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教育基金會如何成立
成立基金會要先明確公益的特定目的,機構的章程、組織機構等,並配備有專職的從業人員。發起人要求有能力單獨承擔民事責任,有固定的住址等。發起人行為人有能力單獨承擔民事責任包括: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是其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建立一個非盈利組織或公益基金會,需要相關的手續的法律流程很多,主要程序如下: 建立非盈利組織或基金會,由其歸口管理的部門報經人民銀行審查批准,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發給許可證,具有法人資格後,方可進行業務活動。 全國性的非盈利組織或基金會,報中國人民銀行審查批准,向民政部申請登記注冊,並向國務院備案。 地方性的非盈利組織或基金會,報中國人民銀行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審查批准,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申請登記注冊,並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申請單位在確定滿足條件,准備相關證明文件後需要向民政管理部門提交申請,審核時間比較長,三個月到兩年不等,具體要看當地的民政局要求、政策和辦事效率以及成立什麼類型的基金會。公益基金會辦理流程:申請。填寫法人登記申請書,確定在哪個民政部門登記,向民政部門提交法人登記申請書。提交可行性報告。基金會不像公司,你想成立就可以成立。而是要考慮到可持續發展等綜合因素,撰寫專業的可行性報告,分析成立該基金會以後的發展戰略。核名。基金會的名稱是有要求的,依次包括字型大小、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以「基金會」字樣結束。例如中國扶貧基金會、上海宋慶齡基金會等。提交初審材料。要提交章程草案、可行性報告、理事成員、監事成員、法人代表人的備案資料、辦公地址等等,看情況是否勘查現場或約談。取得民政局文件。核名通過,取得准予許可登記文件,進行打款驗資。取得驗資報告,等待民政局審核。民政局對資料進行最後的審核,准予登記的,發放《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通過取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