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律規定兒童的年齡范圍是多少
法律規定兒童的年齡是不滿18周歲。
兒童的界定年齡,通常是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18歲以下可以稱為未成年人,也就是兒童,另外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組織也明確規定,兒童是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一般界定兒童的年齡就以18歲作為標准。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以上均依據《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