃撥經費、撥款籌建的部門決定的:市屬是由地市級政府撥款籌建,省屬財政由各省等地方行政行政部門劃撥經費。

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一般組織機構:省、自治區教育廳,直轄市教育局。在廳、局下,一般設有主管高等教育、普通教育、師范教育、工農教育、計劃財務、體育衛生、人事、機關行政等工作的處、室。

Ⅱ 教育局的哪個部門管私立學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民辦教育工作。」
民辦學校應由教育局民辦教育股管理。

Ⅲ 學校屬於那個部門管

教育局
教育局單位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教育政策法規,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教育的發展規劃。

2、綜合管理全市的普通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幼兒教育等工作,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

3、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組織與領導全市的教育科研活動,檢查督導中小學課程計劃的執行,促進素質教育的實施。

4、管理全市的教師隊伍,包括師資配置、考核聘任、培訓培養、職稱評定、勞資福利等工作。

5、負責全市教育經費預決算和基層單位的財務管理、審計監督、公費醫療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教育教學設施建設、教育技術裝備和管理;負責領導和組織校辦產業工作。

6、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考試工作,抓好學籍管理與研究生、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紀檢監察組織受理范圍:

1、學校在職教師的違規違紀行為。

2、學校除收費文件規定以外的收費行為。

Ⅳ 私立學校歸國家教育局所管嗎

私立學校也是由教育局管理的,在我國,所有的學校,不分公立學校和私立學校,主管單位都是教育局。私立學校是指由私人或私立機構投資,由當地政府和教育部門批准,教育和政府的結合的學校。

而教育局主管全國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國各中小學校長資格認定;參與制定全國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師范院校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教育局也負責全國各類學校網點布局規劃調整工作,學校基建、校舍和校產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4)73團學校屬於哪個教育部門管擴展閱讀:

由於私立學校在我國的再現還只有幾年時間,加上我國當前處於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過程中,政府包辦教育的格局並無明顯的改變,民辦和私立學校在生源、師資和辦學經費等方面都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

從事基礎教育的私立學校,可分兩類:一是人們所說的那種「貴族學校」,由於其收取超常的高額學費,其服務對象僅限於極少數「大款」,一般工薪階層根本不敢問津,更不用說普通社會居民。另一類被人們稱之為「平民學校」的私學。或是辦在城鎮,以無城鎮常住戶口及進城經商的工人和農民的子女為主要服務對象;或是辦在農村公辦小學服務半徑以外的邊遠地區,名為學校,實為教學點。

Ⅳ 中國高校由教育部哪個主管部門來管

從教育部機構設置來看,應該由高等教育司負責管理,直接向當地紀委反映更好。

教育部司局機構設置

(一)辦公廳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資產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公開、新聞發布、來信來訪、安全保密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司

研究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起草綜合性教育法律法規草案;承辦全國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三)發展規劃司

擬訂全國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承擔高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和高等學校設置標准;參與擬訂各級各類學校建設標准;會同有關方面審核高等學校設置、撤銷、更名、調整等事項;承擔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承擔直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的基建管理工作;承擔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高等學校的安全監督和後勤社會化改革管理工作。

(四)人事司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直屬高等學校、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等幹部人事工作;規劃、指導高等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五)財務司

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的方針、政策;承擔統計全國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有關工作;負責直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預決算、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參與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參與利用國際金融組織等對我國教育貸款的立項工作。

(六)基礎教育一司

承擔義務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方面擬訂義務教育辦學標准,規范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推進教學改革;指導中小學校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

(七)基礎教育二司

承擔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擬訂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和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文件;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國家課程教科書,推進課程改革;指導中小學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

(八)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承擔職業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擬訂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和教學基本要求;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准;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教材建設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養培訓工作;承擔成人教育以及掃除青壯年文盲的宏觀指導工作。

(九)高等教育司

承擔高等教育教學的宏觀管理工作;指導高等教育教學基本建設和改革工作;指導改進高等教育評估工作;擬訂高等學校學科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文件;指導各級各類高等繼續教育和遠程教育工作。

(十)教育督導團辦公室

擬訂教育督導的規章制度和標准,指導全國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各地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發布國家教育督導報告;組織開展全國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承擔國家教育督導團的具體工作。

(十一)民族教育司

指導、協調少數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統籌規劃少數民族「雙語」教育工作;指導中小學生民族團結教育;負責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十二)師范教育司

規劃、指導全國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擬訂教師教育標准和各級各類師范院校培養目標、規格及師范教育基本專業目錄;指導師范教育教學改革和師資培訓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准並指導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

(十三)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

指導大中小學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擬訂相關政策和教育教學指導性文件;規劃、指導相關專業的教材建設以及師資培養、培訓工作;協調大中學生參加國際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

(十四)思想政治工作司

承擔高等學校學生與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宏觀指導高等學校基層黨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以及輔導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高等學校穩定工作和政治保衛工作,及時反映和處理高等學校有關重大問題;負責高等學校網路文化建設與管理工作。

(十五)社會科學司

統籌規劃和協調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育教學工作;規劃、組織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工作,組織、協調高等學校承擔國家重大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並指導實施;協調直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出版物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教育系統新聞電視的指導和協調工作。

(十六)科學技術司

規劃、指導高等學校科學技術工作;協調、指導高等學校參與國家創新體系建設,以及高等學校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等各類科技計劃的實施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台的發展建設;指導教育信息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

(十七)高校學生司

承擔各類高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指導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參與擬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組織實施國家急需畢業生的專項就業計劃。

(十八)直屬高校工作司

指導直屬高等學校制定發展戰略規劃,規范並監督直屬高校辦學行為;承擔直屬高等學校管理體制調整和改革工作;配合有關方面加強直屬高等學校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等有關工作。

(十九)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擬訂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與發展規劃;指導與管理研究生培養和學科建設的有關工作;承擔研究生院的設置和國家重點學科的建設與管理工作;承擔「211工程」、「985工程」的實施和協調工作;承辦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二十)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

擬訂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和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以及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承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二十一)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研究並審定語言文字標准和規范,擬訂語言文字信息處理標准;指導地方文字規范化建設;承擔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信息處理的研究與應用。

(二十二)國際合作與交流司(港澳台辦公室)

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擬訂出國留學、來華留學、中外合作辦學、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管理工作的政策;承擔教育涉外監管的有關工作;指導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的工作;規劃、協調、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合作與交流。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局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Ⅵ 教育局屬於哪個部門管

主管部門:省教育廳、國家教育部。

教育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構編制委員會規定。國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教育局的設置機構:

(一)辦公室。

(二)發展規劃處。

(三)財務基建處。

(四)基礎教育處(掛市托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牌子)。

(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

(六)高等教育處。

(七)民辦教育處。

(八)宣傳與思想政治教育處。

(九)政策法規處(與安全保衛處合署)。

(十)科研處。

(十一)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

(十二)師資工作處。

(十三)組織人事處。

(十四)綜合處(與離退休幹部工作處、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

(十五)教育督導室(掛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6)73團學校屬於哪個教育部門管擴展閱讀:

教育局的部分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戰略研究,會同有關部門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布局結構調整,負責教育事業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市級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檢查區、縣級市教育財政撥款的投入、執行和使用情況;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市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對局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四)負責學前教育、基礎教育(含特殊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事業與發展的統籌管理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辦學體制、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指導學校進行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和教材建設;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本市成人文化教育、社區教育、職工教育和農民文化技術教育工作;指導本市教育招生考試工作。

(五)規劃、指導和協調教育系統的科研、科普工作;組織、指導教研機構和學校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組織、指導市屬高校的重點學科及科研創新平台建設,指導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技產業工作;指導學校開展獎學、助學和勤工儉學工作;指導學校後勤工作和校辦產業工作。

Ⅶ 國家哪個部門管 學校招生

教育局啊,有市教育局和區縣教育局,具體的招生部門有不同級別的招生辦公室,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中招辦""高招辦" 現在的小學招生大部分還是通過區片劃分的吧 研究生就是個院校的事了 主要也就是中學這塊 不知道你問的是不是這個

Ⅷ 投訴學校哪個部門管用

一般是教育局,你可以將的問題反饋到教育局,教育局核查後會處理的。

Ⅸ 私立學校屬不屬於教育局管

私立學校也是由教育局管理的,在我國,所有的學校,不分公立學校和私立學校,主管單位都是教育局。私立學校是指由私人或私立機構投資,由當地政府和教育部門批准,教育和政府的結合的學校。

而教育局主管全國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國各中小學校長資格認定;參與制定全國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師范院校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教育局也負責全國各類學校網點布局規劃調整工作,學校基建、校舍和校產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9)73團學校屬於哪個教育部門管擴展閱讀

教育局職能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結合本區實際研究制定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各項計劃,實施辦法和補充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管理和指導本區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指導、協調各行業、各部門的教育工作。

(三)規劃、協調指導各類學校的教學改革工作;負責指導開展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指導我區教育綜合改革工作。

(四)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本區各類學校的開辦、撤銷和合並及其專業設置的審核或報批;統籌協調和指導社會力量辦學。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拔款、教育基建投資政策;統籌安排全區教育費附加、教育專項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檢查、指導學校教育事業經費的使用情況;監督審計所屬單位的教育事業經費。

(六)負責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指導學校思想品德、體育、衛生、藝術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高中畢業會考工作。

(七)規劃、指導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負責並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八)指導各類學校教學設施、儀器、圖書資料的配備;指導管理本區教育系統的勤工儉學、校辦產業工作。

(九)負責教育事業統計調查,以及統計信息的管理與服務;指導教育學會、協會等社團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

Ⅹ 技校歸什麼教育部門管

技校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主管。

技工學校簡稱為技校。 技工學校與中等專業學校(中專),職業高中(職高)一樣,等同於高中層次。

技工學校招生層次包括初中畢業生、高中畢業生。中技屬於中等教育,而高技屬於較高等的職業教育,等同於大學專科。

技工學校畢業頒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廳)印製的技工學校畢業證書和初級,中級、高級或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10)73團學校屬於哪個教育部門管擴展閱讀:

技工院校學生助學優惠政策

1、國家助學政策

凡具有技工院校全日制學籍的在校一二年級所有農村戶籍學生、縣鎮非農戶籍學生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學生,均可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1500元,用於補貼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政策

對技工院校全日制學籍的在校本省戶籍農村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

3、涉農專業免學費政策

就讀農林牧漁類專業的全日制學籍在校生免除學費。

4、符合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

按民政部門規定程序報名並通過審批的可免費就讀。

5、助學體系

每個技工院校都設立了幫、獎、貸、減、免、勤等資助體系,幫助勤奮而有才華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條件有限而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