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的弟弟在學校的時候被打傷了誰來負責
我承諾了今天來回答你的:首先要有目擊者或是那幫混蛋能證明你弟弟是從來沒有過要動手打人的動機。不然這樣就很難證明你弟弟沒有責任了。最重要的是證明從沒打過人(只要沒打人,動機不重要)。而你要找出所有打過架的人(總之不能證明自己沒打過人的,嫌疑也要,除非是正當防衛)報警,把他們當作嫌疑人全部起訴(有過事例:兩兄弟過幾天要上大學了,鄰居一男叫他出去玩,他兩跟去了,誰知打架,一打就死了一個人,因為他2也是其中的人,人群圍住他們,誰也說不清,誰知通通被起訴,坐10年去)要求索取E葯費,並支付堂費,還有手術的所有費用,以及後遺症所早成的永久性傷害陪賞,以及因事件造成的承受痛苦精神損失。而以上數據可以通過鑒定等等獲得,如永久性傷害可通過傷殘鑒定,葯費賠償是葯費單等等,只要能證明出就行了。還有,他們是蓄意傷人,還要搞清楚他先前拿凳子的動機是什麼,是用來准備打人還是用來用的呢?要是想他更他更大罪,那他是用來打人的話,就是策劃性蓄意傷人,罪可更大。還有的更絕,就免了,太絕也不好。對於學校呢?他曾有沒有要和你私了的說法,你用任何方法:攝像(最好)或錄音得到他想和你私了的話,錄音可以去法律鑒定證明是他說的。這樣,他不負責任私得太不負責了?你就乾脆不要私了,拿去起訴,就是妨礙司法公正,他就完蛋了,很大罪的,千萬別小看。還要他對你弟弟負責,是因為他管理不善,對於負責什麼,法庭會判決的。
說完了,看合不合用,註:先收集在報警後不能得到的有利證據(如私了錄音),再報警,那樣,你就萬無一失了。
還有,我不是專業人員。最好請問專業人員!
⑵ 陪室友去醫院 但是他卻覺得理所當然 我該怎麼想
陪室友去醫院,但是他卻覺得理所當然,我該怎麼想?如果你陪室友去醫院的話,他覺得你理所當然,那就不對了,因為你畢竟是陪她去的,因為你關心他,所以你想陪他去一陪室友去醫院,但是他卻覺得理所當然,我該怎麼想?如果你陪室友去醫院的話,他覺得你理所當然,那就不對了,因為你畢竟是陪她去的,因為你關心他,所以你想陪她去醫院,怕他一個人到醫院之後有些不方便,所以說你陪她去20忙,如果她也是理所當然的話,那麼拿你的石榴可能就是沒有什麼眼鏡兒事故可嚴了
⑶ 今天高中同學男生陪我去醫院看病,男友沒空,今天他請我吃飯又花費別的不少,我怎麼還回去呢純潔的友誼
既然是老同學就以後有機會再回報吧,江湖之大,誰沒個有麻煩的時候,等到時候回報也不遲。 如果實在感覺過意不去,就等他生日,或者萬聖節 光棍節 聖誕節 元旦也快到了,送個合適的禮物也是不錯的。
⑷ 今天陪同學去醫院,回校時還有一小時放學,就直接回家了,反正在校也是自修寫作業,不知道這樣算不算逃課
如果陪你同學上醫院是你老師知道的話,那就不算了
⑸ 陪同去醫院醫生未走正常程序病人出問題了陪同人有責任嘛
到醫院看病,各項程序應由醫生指導。你陪同的病人出了什麼問題,是醫生指導不對,還是檢查項目有誤,請通過醫療鑒定部門或衛生管理機關的檢查結論做出責任判斷。做為患者的陪同人,如果未發生引導患者(在患者無意識的情況下)檢查科目錯誤,或無提供信息錯誤應該無責任。 供參考如認可請釆納!
⑹ 為什麼一個女生要叫一個男生陪她去醫院,會是什麼病只是同學關系,會不會影響到我
她是信任你,如果你是喜歡她或者想幫她你可以陪她去,否則你要找借口拒絕了,以免被別人誤會。
⑺ 大專,去醫院輸液,班主任說必須有人陪同,學校沒人跟我去,在外地離家遠家屬也趕不過來,班主任讓家長
有什麼辦法,社會就這么現實,老師明天肯定要工作才不陪你的,在責任方面出了事誰負責?誰也負責不起,誰也不想負責。因為出事你家裡告學校賠個一百幾十萬,學校會把責任推直接負責人即班主任,到時候人家一家大小不用活了。但是有一點可以確定,你和你們同學或者舍友關系不太好,不然你們同學肯定有陪你的,別說輸液,上次我發燒去醫院或者我舍友生病去醫院都是我們舍友陪著去的,然後陪著回來,有次還是夜裡。所以你同學關系沒搞好所以才沒人陪。但是生病得打針吃葯呀,你們那邊醫院規定要有人陪同,老師又沒空,要輸液也只可以像老師說的那樣你們家裡弄清楚責任了,至於你說的感受,在萬一出事面前,雞毛蒜皮的事
⑻ 陪同學去看病!出了的車費應不應該要回來!
不應該,如果他不給,你就不要要了。但是這樣的同學以後就得遠之,不厚道。望採納,謝謝
⑼ 我同學中耳炎要去貴陽銘仁耳鼻喉醫院復查,我陪他去我要准備點東西我第一次陪人去醫院要帶什麼東西嗎
復查的話你是陪同幾乎什麼都不用帶,叫你同學准備好資料或者說病歷,你們也要戴口罩公共場所注意防範
⑽ 同學讓我陪他去醫院看病,我不想去怎麼辦我們都在外地上學,我家長也希望我陪他去,可我
醫生是給他看病又不是給你看,針也不扎在你身上,怕什麼?再說就是因為你們都在外地上學,周圍舉目無親,更要相互包容相互照應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