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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同學扔下樓怎麼辦

發布時間: 2024-11-04 15:59:19

㈠ 廣西中學生將同學抱起扔下4樓,量刑5-10年是否過多

在2019年9月16日上午,廣西都安縣一所中學的一名學生被同學從教學樓扔出,引起了當時社會的廣泛關注。同時,事件發生時的一段現場監控視頻在主要網路平台上曝光,引發了激烈的討論。

在2020年6月28日,《揚子晚報》的新聞記者從涉事學生雙方家長獲得消息,該案已於6月17日在當地法院審理,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提起訴訟,建議判處5-10年有期徒刑,但該案未在法院當庭判決。

生命權和健康權是人的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權利。珍惜生命和保持健康不僅是我們的權利,也是我們對自己和社會的義務。生命權和健康權是人格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每個公民的人格權中,生命權和健康權占據首要地位。對於每個人,生命和健康是非常重要的,我們的法律規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和健康的權利,這不得被他人侵犯。

中學生將同學抱起扔下4樓,量刑5-10年多嗎?在我看來,多與少不是關鍵,關鍵在於為何會發生這樣的事,這才是令人思考,關注的地方。

㈡ 廣西中學生竟將同學抱起扔下4樓,當天究竟發生了什麼

近日,在廣西都安自治縣安陽中學發生一起學生被同學抱起從教學樓扔下的事件,引起了人們的關注。最近,此案已在當地法院審理。那天事情的經過究竟是什麼?公安局出具的起訴意見恢復了該事件。

最終,記者從都安縣公安局的起訴意見中了解到,經警方初步調查,黃某涉嫌故意殺人。

㈢ 14歲學生被同學扔下4樓,校園欺凌被質疑,輿論為什麼傾向肇事者呢

校園欺凌,在網路上是個熱搜詞,這不僅是因為孩子之間的暴力傾向,更因為它是一個社會普遍存在的畸形現象和難以解決的問題。校園欺凌主要發生地都是在中小學校,涉事者都還是未成年的孩子,我們從很多網路新聞等媒體報道中看到,有些校園欺凌性質十分的惡劣,案件中那些施暴的孩子手段極其殘忍,令人觸目驚心,給學校和社會都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影響。更給受害的孩子身體和心靈都留下了雙重創傷,難以平復。因此,學校必須重視加以制止和預防,然而,在我們的身邊常有校園欺凌發生,某些學校和教育部門卻忽視了或者不夠重視發生的這類事件。

從網路上傳的視頻中,我們可以看到,韋躍存的確是不存在自己跌落,而是被肇事者黃元軒抱起從4樓扔下,不管事件的前因怎樣,作為9年級的學生,應該很明白自己的行為可能會給他人造成生命危險,這就構成了「故意殺人」犯罪的要件,即使對方沒有死亡,但性質不變,也應該是殺人未遂,不能用過失或者意外來為其行為作解釋。我們且不論韋躍存是否存在校園欺凌傾向,但他的家庭十分困難,已經無力承擔高額的醫療費用,父母終日都是以淚洗面,傷心不已。除了悲痛還要承受社會各種輿論的討伐和中傷,這對他們已是非常不公,所以大家的輿論也應該從其他角度來考慮,不要盲目跟風,還是以警方的通報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