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兒童 少年 青年 中年 老年劃分標准
法律分析:老人是指6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中年是指35周歲及以上至60周歲以內的人員;青年是指18周歲及以上至35周歲以內的人員;少年兒童是指6周歲以上至18周歲以內的人員;嬰幼兒童是指6周歲以下的人員。
法律依據:民政部關於印發《民政事業統計主要指標解釋》的通知 老人是指6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中年是指35周歲及以上至60周歲以內的人員;青年是指18周歲及以上至35周歲以內的人員;少年兒童是指6周歲以上至18周歲以內的人員;嬰幼兒童是指6周歲以下的人員。
B. 兒童是什麼年齡段的(幾歲—幾歲)
國際《兒童權利公約》界定兒童是指18歲以下的人。
我國在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上決定批准中國加入《兒童權利公約》,根據公約內的內容,公約將「兒童」界定為「18歲以下的任何人」。
在兒童階段又有如下細分
一,0周歲為嬰兒。
二,1周歲-6周歲為幼兒。
三,7周歲-12周歲為兒童(與少年期重合,也可稱少年兒童或少兒)。
四,13周歲-17周歲為少年(也可稱青少年)。
由此可以看出,凡是18周歲以下的人,都可以稱之為兒童,那麼13歲也是可以過兒童節的。
(2)兒童周歲是什麼擴展閱讀:
18周歲-65周嫌行歲為青年。
66周歲-79周歲為中年。謹咐
80周歲以上為老年(也可稱晚年、暮年)。
據聯合國官網顯示,聯合國大會將「青年」定義為年齡介於15歲與24歲之間(含15歲和24歲)的那些人。因此,根據以上定義,兒童是指那些年齡不足14歲的人。然而,值得指出的是,《聯合國兒童權芹晌嘩利公約》第1條將「兒童」定義為年齡不大於18歲的人。
兩者之間的定義出入是一個有意的安排,因為聯合國希望《兒童權利公約》能為屬於同年齡組的盡可能多的兒童提供保護和權利保障,同時也由於當時還沒有出台與《兒童權利公約》相仿的《聯合國青年權利公約》。
C. 多少歲算兒童
兒童的概念是相對於成人而言,目前成人的標準是滿18周歲,所以一般在18周歲之前都屬於兒童。
具體來說兒童又可細分為以下幾個階段,這些階段主要是基於孩子的不同生長發育特點而劃定:
1、嬰兒期:小於1周歲就屬於嬰兒的范疇;
2、幼兒:1-3周歲這個范圍是幼兒的范疇;
3、學齡前期:孩子的年齡介於3-7周歲,都屬於學齡前期;
4、學齡期:學齡期是孩子7周歲以上至青春前期;
5、青春期:青春期大約是10周歲開始,一直到18周歲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