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孩子在學校被別人家的孩子推倒了,摔傷,怎麼處理
首先肯定是帶著孩子去處理傷口,消炎止痛,然後和老師溝通,讓老師出面干預,是哪一位同學造成的,和他的父母溝通一下,請他的父母給自己的孩子做出正確的引導,孩子在學校磕磕碰碰的很正常,我們不過度緊張,但是,家長要對自己的孩子負責,推人肯定是不行的,做錯事情應該道歉,將來才不會出大亂子,並且教育自己的孩子寬容大度,別人不是故意的,每個人都會犯錯,道歉了就好,原諒他!孩子學會怎樣處理問題,也學到了父母為人處世的方法和態度,這才是最關鍵的!
2. 請問孩子在學校被同學推到受傷了,該怎麼處理,學校有責任嗎
根據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務范圍內的監督、保護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傷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失相應的民事責任。學校盡了監督義務,因第三人侵權遭受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學校未盡職務范圍內的義務致發生損害結果的,學校應當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法律分析
孩子在學校被同學打傷,應由致害學生家長和學校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在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用承擔責任。建議先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致害學生家長和學校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訴維權。學生在校打架學校責任主要看學校有沒有過錯,學校沒有盡責有過錯的應該承擔責任。學生在教室里被同學打傷,學校有教育管理和安全保障的責任,沒有盡責,學校應該承擔責任。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殘疾賠償金,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後續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營養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相關法律規定,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二)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三)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葯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准、要求的;
(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採取必要措施的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人身損害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人侵權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3. 小學生在學校被同學推倒臉部受傷受傷家長怎麼辦
家長負賠償責任。因為小學生家長是監護人,小學生在學校被推倒傷了臉,所以推到同學的小學生家長負賠償責任。受傷學生的家長應當通過學校或者訴訟途徑向推倒學生的小學生家長取得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