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5——6)個未滿16周歲男孩打一個同學不嚴重,同學家長報案啦,該怎麼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一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綜上所述,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不會被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但是必定會被執行行政罰款的處罰 且符合結伙毆打傷害他人,應當會被處以500元上1000元以下罰款 同時打人的孩子家長應當共同承擔受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2. 兒子同學的家長找上門來告狀,我該怎麼辦
有時候孩子之間的小摩擦總是有的,如果孩子自己能解決好家長不用過多參與.別的孩子家長上門告狀了,性質應該不一樣.還是要問一下孩子心裡真實的想法,一個重復發生的行為,總是有動機的.了解了孩子的想法才能解決問題.
3. 17歲孩子戀愛家長報警怎麼辦
不算無法,無權控告!如果劫持和控制了女孩,剝奪了女孩的人身自由,那性質就不同了。可能要涉嫌綁架了。
4. 小學生同學家長告狀,該怎麼做
首先對待告狀家長的態度要好,認真聽他所說的事件。安慰家長的情緒,如果自己的孩子在跟前,可以直接了解事件的前因後果。是自己的孩子錯了,當下讓孩子給人賠禮道歉。如果不是自己孩子的錯,也可以安慰那位家長。如果自己孩子不在跟前,可以對告狀家長說:等自己回去見著孩子,問明原因一定給那位家長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