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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待兒童羞恥心

發布時間: 2024-10-05 02:05:49

『壹』 兒童在公共場所脫掉全身衣服是病態嗎整個過程是沒有什麼征照的

兒童在公共場所脫掉全身衣服不是病態。應該是他在家熱了就會把衣服全脫掉,這是一個習慣。因為兒童還小,對於羞恥心這種行為還不是看得很重,很懂。在整過過程中沒有什麼徵兆,更說明他是一個很自然的習慣。不要責怪孩子,把道理給他講清楚了,並告訴這樣做不好。孩子慢慢的就會記住,而且不會這樣做了。

『貳』 孩子沒有羞恥心該怎麼辦

小孩子之所以在接受批評的時候沒有羞恥心,是因為沒有得到及時的鼓勵和贊賞。這樣就會導致上進心不足,自尊心也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其實每個人無論大人小孩,只要他做了錯事,都會產生羞恥感的。

『叄』 6歲大的孩子愛拿別人東西,該怎樣教育

現在的家庭條件好多了,人們再也不會為吃穿發愁。應該說,孩子偷東西的事是不會發生的。但是,我們又發現,即使生活條件很好的家庭,也時常會出現孩子偷拿別人東西的事情。從兒童心理學來分析,孩子偷拿別人的東西是由兩種心理因素引起的:一是孩子有一種強烈的佔有慾望,他對自己沒有玩過的東西,既好奇又想獲得,而且企圖...馬上獲得。在私慾的引領下,他便悄悄將別人的東西據為己有。另一是孩子有一種異乎成人的冒險心理,他們心想,我拿了別人的東西,只有自己知道,別人卻不知道,這是多刺激和神秘呀。偷東西的行為大多發生在孩子幼年時,大多數孩子並不清楚偷盜這種行為的卑劣之處。因此,我們的家長要注意在這個方面進行正確的引導和教育。在對孩子進行此方面的教育時,同樣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光是沒完沒了的責備,要做到不傷害孩子的自尊心,不激發他們的對抗與報復心理,或產生對自身的厭惡,從而失去自信心。我們要針對事情,而非人的本身。明智的教育既能使孩子改正自己的不良行為,又能樹立正確的道德觀,保持良好的心態,增加對別人的關切之情。父母應隨時隨地教育孩子有關整個社會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懂得作為社會的一分子,要學會約束自己的行為,不給他人造成傷害。惟有如此,社會每個成員才可以享受平等、幸福的生活。子浩的姨媽開了一個小超市,7歲的子浩經常到超市去玩。有一天,姨媽發現子浩趁人不注意的時候從店裡拿巧克力,這讓她大吃一驚。開始她以為,孩子小,拿點就拿點吧。後來她發現子浩又拿筆、小刀和乒乓球,而且總是在環顧四周沒人的情況下偷偷塞進口袋,等做完了這些,他還裝得極為正經,儼然一個十足的小偷。姨媽覺得再不指出來會毀了孩子。一天,姨媽趁店裡只有她和子浩兩個人時,用很慈善的眼光看著他,將他抱在膝頭。然後告訴他,她聽說昨天有人從一個店裡偷東西的事,她接著講自己在五年級時,曾從店裡偷過橡皮。她知道這是小偷行為,心裡很害怕,這樣做後,很長時間都覺得慚愧,有犯罪的感覺,所以認為這樣做很不值得,不應該,以後便不再這樣做了。子浩聽得面紅耳赤,他對姨媽說:「我知道錯了。我下次再也不會偷拿別人的東西了。」姨媽沒有簡單地指責、訓斥或簡單地對子浩進行說教,也沒有使子浩感到自己的行為顯示自己是一個壞人。他們一起探索了為什麼不該偷東西,偷東西對社會利益與他人利益的損害。作為家長,我們要建立一個免於孩子偷竊的環境。下面是很久以前的一個故事。某個小學內發生了偷竊事件,當時的老師讓班上的學生會幹部留在教室,一個個詢問是否偷竊。結果查明,偷竊者是一個女孩子。於是,這個女孩子在眾人面前被指為小偷。從那以後,她不但沒有改過,反而步向仇視社會的人生。雖然不只是這次事件逼得她如此,但她已被烙上「我是壞孩子」的烙印。雖然錢找回來了,但是這種方法令人有搜查犯人的感覺。對青春期的孩子而言,斥責或處罰,如上述之事例,都會造成極大的傷害,使往後的人生被烙上烙印,一定要加以注意。這比找到錢更為重要。常常聽到父母的求助:「孩子會從我的錢包偷錢,怎麼辦?」通常的回答是:「家裡不要放太多的錢,要把錢收好,想辦法不要讓孩子拿到。」最重要的是建立一個讓孩子不會想做壞事的環境。另外一點是不要去找「犯人」。應該怎麼做呢?舉例來說,大家一起吃飯聊天的時候:「我覺得錢包里的錢好像短少了,是不是有小偷進來呢?媽媽很擔心。」那麼,偷錢的孩子就會知道媽媽已經發現了。接著,因為孩子的個性之故,可能會有如下兩種不同的反應:其一是偷偷把錢放回去;另一是對母親不嚴厲的態度感到放心,不肯還錢,甚至繼續再偷。對待不同的反應,母親的態度也必須不同。如果還錢了,就說:「媽媽好像弄錯了,前幾天說錢少了,其實是我算錯了,對不起。」用很高明的手法假裝自己被騙。假如又偷錢,就說:「糟糕,錢又少了。我不相信是自己家人偷的,可能有小偷進來,下次錢再少,我要去叫警察了,你們說好不好?」這是不再原諒的信號。但是,事先要把情況告訴社區警察,然後請他一起到家裡假裝調查,並故意在孩子面前說:「下次再掉錢,就派很多人來,請馬上聯絡。」大致上如此施行之後,孩子就不敢再偷錢了。這些動作,對一個母親而言,應該不是難事。絕對不要對孩子指名懷疑,或是當檢查官找出「犯人」。只要讓孩子知道父母已經發覺錢不見的事實,以及自己的處理方式就夠了。 孩子有了這個毛病,一定要克服掉,而且越早越好。其實,很多孩子都有過偷那別人東西的經歷習慣,只要改正了,將來還是好孩子。怎麼幫助孩子克服呢?提幾點建議供參考。 1.先讓孩子認識到拿別人東西是可恥的事情。跟孩子說清楚偷拿別人的東西是極為可恥的行為,它會使一個人身敗名裂的。一定要克服這個壞毛病。包括家裡的東西,家裡的錢,也不可以隨便拿的。 2.當孩子再犯的時候,一定讓他將偷來的東西當面還給人家,最好讓他自己去,如果他不自己去,就帶著他一起去。讓他當面向人家調遣。培養他的羞恥心,強化他的自製意識。 3.規定孩子不論買什麼東西都要徵得家長同意,你們給他錢或者他自己花錢都要記帳。發現他有來路不明的錢就要過問,防止他自己剋制不住。 4.警告他,如果再發現他偷拿別人的東西,包括家裡的錢,就告訴老師湖同學。嚴重時就送派出所,請警察幫助管教。這樣警告他,可以給他拋下一個心錨,讓他不敢輕舉妄動。 5.孩子如果說,他就是板不住的話,那就屬於心理問題了,那就用厭惡療法。具體實施等到時候再說。 這樣幾招,孩子會有所收斂。逐漸就改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