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4歲能判刑嗎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是沒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如果造成他們人身損害或者財務損害等一般有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賠償損失。
刑法十七條:「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1)14歲綁架同學怎麼判刑擴展閱讀
1、對於刑法第十七條中規定的「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實施了殺人、傷害行為並且造成了致人重傷、死亡後果的,都應負刑事責任。而不是指只有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的,才負刑事責任,綁架撕票的,不負刑事責任。
2、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被脅迫、誘騙參與犯罪,被教唆犯罪,或者屬於犯罪預備、中止、未遂,情節一般的,可以免除處罰或者不認為是犯罪。
3、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出於以大欺小,以強凌弱,使用語言威脅或者使用輕微暴力強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學慣用品或者錢財物的,可以不認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