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學生打架斗毆的危害和後果
學校打架斗毆事件,給學校的安定穩定和同學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影響。打架斗毆是社會治安的一大公害,是公民違法違紀行為的主要表現之一。打架斗毆易危及人身安全,釀成治安、刑事案件,甚至葬送自己的美好前程,妨礙內部團結,不利於和諧社會的建設,破壞經濟發展的優良環境,損害精神文明建設,影響家庭生活。
一、為什麼在未成年學生之間會發生打架斗毆事件呢?在處理的過程中,我們發現,在我們學生群體裡面,引起打架斗毆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家庭教育失當引起的打架斗毆。我們分析了幾起打架斗毆事件後,發現參與打架斗毆的當事人家庭背景很復雜。有的家長長年外出打工,孩子缺乏家庭溫暖和心理疏導;有的孩子從小嬌生慣養,叛逆心理嚴重;有的家長素質低劣,向孩子灌輸暴力思想;有的家長疏於管理,默許孩子同不良少年交往,放任孩子養成不良習氣。
2、個人行為霸道引起的打架斗毆。我們可以看到這樣的現象:有的同學看見某某同學老實,開始動手欺負一下,結果這位同學接受了現實,這種行為和現象沒有得到及時的糾正,後果是欺負這位同學的人漸漸增多。指使別人買東西、命令別人為自己做一些小事等,欺負別人以及被人欺負的心理逐漸膨脹、扭曲、變態,麻煩由此產生。
3、不良嗜好、高消費引起的打架斗毆。受社會不良習氣的影響,學生容易模仿電視、電影中抽煙、喝酒的行為。如果家長和學校管理不嚴,防範不力,少數學生就會上癮。有的學生為了達到吞雲吐霧、醉生夢死的目的,不惜鋌而走險、以身試法。
4、語言行為粗鄙引起的打架斗毆。有的學生不注意自己的言行,語言污穢,行為粗魯,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因為三言兩語引起的沖突並不少見。
5、講哥們兒義氣引起的打架斗毆。從群體性事件看,所有參與者都是打架斗毆的受害者。有的同學根本沒有腦筋,因為一句話或是一支煙、一瓶水,聽別人使喚,成為別人利用的工具。這種人長大以後,就是別人的打手、馬仔,替人出頭,替人背黑鍋。正應了那句話「黃狗子吃屎,黑狗子遭殃」。
6、為了所謂的愛情與他人產生矛盾,爭風吃醋,大打出手,以身試法。
二、根據以往案例,我們可以總結出來,打架斗毆的危害,有以下幾點:
1、觸犯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有的同學會認為不滿18歲不用負刑事責任,那你就錯了。刑法第17條指出「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也應當負刑事責任。同學們應該明確14周歲(包括14周歲)以上的人,要對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的後果承擔刑事責任。16周歲(包括16周歲)以上的人,要對故意傷害致人輕傷以上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九章第72條也規定:「結伙斗毆、尋釁滋事,擾亂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教學秩序或者破壞校舍場地及其他財產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擾亂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影響同學們正常的學習和生活。我們都希望在一個友善的校園環境中學習和生活,這樣才能專心學習。打架斗毆對當事人的學習和生活,影響決不是一節課、一兩天的問題,嚴重的可能會影響一輩子。
3、嚴重影響被害人的身心健康。打架斗毆是一種典型的故意傷害行為,加害者以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為目的。所以打架斗毆的結果往往是造成受害者身體的損傷,遭受傷痛的折磨,甚至造成殘疾。生命是平等的,每一位同學的生命與健康同樣重要。
4、經濟賠償
殺人傷人除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外,還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給加害人的家庭造成巨大的經濟負擔。。生命無價,健康第一,隨著人們對生命價值的認識,危及生命健康的附帶民事賠償價錢也越來越高,賠償幾十萬幾百萬的已是司空見慣。有的家長痛苦的把這種情況比喻為:「辛辛苦苦幾十年,一架回到解放前。」當前社會上流傳這樣的話:「有本事去掙錢」,下一句話是「沒本事別打架」。試問動不動就要動手打人的同學,你家裡有多少錢可賠償呢?
打架斗毆的成本:
輕微傷的打架成本 = 5至15日拘留 + 500至1000元罰款 + 至少1000元醫葯費 +至少500元誤工費 + 至少一千元精神賠償等賠償 + 因拘留少掙的工資 + 心情沮喪低落郁悶 + 名譽形象受損 + 家人朋友擔心害怕+ 工作學習生活可能蒙受更大損失;
輕傷的打架成本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20000元左右的賠償金 + 醫葯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住監少掙的工資 + 心情沮喪低落郁悶 + 名譽形象受損+ 家人朋友擔心害怕 + 工作學習生活可能蒙受更大損失;
重傷的打架成本 = 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50000元左右的賠償金 + 醫葯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住監少掙的工資 + 心情沮喪低落郁悶 + 名譽形象受損+ 家人朋友擔心害怕 + 工作學習生活可能蒙受更大損失+ 無盡的後悔 。
打架附加成本 = 公安機關前科劣跡(影響出國、上學、當兵、找工作等)。
5、親情煎熬
有施暴傾向的學生,由於經常惹是生非,其家裡成員往往為其擔心受怕,一有風吹草動就怕出事 ,這樣無端讓親人長期生活在焦慮不安的環境中,多麼殘忍啊!每一次發生打架事件,他們的父母親朋都要不分早晚趕到學校,耽誤工作,影響生意,茶飯不思,夜不能寐。你們看親人為此這樣受煎熬良心何在?多麼不應該呀!
6、交往受阻
誠於待人是人類交往的基礎。對有暴力傾向的同學,大多數同學都採取惹不起就躲遠點的做法,個別同學怕被欺負,表面稱兄道弟象跟屁蟲似的鞍前馬後,其實心裡總是提防者他。這種交往受阻現象,將延長到今後走出社會就業,甚至陪伴終生。試問你願意和蠻橫不講理的人當知心朋友嗎?這年頭打架就是打錢,萬一被關進去就更不值了。你應該勸阻他不要打架,如果他不聽還生你氣,這樣的朋友就沒必要交了。
7、家暴隱患
家庭暴力目前已成為家庭和社會不安定因素之一。有施暴傾向的同學,今後結婚建立家庭,這種惡習很可能演變成家庭暴力的悲劇,對家人安危將是一種隱患。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某些學校極個別女生也有動不動就用拳頭說話的表現,更應該好好改正。有惡劣習氣的女生,今後成家立業後對家人特別對下一代的不好影響比男人更大。
8、影響健康
科學家經過研究得出結論:經常幫助別人有利於自身的身體健康。因為幫助別人時心情舒暢,人體會分泌出一種有利於身體健康的物質,身體長期擁有這種物質就會延年益壽。相反,有施暴傾向的同學,經常動不動就和人打架斗毆,除了身體容易受到傷害外,精神也會經常處於高度緊張狀態,這顯然不利於身體健康。
9、經常打人者,被人打擊報復的機會也會多,有些人被欺負一次就銘記心中找機會報仇,所以經常打人欺負人的同學,怕被人報復的危機感有的將陪伴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