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哪三類困境兒童納入保障范圍了
12日從市政府獲悉,我市印發《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對三類困境兒童綜合運用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安全保障等政策措施,做到分類施策,精準幫扶。
符合以下條件的兒童
納入困境兒童分類保障范圍
《實施意見》明確,具有我市戶籍、未滿18周歲且符合以下條件的兒童,納入困境兒童分類保障范圍,共包括三類。
第一類是因家庭貧困導致生活、就醫、就學等困難的兒童,包括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法定撫養人無撫養能力的兒童;遭遇突發性事件,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兒童。第二類是因自身殘疾導致康復、照料、護理和社會融入困難的兒童。第三類是因家庭監護缺失或監護不當遭受虐待、遺棄、意外傷害、不法侵害等導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侵害的兒童,包括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父母雙方長期服刑在押或強制戒毒的;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長期服刑在押或強制戒毒的;父母雙方重殘、重病的;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因重殘或重病無力撫養的。
困境兒童
享受高中免學費政策
在教育保障方面,我市將建立控輟保學機制。將困境兒童納入相應的教育資助范圍,享受學前1年免費、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和高中免學費政策。完善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機制,確保困境兒童入學和不失學,依法完成義務教育。
建立和完善殘疾兒童隨班就讀支持保障體系,確保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在規定時限內實現達標,對不能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殘疾兒童,根據實際情況提供送教上門、遠程教育或者其他適合殘疾兒童特點的服務。
對於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隨遷子女,要將其義務教育納入各級政府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疇,全面落實在流入地參加升學考試政策和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同時,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取得辦園許可的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開展學前教育。支持兒童福利機構特教班在做好機構內殘疾兒童特殊教育的同時,為社會殘疾兒童提供特殊教育。
此外,《實施意見》還指出,強化監護主體責任,健全救助保護網路,並完善殘疾兒童福利服務體系。對於符合規定的殘疾兒童,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對0~6歲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開展康復救助。對於社會散居殘疾孤兒,納入「殘疾人孤兒手術康復明天計劃」。各類困境兒童(含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年滿18周歲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學校或普通本科高校就讀的,可繼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直至畢業。
《實施意見》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