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被自己同學騙錢應該怎麼解決
確定是借給他本人嗎?如果是的話再報案。現在有很多冒名頂替騙錢的,要警惕。
如果確定是本人,那麼還要有充分證據證明是被騙錢,而不是借錢不還。如果無法證明是騙錢,那麼只能追債,不能報警。債務糾紛要找的是人民法院,而且要在約定的期限還未歸還之後才可以去找。
如果有明確證據證明是詐騙,那麼最好提供你那個同學現在的住址、公司等信息。如果不能,很可能不被受理,因為現在詐騙太多了,詐騙罪數額不大的情況下判得又不重,警方也要節約力量,不可能大海撈針的幫你抓人。
流動人口的管理一直是個大難題,即使現在有第二代身份證也是如此。你同學沒有南京戶籍的吧??有的話又好辦點……
如果不知道住址,至少要知道戶籍所在地。在那裡起訴也是有用的,可以追蹤到人。你這樣的問題報警不一定管用,請問你借錢的時候是現金?還是打卡?如果是現金那有借據嗎?如果是打卡?有匯款單嗎?銀行卡持卡人的姓名是否是他本人?還點看你們被騙的是多少個人?他是以什麼名義什麼理由跟你們借錢?如果人數過多那公安機關可以暫定為詐騙,如果就幾個人,那隻能算是民事糾紛,我建議你還是去他家當地法院起訴,起訴的前提是點有借錢的憑證,或2人以上的人證,總之很麻煩,如果金額過大,可以考慮起訴,如果受騙人數過多,可以報案,最好在他本地機關報案,也可以在你上學的地方報案,如果他是在上學期間借的錢,那你也可以在上學所在的城市報案,最高人民法院對詐騙罪的數額標準的規定是:
一、數額較大,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二千元至四千元以上;以單位名義為五萬元至十萬元以上;
二、數額巨大,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三萬元以上;以單位名義為二十萬元至三十萬元以上;
三、數額特別巨大,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二十萬元以上。
你被騙1萬多,已經可以立案了,,去報案
興許那個人取款的銀行錄象或ATM錄象還能揪出這個垃圾來
當地公安系統就可以
B. 我是不是被同學坑了該怎麼辦
你以後長點記性就好了,再遇到這事買自己的單就好了。千萬不要對任何人有不好意思讓對方生氣的心理。這樣的垃圾是見一個坑一個專門玩老實人,你越客氣越拿你當傻子坑
C. 遇到很多惡毒的同班同學陷害我,該怎麼辦
遇到很多惡毒的同班同學陷害你,可能你在班級比較孤立,人們都願意打擊你,已經成了習慣了,你可以更獨立自強一些,跟更多的同學處好關系,也可以換一個班級環境能好一些,主要是要改變自己,學會和別人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