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拘留7天是什麼違法行為
一、拘留7天是什麼違法行為
1、拘留7天屬於行政處罰,不構成犯罪。具體如下:
(1)如果是行政拘留或者是治安拘留,屬於行政處罰,不夠成犯罪;
(2)如果是刑事拘留,涉嫌犯罪。
拘留分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三種拘留性質不同,時間不同,決定機關也不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
【拘留的條件】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延長拘留期限的原因有哪些
延長拘留期限的原因有以下:
1、在司法實踐中特殊情況一般指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構成了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實尚未查明;
2、案情復雜、證據材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請批准逮捕的;
3、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4、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② 看守所拘留七天是什麼拘留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7天就是司法機關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將犯罪嫌疑人拘押於看守所10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