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科學的兒童觀是什麼請結合實際談一下你的認識
(一)、樹立正確兒童觀
1、兒童是獨立存在的人。兒童的各項合法權益、兒童的人格和基本需求要得到應有的尊重和滿足。
兒童和成人一樣,是享有獨立人格的個體,他們的需求應受到尊重並得到滿足。兒童的人權就是生存和發展。因此教師與幼兒交往時的態度、方式都應讓幼兒感到安全、沒有壓力、受重視,讓孩子感受到教師的愛和尊重。在幼兒園教師必須做到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幼兒園工作的出發點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開展各種活動。(比如:教師與幼兒對話時,微笑著俯下身來,目光與幼兒平視,他們會從教師的眼神、表情、話語和行為中,感到安全,感受和體驗到愛和尊重,老師很可親,從而受到鼓勵得到滿足。)
2、兒童是主動的學習者,是長大後獨立生存的人。
兒童一生下來是一個有生命力、生長力,能夠分辨與取捨外界刺激,具有學習能力的積極個體,是一個對環境的主動探索者。「幼稚時期(從出生到七歲)是人生最重要的一個時期,它將決定兒童的人格和性格;人一生的習慣、知識技能、言語、思想、態度和情緒都要在此時期打下基礎。這個時期是發展智能、學習言語最快時期,是道德習慣養成最易時期」(即最佳期)。兒童主動學習是與生俱來,孩子來自於不同家庭,生活環境不同,他們原有認知結構和經驗水平是不同的,同樣的事物或現象對不同的孩子來說會有不同的意義。教師要把孩子看做主動學習者,允許他們根據自己的需求和興趣來學習,教師要了解他們的需求和興趣,在活動中成為孩子的一個玩伴,跟他們一起玩,觀察他們,發現他們,幫助他們,讓他們自己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最大限度的實現幼兒的興趣,滿足他們的需求,進一步獲得經驗,提高原有水平。讓我們從習慣於「教孩子學習」、讓孩子的「學」適應教師的「教」的傳統模式中走出來,把學習的主動權交給孩子,創設適應孩子的教育。培養他們的各種能力,豐富他們的內心世界。
3、兒童是在成長過程中的人,他們有獨特認知特點
幼兒的認知特點不同於學齡兒童,更不同於成人。最突出的特點是:
*直接興趣性:幼兒對事物的認識受興趣的直接影響,他們感興趣的事物學起來積極主動性高,而不感興趣的東西就不願學。興趣是最好的老師,是調動人們學習積極性的內動力,因此教師要把所教的東西變成幼兒的需要,使他們感興趣,調動他們探究和學習慾望。(讓孩子知道節約用水,老師講中國有許多地方每水喝……可不是我們孩子經歷的,沒有生活經驗,那教師就要設計活動情節,小水滴在哭,他找不到媽媽啦……,或水管哭啦,讓孩子把水管的眼淚收起來,看是什麼效果,哭了一夜的水管淚水集滿一盆,怎麼辦?用它洗毛巾、擦地、修水管等。)
直接經驗性:幼兒的年齡特點決定了他們對事物的認識是感性的、具體的、形象的,思維常常需要動作的幫助。他們認識事物必須以事物和材料為中介進行,因此需要教師根據他們的需求,站在幼兒的角度看問題,創設適宜幼兒的環境提供豐富的材料,讓幼兒通過操作來學習,並接納幼兒的看法、觀點和認知水平,哪怕是錯誤的也要接受,但此時需要教師給予正確的指導。
4、兒童有很大的個體差異
幼兒之間個體差異很大,而且,年齡越小,差異越大。
幼兒性格上的差異,帶來了需求上的差異,使得幼兒在對安全感的需要上、對新體驗和活動的需求上都有很大的差異。《綱要》總則第五條:「幼兒園教育應尊重幼兒的人格和權利,尊重幼兒身心發展的規律和學習特點,以游戲為基本活動,保教並重,關注個別差異,促進每個幼兒富有個性的發展。」教師要給予個體差異的指導和評價,提供可供幼兒選擇的學習內容,促進各具特色、有差異的全面發展。從而使每一個幼兒在原有水平上不斷發展。從加德納的多元智能理論講,人的智能有語言智能、邏輯數學智能、空間智能、身體運動智能、音樂智能、人際關系智能、自我認識智能、自然觀察者智能。這八種智能的發展不是均衡發展的,每個人生活環境及文化背景造成每個人的個體差異,教師在接受差異的同時,要培養幼兒的獨立個性。(發現其長處給予肯定、表揚、鼓勵,鼓勵其彌補不足。
2. 科學兒童觀
一、兒童是人
兒童作為人,具有和成人一樣的人格和尊嚴、一樣豐富的精神世界、一樣的差異性。兒童幼稚、不成熟,這恰恰代表著人類發展的軌跡以及學習和發展的可能性。
二、兒童是發展中的人
兒童不同於成人,正處於發展之中。兒童有自己獨特的認識方式、成長特點。兒童有巨大的發展潛能和被塑造與自我塑造的潛力。兒童需要時間去成熟和發展。要提供與兒童身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生活,讓童真、童趣、童稚得到自由伸展。
三、兒童是權利的主體
兒童與成人彼此平等、具有相同的價值,法律賦予了兒童基本的人權。
3. 科學的兒童觀包括哪些具體內容
現代化的兒童觀
⒈兒童是人,他具有生存權,具有人的尊嚴以及其它一切基本人權。兒童是人,意味著兒童不是物,也不是動物。兒童具有自己的獨立人格,具有自己做人的尊嚴,具有自己作為人的價值,他不同於其物可以聽任人擺布、屈從於人;兒童也生活於社會的現實中,他有自己的生活和經歷,他帶著自己的經驗、價值觀念(可能是是朦朧的不確定的)和心理狀態進入教育過程,他不是一塊任人隨意塗抹的白板;兒童是一個活的能動體,具有人所特有的能動性,他不是消極被動地被套人塑造和改造的。在教育活動中,必須把兒童看作是具有獨立人格的人,是生活在社會中的現實的人,是具有主觀能動性的人必須尊重兒童的人格,維護兒童做人的尊嚴,促進兒童積極主動地實現自己的人的價值。 維護兒童權利的四條基本原則:①兒童最佳利益原則,凡是涉及兒童的任何事情都應該以兒童的最佳利益為重;②兒童自身尊嚴原則,凡是涉及到兒童生存發展的問題都要以認識兒童、了解兒童、熟悉兒童、理解兒童、尊重兒童、造福而不是傷害兒童的原則為先;③尊重兒童意見的原則,凡是涉及兒童本人的事,必須認真聽取兒童的意見,任何大人都不要自作主張;④保障兒童參與權的原則,不管來自任何社會文化背景、出身環境、貧富與男女性別、智力發展較快或較慢、正常還是殘疾、優良還是懦弱的兒童,都應得到平等對待,不應受到任何歧視或忽視。
⒉兒童是一個全方位不斷發展的人,他具有滿足生存和發展需要的權利。
⒊兒童期不只是為成人期作準備,它具有獨立存在的價值。
⒋不同性別的兒童應當受到平等的對待。
⒌兒童有其內在的生動的精神生活,成人應當尊重和珍視這種精神生活;兒童還具有形之於外的豐富多採的文化活動;成人應當注意理解和參與兒童的精神生活和文化生活,不應將成人文化無條件地強加給兒童。
⒍兒童的精神世界和文化生活可以給成人以啟示,成人應當向兒童學習。
⒎每位兒童都有接受教育的權利,教育的目的不僅在於兒童的發展,而且還在於兒童的歡樂幸福。
⒏兒童有權擁有歡樂自由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