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孩子同學給孩子錢,有說不清為什麼給的,轉天同雪家長就誣陷孩子,我該怎麼辦,我也找老師了,孩子才一年級
兩個孩子中肯定有一個是撒了謊的,各人家長肯定都不會認為這是自家孩子的問題,而面對老師才上一年級的孩子一般榮譽感比較強,加上對老師的敬畏感是不會輕易承認犯錯的,所以家長最好不要過於追究,孩子間的錢銀問題金額也不會大,故意犯錯的可能性也較低,不至於要升級到品格問題的高度,以免損傷孩子的自尊心。
最有可能的原因是,要麼那個同學對於自己的東西和別人的東西這個概念不強,也不知道錢這個物品是不能隨便給別人的,而是自己的物品。一年級的孩子剛從幼兒園上來,有些行為模式還沒有轉變過來,在幼兒園裡面,很多孩子都會把自己的東西給自己喜歡的其他小朋友,並且不一定是平時的好朋友才會給,有時候如果某一天跟自己做游戲很開心的、跟自己一起畫畫的、一起受師表揚的同伴也會給,並且即使是那位小朋友並沒有找他要也會給。
另一個原因是您的孩子想買零食或文具但是不夠零花錢,或者只是看見別的小朋友課間有錢在手上,而自己沒有,所以即使用不著也要在手上拿一個,小孩的觀念就是人有我就要有,因為幼兒園裡面一切食品玩具都是均分的。與此同時您孩子看見那位小朋友有,可能就問那個小朋友可不可以(借)給自己用一下,請注意,孩子的觀念是用一下,這么小的孩子對於錢是沒有不可侵佔和借債還錢這個觀念的,他可能認為這跟在幼兒園的時候隔天把小玩具或油畫棒再給回其他小朋友是一個意思。
所以我給您的意見是,最好由兩家家長自己先坐下來把其中的緣由推測一下,平心靜氣的把這件事化解掉,不要再一味的兩方面去追問孩子,如無意外那是不可能問出結果的,解決之後再兩位家長一起找到老師說明只是一場誤會,是兩個孩子表達不清楚把家長搞誤會了,決不能因此而影響到老師對孩子的印象。對孩子也要說清楚錢的使用和特殊性,如何管理自己的零花錢等等。並且要讓兩個孩子在老師家長面前言歸於好,不要影響孩子間的真摯情誼。
在這里插一句,即使退一萬步來說,這件事不是那麼美好,真的有孩子在中間做了讓大人不願意看到的事情(不單指您孩子 ,也可能他孩子錢不見了找不到想找代替的才說是你孩子拿的),這件事也應該這么過了,不要深究,以免影響孩子入學心情。家長要往好的方面說,保護孩子的自尊心,但是也要注意加強教育。
㈡ 弟弟把ipadmini2帶去學校玩,他的同學就趁他不注意偷回家去了,然後老師問這個孩子,孩子承認了
如果有證據可以經官,但是如果證據不夠明確,我告訴你,,也白費,警察也沒那閑功夫,你錢包被偷了警察也一樣錄個口供,然後你就等吧,如果是地區性罪犯,事態擴大了會投入更大警力與警力偵破,你這個事,我估計警察來了最後還是讓你們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