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原陽案子進展咋樣了
作為一個建築從業者,謀殺四個孩子像是天方夜譚,能花錢辦的事搞個刑事案件怎麼算都劃不來,應該屬於意外事故。
施工前,機械施工沒有做好觀察,肯定是施工方的錯,後八輪倒土,見過的都知道,倒土的時候需要踩油門升液壓桿,聲音很吵,孩子的呼喊聲聽不見也正常,說不定司機還開音樂。這是一起較大的安全生產事故,施工方沒跑了,開發商也負責任,相關管理部門也有一定責任。相信處罰很快就下來。
等
這圖片上說了時間,頭個屍體和後面屍體,是間隔了五個小時挖出的,
五個小時能挖的土方量,可不是一般的大,我等著看一車土埋了四個人,確用五個小時,時間的間隔,才能全挖出來是多少土方量,是相隔了多大距離,多深的深度,
而且還動用了:勾機去挖的,這工程不是一般的大,
我想看看,這個只能裝20來方土的翻斗車,在埋人那車時,究竟在車上裝了多少土,
按勾機裝土時間算,一個小時就算6車吧,120方土,5個小時,應該近六百方土,
這個只能裝20方土的翻斗車,是怎麼把這幾百方土,一次性裝車上運過去的,這活絕對值得學習的
發這倆個是上面有幾句話,
先說新京報的一段:
再看上面圖片的,《是倆渣土車倒土時沒注意,導致兒童被埋》,
從這兩段文字里可以看到,這個坑應該不具備倆車同時卸土的條件,那麼頭個車卸土到第二個車卸土,這中間最少有五分鍾時間的間隔,這句應該怎樣解釋那?
車禍,不管出在哪,只要不是倆車撞一起了,下個車再出事,是不是要看做:另一個事件那,
打個比方,有車追尾了,在處理這件事,這時又來個車,把看熱鬧的撞死了,那這個追尾等著處理的車,是不是也一起要負責賠償這個死人那?因為你們是在同一地出事就賠嗎?是不是應該這樣解讀?就因為出事是一個地點,就是一個事件那?
這個是他自己說:就是那個村的,
這個高人在我發的下面說的,他說他就是那個村的,只能這樣信他了,無法求證,
主要看那句,三個小的在下面,大的在上面,
大的在上面,是不是這頭一車土,就埋不到他,埋了三個了,他沒反應嗎?再等下車土,把他也埋里嗎?
還是上面的倆圖,後面有個《倒土的坑,長四米,寬三米,深三米》,這種後八輪車,只能裝20方土,這個坑只有36方容量,兩車就是在平地起高了,
再看那個圖的第三句話《緊接著挖掘機開始挖掘》
是不是可以理解為勾機當時就在《現場》那,那麼在勾機做業范圍內,都看不到有人,我理解不了,這勾機應該怎麼開,怎麼幹活?
要說勾機不在現場,都知道勾機行走速度,比人徒步行走稍微快點,又是怎麼個《緊接著挖掘機開始挖掘》那,
勾機又是怎麼知道土下有人的,誰說的,
還是今年勾機都升級了,全都安裝《熱成像探測》功能了,為了隨時隨地的探測,看看土裡有沒有發熱體嗎?
該怎樣解釋才合理那?
不懂?是真不懂,開過翻斗車,和勾機一起沒少幹活,可現在不懂了,
定案了!4月25日深夜,河南原陽縣相關調查組就4名兒童工地被埋致死及涉媒體從業人員警情調查進展情況進行通報。
2020年4月18日下午,原陽縣盛和府建築工地土方堆放場發生一起違規作業致4名兒童壓埋窒息死亡事故。4月21日下午,4名亡童在原陽縣公墓下葬期間,成都商報紅星新聞采編人員王某強報警稱,自己同其他媒體從業人員進入公墓時被20人阻攔毆打,手機被搶,眼鏡被打碎。
處理結果如下:
一、關於四名男童被壓埋。 經調查,該事故為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4月19日,公安機關依法對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8名開發及施工人員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4月20日,原陽縣委決定,對負有監管責任的縣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孫某安和安全股股長王某剛予以免職,對縣城管局(縣城市綜合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魏某義啟動問責程序,待該案查結後,將依據最終結果作進一步處理。4月20日,新鄉市眾孚置業有限公司與死者家屬簽訂了賠償協議,相關賠償當場到位。4月21日下午,4名亡童均已安葬,目前家屬情緒穩定。
關於「原陽埋童案」這是你所期待的結果嗎?我們渴望真相不被埋沒,更渴望真相後面的公平正義,給逝去的孩子一個公道,給受害者家庭一個公道,也給 社會 一個真相。實事求是,依法處理,消除公眾心中的疑問,弘揚 社會 正氣,呵護公平正義。
圖片上哭的撕心裂肺的那個人就是一個孩子的媽媽,她不要他們把她孩子的屍體拉去火化。她們肯定也是想讓孩子們的死因通過屍檢來了解真相。可能有人不願意做屍檢,所以,才要速戰速決,要盡快的火化屍體。
有人說孩子們的家屬得到了錢就不再說話了,是金錢收買了他們。試想一下別說坊間傳聞說的是賠償150萬了,假如沒有發生事故時,每人賠他們300萬元,他們肯定也捨不得孩子們去被埋。所以,都是為人父母的人,都知道人生的三大不幸之一的 老來喪子 是最大的不幸了。
禁言也許是一種契約精神,我給你錢了,你就要給我保守秘密:無論孩子們是怎樣被害的,都不許再向外界透露半點風聲了。無論是壓力的也好還是自願的也好,他們活著的人還要繼續在當地生活。如果為了失去的孩子再得罪了他們,他們還能在再那裡平安生活嗎?
我就納悶,四個孩子是抱在一起嗎?怎麼能全被埋住?很少看見孩子們在一塊玩耍還非要抱一塊的,起碼妻有距離。
在這個關鍵時刻,我們要做到不造謠, 不信謠,更不傳謠。要相信原陽的天還是共產黨天,要相信上級領導的正確調查結果應該是公正無私的,真正的共產黨幹部不會讓你們幾個 社會 蛀蟲所蒙蔽,被行賄,或者會是有什麼黑色利益關系,不會因為個別人而避重就輕的,不負責任的或者哄老騙少的隨意結果。只要那麼幾個人膽敢胡作非為 ,我們老百姓是堅決不答應,我們老百姓只是希望妥善安置安撫好受害者,同時求證一個事件發生的真相。要求不高啊!我們堅信會水落石出的,也會真相大白的。原陽加油!關於事件的真相如何我們平心靜氣,拭目以待
有些意外事件很難避,曾親眼看見沙石路的十字路口不遠處堆放一堆爐渣灰士,下過雨坑坑窪窪路很不平,有幾個小孩在煤灰堆上拋渣快玩,一輛載重 汽車 從渣堆旁過,車速很慢不超過十碼,車已過多半,這時一男孩用力拋渣過猛,從渣上滾落下來,正好滾落在載重 汽車 後輪與渣堆的夾角處,只聽吱吱響沒聽到小孩子發聲音便沒命了,司機停下車來看也嚇暈了,真是防不勝防。司機開車總不能一直看倒車鏡觀看車後方,前方更要觀察。從原陽和這些意外事件看,雖多方都有責任,但幼兒、兒童時其監護人更重要,不能將孩子的安危寄望於別人防範。
[cp]#新聞調查[超話]##正能量語錄[超話]##中央新聞[超話]##天氣好的話,我會去找你#新聞 #北京爆料##焦點訪談[超話]#國務院常務會議 在十九屆四中全會勝利召開及新年到來之際,河南省民營企業家周舜傑攜六十多年黨齡的老父親感謝最高人民檢察院張軍檢察長對本人舉報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王鳳強在審理(2019)豫行終1168號行政案件中枉法裁判一案的關心和重視(註:此案已經於2019年10月25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迴法庭立案再審,案號為(2019)最高法行申12806號。周舜傑於2020年2月29日終於收到了最高法於2019年12月30印發的裁定書。根據誰執法誰普法的規定,周舜傑期待著李小梅法官對裁定書為什麼兩個月才送達、裁定書結果及裁判理由給予書面法律解釋。)及鞏義市人民檢察院周舜傑歐寶轎車國家刑事賠償一案的關心和重視(註:鞏義市人民檢察院己於2019年9月16日立案受理)。感謝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全體檢察官秉公依法辦案!
另,周舜傑的刑事申訴案件也有了新的進展。繼反映到2018中央駐河南省第一巡視組後,滎陽市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李東唯在此案的民事部分執行中己經被告知,早在2007年滎陽市法院一審判決八年前的1999年,鞏義市人民政府己經印發了鞏政文(1999)66號文件把民營企業鄭州嵩洋機械公司的全部1、3億元的合法財產非法收走了(註:此案便是上面周舜傑舉報河南省高院的法官王鳳強枉法裁判的2019豫行終1168號行政訴訟案件),新的證據證明周舜傑的刑事案件是先執行,後判決,基本事實認定錯誤,程序違法。期待著最高人民法院早日重審糾正此案,期待著張軍檢察長及最高人民檢察院加大對周舜傑所涉及的民事產權糾紛(註:此案己經於2019年9月被鄭州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受理)、河南省鞏義市政府行政違法及刑事申訴案件的監督力度,早日為周舜傑平反昭雪,使黨中央、國務院加強民營企業產權保護的方針政策能夠真正貫徹落實,切實保護民營企業家周舜傑及其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使民營企業家周舜傑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cp]
沒有異地查處沒用,挖不到根,查不到背後的勢力?找幾個小鬼頂替,幾天就出來了。
2. 河南原陽「4名兒童被埋」案,該案件中有哪些值得關注的信息
這個案子最近有了最新的進展,最近當地的人民檢察院已經對一個公職人員進行了起訴。
經過調查組調查劉某某的違法犯罪事實之後,當地的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他提起了訴訟,當地的人民檢察院認為這個站長在工作的時候嚴重的不負責任,收受賄賂,結果造成了這個悲劇的發生,他的情節特別的嚴重,於是就以玩忽職守罪提起訴訟要求當地的法院,追究這個站長的刑事責任。如果這個站長當時有一點責任心,把這件事情放在心裡,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對這個工地進行正規辦公的話,可能也就不會導致最後這個悲劇發生了。
3. 原陽兒童被埋一案,該案件的責任人涉及到了哪些部門單位
那麼涉事的這些部門比較廣,肯定包括這個項目的開發方還有租賃公司等。其實這件事是發生在今年4月份,是在一個建築工地上發現了4名兒童被壓塌窒息導致死亡的這樣一個事故,由現場看是由於違規作業而導致了這4名孩子的死亡。
本來是想妥善處理這一具屍體的,哪成想又在土方中陸陸續續找出了三具孩子的屍體。一具屍體可能是意外,可是一下出了4具屍體,用意外說的話怎麼都搪塞不過去的,所以還是等待警察的調查,盡快給一個說法與結果,就算是一具屍體也不能隨便定性為意外,也是會等官方具體去出一個確切的結果才能定性結尾。當時案發現場裡面的土都是聚堆加高的這么一個操作方式,那孩子是怎麼會被埋到土下面去的呢?具體怎樣呢?還是要看官方的調查結果。
4. 孩子被年滿16周歲孩子殺死我可以要求賠償多少錢
對方孩子已經涉嫌故意殺人罪,你有權在檢察機關提起公訴階段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訴訟。 關於賠償的范圍要求,大致為:喪葬費、孩子生前被贍養人必要的生活費、鑒於對方的犯罪行為導致受害人家屬失去親人,給受害人家屬造成嚴重的精神打擊,可以提出精神損害撫慰金。 關於方向性的賠償大致就是這些。 這是個法律問題 並非財會問題,所以不可能告訴你准確數字,只能說這其中精神損害賠償的主張應當是最高的10萬到幾十萬之間都可能,再加上喪葬費和孩子生前被贍養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受害人家屬可以自行計算,在訴訟中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