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普惠型兒童福利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堅持困境兒童優先,在制定政策規劃、提供福利服務等方面,優先考慮困境兒童的利益和需求。堅持分層推進、分類保障,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擴大兒童保障范圍,根據不同兒童群體需求,分類給予保障。堅持福利制度和福利服務並重,既高度重視兒童福利制度的建設和完善,建立惠及不同類型兒童的補貼制度,又切實加強服務機構的布局和建設,努力為兒童提供專業化的服務。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既充分發揮政府相關部門作用,切實履行政府保護兒童權益的職責,又廣泛動員社會組織,形成兒童福利服務社會化的生動局面。
法律依據:《民政部關於進一步開展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 第二條 建立兒童福利工作指導和服務體系。依託市(縣)兒童福利機構或綜合性的社會福利機構設立兒童福利指導中心,依託街道或鄉鎮設立兒童福利服務工作站,依託村(居)委員會設立一名兒童福利主任或兒童福利督導員,形成縱向到底、信息共享工作指導體系,開展兒童福利指導工作。在此基礎上,依託兒童福利指導中心、兒童福利服務工作站和兒童福利主任,廣泛動員專業化的社會服務組織參與,形成兒童福利服務體系,為有需求的兒童及其家庭提供教育輔導、心理疏導、監護指導、政策咨詢、能力培訓、幫扶轉介,定期探訪兒童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