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一部講述美國高中生的電影 關於打拳的
應該是美國電影《永不退縮》 劇情介紹 這是一個完全浸透在綜合格鬥--即MMA的世界中的故事,圍繞著一個名叫傑克·泰勒的小夥子展開。傑克完全具備了武術家的堅韌,雖然大多時候他都喜歡用拳頭來表達自己的想法,其實他是一個非常善良的人。 前不久,傑克剛剛跟隨著家人一起移居到了佛羅里達州的奧蘭多市,因為只有在這里,才能給他的弟弟提供一個更好的職業網球的環境。在家鄉的時候,傑克是橄欖隊的明星球員,可是到了新的地方,他卻成了一個被人忽視的局外人,還落下了一個脾氣很臭、喜歡打架的壞名聲。 其實傑克一直在努力地嘗試著融入到完全陌生的新環境中,他還跟隨著輕浮的同班同學巴扎·米勒一起去參加了派對……可惜的是,生性好強的傑克在派對上不幸地和一個有名的惡棍賴安·麥卡錫起了沖突,不但被打敗了,還受到了羞恥。這個時候,傑克的另一個同學找到了他,向他介紹了有關MMA的相關知識--這位同學看到傑克身上擁有著良好的格鬥素質,所以決定將他引薦給MMA導師吉恩·羅卡。 傑克很快就意識到,MMA雖然並非那種通常情況下的街頭格鬥術,卻正對自己的口味。然而想要得到吉恩的親自指導,傑克就得自己去體會忍耐力、紀律性以及積極性對格鬥術究竟起到了什麼樣的重要作用。對於傑克來說,學習MMA是因為這里還有比取得單純的勝利更重要的事情,他最終會尋找到自己心中真正嚮往的未來。
❷ 為什麼傑克·倫敦在最成功的時候選擇了自殺
1916年,美國作家傑克·倫敦(Jack London)死在了他的豪華牧場里。
醫生趕到時,發現他的桌子上有一張草稿,上面是他計算完的葯物劑量,葯物則是他用來治療剛剛出現的尿毒症症狀的。但這個劑量過於誇張了,沒人會相信這位曾經接觸過數學、物理學、生物學的作家,會看不出劑量上顯而易見的錯誤。所以,大部分人都將傑克·倫敦的死看作是自殺。
不論如何,傑克·倫敦的死造成了極大的震動,這震動從美國的西海岸傳到東海岸,跨過大西洋傳到歐洲,最後來到受他影響最大的亞洲。在亞洲,他是人們最熟悉的美國作家。
長時間以來,大眾,尤其是無產者,都對傑克·倫敦抱有狂熱的崇拜。這個從美國底層一路爬到上流社會,成為知名作家的勇士,不斷地用他富有感染力的文字告訴人們,什麼才是生命,什麼才是力量,什麼才是美。
他善於寫動物的拼搏,寫人的拼搏,寫極端環境下生命的燦爛,這無一不是在強調生命的輝煌意義,無一不是以「適者生存」的道理在鼓勵人們勇敢面對一切。他的代表作《野性的呼喚》《海狼》《熱愛生命》都是懷著熱忱與理想寫就的。
然而,在他眾多作品中,只有一部可以從一個側面解釋他的自殺以及他一生的精神活動,那就是他最偉大的作品,他的自傳,長篇小說《馬丁·伊登》。
在這部書中,既有他一以貫之的生命力與真實,又詮釋了他自己的一生,他的心路歷程,他的價值追求,甚至還預言了他自己命運的歸宿。書中的主人公和他一樣,都是從最底層的社會爬出來,通過自己不懈的努力,最終獲得了名聲與金錢。
這部1907年就已付梓的巨著,是一本不完全的自傳,雖沒有記錄傑克·倫敦最後十年的經歷,卻高度濃縮了傑克·倫敦一生的進取和掙扎。
傑克·倫敦的自殺,表面上似乎是最後十年揮金如土,失掉自我造成的。但是,當你翻開《馬丁·伊登》,去設身處地,感同身受地理解,就會發現,傑克·倫敦的自殺有其必然性。他和他筆下的馬丁·伊登,不過是一個硬幣的兩面。在書中,馬丁·伊登跳海身亡,那正是另一個平行世界裡的傑克·倫敦。
《馬丁·伊登》是一本講述「幻滅」的小說,它和傑克·倫敦的一生一樣,從最低點一路爬升,到了最高處,然後灰飛煙滅。
從篇幅上看,《馬丁·伊登》只有最後一章沒有講愛情,其餘45章,都或多或少依附於愛情。它「幻滅」的主題,也首先就體現為愛情的幻滅。
整體上說,主人公馬丁·伊登對資產階級少女露絲的愛,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里,馬丁視露絲為神,將一切美好的事物、完美的品質都放在露絲的身上。
在書的開篇,作為一個普通水手的馬丁打抱不平救了一個男孩阿瑟,男孩為感謝他,請他來家裡吃飯。這是馬丁·伊登第一次來到「上層社會」的屋子裡,第一次與資產階級共進晚餐,他為男孩的姐姐露絲的美貌所吸引,感受到露絲談吐講究,品味高雅,渾身散發著美。
這個時候,露絲在馬丁的眼中是「一朵淡金黃色的花」、「一個精靈,一位天仙,一位女神」。他對露絲沒有肉體的慾望,他也驚訝於此,露絲不同於他接觸過的所有女人。她是美的代言人,是一個理想的化身:
「在她身上,他悟到了純潔是善和純凈的極致,是這些屬性構成了永恆的生命。」
為使自己有一天能夠配得上這位露絲小姐,馬丁決心刻苦學習。他從最基本的語法學起,半工半讀,吃了不少苦。他每天只睡五個小時,用常人無法想像的毅力和勇氣翻越知識的高峰,去圖書館借書自學了數學、物理、化學、詩歌、哲學、生物等等學科的知識,並開始了文學創作。
不斷的思考和學習讓他獲得了一套成熟的價值觀,他開始用新的眼睛去看世界,去端詳露絲。有一天,馬丁看到露絲吃櫻桃的時候嘴上留下了櫻桃的痕跡,他才忽然意識到,原來露絲也是一般的女人,她所代表的那種神聖的光芒也從此不見了。
於是,馬丁對露絲的感情進入了第二個階段。他的才智逐漸超過了露絲,卻「並沒有影響他愛她」。露絲從神壇走了下來,馬丁所追求的知識,以及由知識帶來的對美的追求,都不再存系於露絲的身上。
但露絲象徵的階級對馬丁來說仍是一個追求的目標。從女神變回女人的露絲,也依舊讓馬丁魂牽夢繞。
這一階段,露絲也終於直面了對馬丁的感情,他們相愛了。這是他們二人在階級、才智和愛情上最相匹配的一個時期。但此時的馬丁·伊登已經被藝術的美所打動,勵志成為一位作家。露絲和馬丁的分歧從階級上的鴻溝,轉為了理想上的分歧。
露絲希望看到馬丁的實際行動,在馬丁無數次投稿失敗以後,露絲雖然「並沒有改變或者貶低他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卻「不信他有能力成為一名作家」了。露絲更想過上安穩的生活,她想讓馬丁去自己父親的律師事務所當一名律師,拿「豐厚的薪水」。
可馬丁卻有自己的打算,他不想就這么甘於平庸,僅改變了自己的階級,卻和以前一樣過著重復的、沒有挑戰性的、醜陋的生活,那在馬丁看來沒有實質性的改變。他想要的是超越自己,完成自己的使命,得到所有人的認可,成為一名偉大的作家。
他們的矛盾不斷升級,直到有一天馬丁參加了一個社會主義者的地下活動,轉天就被報紙添油加醋地報導之後,露絲終於頂不住壓力,與馬丁分手。
然而,馬丁的轉機卻來了。就在露絲剛剛和他分手不久,他的著作忽然之間得到了多方好評,「像顆彗星在文學界上空閃現」。突然之間,他成了大名鼎鼎的作家。當露絲因他的成功而重新找到了他,向他祈求原諒時,馬丁徹底看清了露絲的「面目」,重新認識了他的這段愛情:
「如今他明白了,他沒有真正愛過她。他愛的是一個理想化的露絲,一個他臆想出來的神仙中人,一個在他的愛情詩里的熠熠發光的精靈。而那個真正的資產階級的露絲,她那一身的資產階級的弱點,她那種不可救葯的資產階級褊狹心理,他可從來沒有愛過。」
這是馬丁愛情的第三個階段,露絲呈現出了她真實的樣子,不再具有任何光環。馬丁在認清露絲的同時,也認清了自己,但認清之後,他卻發現他的一番努力原來只是朝著一個自己造出來的理想進行的。他所追求的事物,和他所追求的那個「理想化的露絲」一樣,其實都不曾存在於這個世界上。他的全部價值和意義都被消解了。
馬丁·伊登愛情的幻滅,其實揭示出了更深矛盾,那就是階級的矛盾。階級的不同,身份的不同,讓他的幻滅呈現出一定的必然性。
馬丁的出身,使他對資產階級的「上流社會」只能停留於想像之中。出身低微的他,並不具備完全辨別愛情和美的能力。而當他真的走近資產階級之後,那種沖擊瞬間就將他擊垮,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自卑和對財富、名譽、地位、尊嚴、美等等事物產生的強烈慾望。他要改變自己,可他卻又不具有改變自己的物質資料。
當他第一次站在露絲家的客廳里看一幅油畫的時候,他想當然地認為那就是世界上最美的東西。同樣,他也將露絲看作世上最美的女人,當成了美本身。而更不幸的是,他還將這種感情與階級捆綁在一起,當做了自己的理想。他後來對於自我與身份的認識,多半也是從這理想中識別的。
從馬丁視露絲為「女神」,到他認識到露絲不過也只是女人,再到兩人相戀。他發現「自己愛美勝過愛名」,而「愛露絲勝過愛美」。
他因此穿過重重阻攔,終於把自己也改造成了資產階級。而這時的他,已然不同於露絲這種固有的資產階級了。他付出了露絲不可能付出的精力,承受了露絲想像不到的苦。他已經不再能與露絲達成共識,他們成了兩類人。
當馬丁再去到露絲家裡,再看到那幅油畫,他感覺到的不再是美,而是「一些華而不實的花架子」,露絲以及他的家人不但對於藝術「一竅不通」,而且「對於生活他們可說是愚不可及」。他們的愛情,已經盪然無存。
從露絲的角度講,她這個「資產階級嬌生慣養出來的怯生生的小姐」,只在書本上讀到過愛情。她心中的偶像是自己的父親,一切藝術和美,對於露絲來說只是生活的調味品,而不是她生活的重心。文學在她看來只是一種修養,而「文化修養本身就是目的」。
露絲愛馬丁,是因為馬丁讓她感受到男人的氣息,她被他強壯的身軀,底層人的激情和力量所感染。
她不能接受作為水手的馬丁,一心只想改造他,一開始:
「她以為只是對他感興趣而已,她把他看成一個具有各種天才潛能的不尋常的類型,她甚至感到自己在做善事。」
可是,
「她萬萬不曾意識到,她的慾望是想把他這塊泥土捏成一個像她父親那樣的人,因為她認為父親是世界上最完善的形象。」
她終究只是資產階級的小姐,難以擺脫自己的認識。她不需要努力,不需要超越,一切都被安排妥當了。她也不知道馬丁不可能被改造成她的樣子,他們永遠都是兩類人。
歸根結底,她無法理解馬丁的價值觀,也無法理解馬丁的處境。正如傑克·倫敦所寫:
「在那個由粗野的人和更為粗野的事所構成的神秘世界裡,他被摔打得遍體鱗傷,而那個世界的邊緣是在她的天地之外的。」
露絲不是不愛馬丁,而是她不可能具有那種勇氣,使她敢於和一切斗爭,排除萬難。她要照顧她資產階級的面子,要維護她家族的形象,要顧及父母的看法。她與父母斗爭,說服父母接受馬丁。她到馬丁住的「貧民窟」看望他,照顧他,都是她愛的體現。但這卻不能真的使他們跨越階級的高牆。
《馬丁·伊登》體現了一種雙重悲劇,這正是它在愛情小說上的偉大之處。傑克·倫敦雖然是寫自己的經歷,卻也將女性一方的內心刻畫得入木三分。
而在愛情的背後,一直起著作用並左右愛情的,是馬丁與露絲始終不相容,也一定不可能相融的階級。這階級的必然性不是在馬丁·伊登一個人身上才體現出來,而是與當時整個美國的狀況相關。
假如《馬丁·伊登》只講述了一個水手跨越階級,成為作家的個例,那它就不會是經典的名著。小說的傑出在於,傑克·倫敦在馬丁的故事之下,實則描繪了整個生氣蓬勃的美國。
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雖然階級日趨分化,窮人食不果腹,富人富可敵國,但階級之間的流動性也在增強。
馬丁之所以能夠下大決心去學習知識,試圖離開自己的階級,一方面當然是因為馬丁本身的驚人毅力,比如他曾和一個叫「乳酪臉」的同學打了十一年架,終於將他打敗。而對他新的事業,他說:
「我已經走了不少的路,還有不少的路要走,可是即使我趴在地上爬也要爬到目的地。」
而另一方面,也不應忽略當時美國所具有的活力。馬丁的例子體現了那個時代的美國人的群像,只要有理想,在美國就可以實現。窮人有一夜暴富的機會,而富人也可能瞬間變窮。
馬丁的時代,是美國黃金時代即將來臨的時代。「淘金熱」剛剛結束,火車連接了無數曾經杳無人煙的小鎮。鋼鐵領域造就了安德魯·卡內基(Andrew Carnegie),汽車領域造就了亨利·福特(Henry Ford),而石油使約翰·洛克菲勒(John Rockefeller)成為了世界上最富有的人;還有聯美公司(United Artists)、可口可樂公司(Coca-Cola)、萬寶路公司(Marlboro)都相繼出現。美國的那些標志性建築,克萊斯勒大廈、帝國大廈也都即將落成。
軍械庫展覽(Armory Show)將藝術之都遷往紐約。此前從歐洲大陸傳來的一系列反傳統文化,如馬克思、斯賓塞、叔本華、尼采、魏寧格等,雖然都強烈地沖擊了資本主義文化的根基,卻並沒有澆滅美國社會沿著資本主義向前發展的道路,反而使美國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活力。
美國人不在乎馬克思、斯賓塞、尼采們所反對的到底是什麼,他們更在乎馬克思、尼采們提供了什麼樣的工具使他們更大限度地獲得自由、資本和動力。
馬丁·伊登受到這樣一個時代的恩惠,他的悲劇也只可能發生在這個時代。
這種時代的機會,使馬丁能夠產生超越階級的想法。當他置身於資產階級的空氣中,他沒有退回到自己以往的世界中去。可在這樣的大發展的雛形階段,馬丁不可能得到更有優勢的社會福利,他沒法領到可以讓他無後顧之憂的社會福利,沒法接受系統的教育,只能憑自己的一股蠻勁去掙脫牢籠。
可以想像,在一切學說中,最能感染馬丁的就是斯賓塞和尼采。前者被馬丁視為偉人,他「把全部知識都替他組織起來,把一切事物整合成一個統一體」,幫助馬丁建構了自己的世界觀。
可是不要忘了,斯賓塞正是有著和馬丁類似經歷和處境的哲學家,這位天才人物在寫作其代表作《社會靜力學》的時候,甚至沒有讀過康德。
在某種程度上講,斯賓塞是一個平民的榜樣,一個不學無術也能創造學說的案例,是一個奇跡。他的學說也偏偏是鼓勵人們去少學而多思,他強調對知識的觀察、歸納和總結,強調把知識系統化。他的「社會進化論」有別於達爾文的「生物進化論」,認定不僅自然世界,連人類社會也是「適者生存」的。
但這種理論恰恰說到了馬丁·伊登的心坎里,他正是這樣的一個「強者」,他在自己身上完成了對自己的超越,成了尼采所說的「超人」。
因此,馬丁不能理解為什麼像他一樣有學問,甚至比他更有學問的人那麼畏首畏尾,對真理避而遠之,不願意去超越。他理解不了資產階級的社會模式,以及衍生出的文化。他自己是一個天不怕,地不怕的無產者,他沒有顧忌,也不許別人有所顧忌:
「世界屬於強者,他們高貴,他們並不在生意買賣的豬欄里打滾。世界屬於這些真正高貴的人,屬於偉大的金發野獸,屬於不肯妥協的人,屬於一言九鼎的人,他們會把你們一口吞掉,你們這幫害怕社會主義的社會主義者,自以為是個人主義者的社會主義者。溫良恭儉讓的這套奴隸道德救不了你們。」
以馬丁的階級和處境而言,他選擇了斯賓塞、尼採的學說幾乎是某種必然,這造成了他的知識只得停留於不全面、不客觀的境地。
在露絲的眼中,他不可救葯。他偏激、強勢,使露絲「感到害怕」。可藝術之神卻偏偏垂青這樣的一個人,因為在馬丁身上,雖然永遠不可能有真正知識分子的修養和對文化的總體認識,他卻可以將他豐富的經歷,用他的激情和果敢表達出來。這也是他最終在藝術上成功的原因。
畢竟,藝術不是單靠修養就可達成,而需要深刻、敏銳的感受和充沛的表現力、創造力。
而換個角度,假如將《馬丁·伊登》說成是一部寫「美國夢」的破滅的小說,也顯然將它看得太過簡單了。
馬丁·伊登雖然有著夢想,卻不能完全將這夢想只看成是巨大社會的縮影,他所追求的事物有別於同時期其他的底層人物。正是因為這一點,他的幻滅才造成了強烈的藝術張力。與他相比,當時美國的底層工人、水手,凡是有理想並敢於斗爭的人,大多完成了自己的「美國夢」,在社會上具有了一席之地,獲得了成功。
馬丁·伊登則一方面體現了底層人在美國黃金時代初期的拼搏史,另一方面卻因歐洲文化帶來的個人主義而幻滅,他死於自己的個人主義,而不該只歸因於社會。
如果馬丁在露絲和他分手前就已經成為了一名成功作家,那他們也許就不會分手;如果他的運氣更多,他的家庭更好,而他遇到的女人也比露絲更有勇氣,他的結局也會不一樣。不過,這都只是假設而已。
馬丁·伊登最後死於他的個人主義。在這一點上,馬丁·伊登,以及傑克·倫敦的死都是一個大環境下的個例。馬丁自己就說:
「奧克蘭的個人主義者還不滿半打,我馬丁·伊登就是其中一個。」
就像傑克·倫敦在所有的小說中都體現出的那樣,馬丁·伊登是一個有著強大的、野獸般生命力的人。這是傑克·倫敦自己人生的寫照,他追求那種絕境下的求生(如《熱愛生命》),那種人性中生生不息的獸性。
不幸的是,馬丁·伊登不但「性好逞強,絕不甘心居於人下」,他也敏感,善思。
他不像別的水手那樣甘於命運,相反,他能夠欣賞美,對美有著一種天生的、強烈的感受力。這些品質使得馬丁與文學、哲學碰撞時,他會輕而易舉地沉溺進去。這才是他悲劇的起源。
他是有野心的人,但他卻沒有歸屬感。他的野心不在於掙錢,而在於超越。他超越階級,超越名利,卻最終無法超越真正的自己,他始終還是在起點處那個自我當中,從不曾走出去過。
他也因此不可能有真正的愛情。他愛露絲嗎?看上去不但是而且極其強烈,但那實際上只不過是一個假露絲之名,卻容納了美、理想、慾望、階級、文化等等事物的大雜燴。
當他獲得了名利,當他站在了遠遠高於露絲的視角的時候,他發現整個社會都從來不曾接受過他:
「在社會上層,人們並不因為他本身的價值而歡迎他馬丁·伊登,而過去曾歡迎他的同階級的人呢,他又沒法回到他們那兒去。他也不需要他們。他跟那批愚昧的頭等艙旅客、跟那幫不檢點的年輕人格格不入,同樣,他跟本階級的人也格格不入。」
於是,「生活對於他,就像一道強烈的白光刺痛了一名病人的疲乏的眼睛。」
沒有人能夠真正的接納他,理解他。或許對每個人來說,都是這樣,可馬丁·伊登卻不能理解。他因為自己獨特的性格和遭遇所信奉的斯賓塞、尼采,沒有使他真正掌握超越的意義,他仍然需要那些他所鄙視的人,仍然需要他們對他的理解,仍然需要愛情。
也許,他這樣的人應該有另一條路,就像書中的另一位天才勃力森登對他說的「為了美本身愛美吧」,「一個人的喜悅不是來自他成功地做了什麼,而是來自做的過程」。
但馬丁更想要一個成功的結果,至於這個結果是什麼,他也不知道。這結果最初是得到露絲的愛,可他把露絲搞錯了,他也搞不清露絲這個名字到底是什麼了。
《馬丁·伊登》是一個悲劇作品,它深深的悲劇在於將人最美好,最善良,最勇敢的一面呈現給人看,卻又讓它們迅速地潰敗、瓦解,成為一個個絢麗的碎片。
初讀《馬丁·伊登》,會將它當作一部給青年人的書,它描繪了每個人都可能會有的那種愛情,純潔而美好。也展現了一個一無所有的人如何拼搏,如何以強力去改變自己,感人至深。可越到後來,越會難以理解馬丁所追求的是什麼,以及他為何選擇了自殺。
整本書,就像一個青年人才會有的炙熱的夢,可現實終究要將這夢的泡沫擊碎。馬丁戰勝不了這現實,這才使人尤其感慨嘆惋。
傑克·倫敦自己也一直在這樣一種矛盾之中,他以現實之筆寫底層人的苦難,寫生命的力量,寫只有美國才有的自然人的激情。在他的文學作品中,生命本身才是美的,一切事物上的生命的痕跡,生命的撞擊所帶來的燦爛才是美的居所。可他又不能忍受現實的醜陋,現實的平凡。
他的理想並不在這個世界上顯現。一旦一個人以如此純粹的理想來給予生活意義,那他就永遠不可能被滿足。
傑克·倫敦自己的生活就是這樣,露絲同樣出現在他的人生中,他也像他筆下的馬丁·伊登一樣,追尋不到他夢寐以求的事物。
在他還沒有收獲名利的時候,這對他來說是一個奮斗的目標;可當他名利雙收之時,他愈發不能理解世界,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無法給自己的心靈找到歸屬。
在藝術創作上,傑克·倫敦用這種力與美開疆拓土,而到了生活上,他卻無法拯救自己,這是傑克·倫敦人生的矛盾,同樣也是馬丁·伊登的。
如果我們再讀一次《馬丁·伊登》的結尾,讀他跳海而死時的描寫,也許就能理解,那是對馬丁·伊登,也是對傑克·倫敦一生的雙重隱喻:
「他已經沉在很深的地方了。手腳和意志都沒法使他升到海面上來了。……那是什麼?好像是座燈塔,可是燈塔是在他的腦袋裡面吧——一片閃爍而耀眼的白光。它越閃越快。他忽然聽見了一長串的轟隆聲,彷彿覺得自己從一道碩大無朋、望不到底的樓梯上滾了下來,就在底部他陷入了黑暗之中,他就知道這些。
他剛一知道,就什麼也不知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