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每年100元意外保險是什麼險
一、100元的意外險是短險,只保一年,可保意外身故10萬,意外醫療1萬,(100免賠,100以上100%報銷),住院津貼50/天,0-70歲可以投保。
1、意外身故/傷殘
在保險期間內,若被保險人遭遇意外傷害事故,且自該事故發生之日起180天內(含第180天),被保險人因該事故為直接且單獨原因而導致身故,保險公司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本主險合同效力終止。
若因該事故造成本主險合同所附《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准》所列殘疾項目,保險公司依照該標准規定的評定原則對殘疾項目進行評定,並按評定結果所對應該標准規定的給付比例乘以基本保險金額給付意外殘疾保險金;累計達到保險金額時,本主險合同效力終止。
2、意外醫療
在保險期間內,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為直接、全部原因所致的傷害,經醫院診斷進行治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所發生的、符合本附加險合同投保地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內的必要且合理的費用。
在扣除被保險人從其他途徑獲得的補償後按90%的比例給付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累計達到保險金額時,本附加險合同效力終止。
3、意外住院津貼
在保險期間內,若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且自該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以此事故為直接且單獨原因經醫院診斷必須住院治療,保險公司按照實際住院天數給付意外住院津貼保險金,累計達到180天時,本附加保險合同終止。
二、意外傷害保險有三層含義:
① 必須有客觀的意外事故發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預見的。
② 被保險人必須因客觀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殘疾的結果。
③ 意外事故的發生和被保險人遭受人身傷亡的結果,兩者之間有著內在的、必然的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