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縣級上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是
該機構是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
該委員會枝乎是各級政府負責協調和推動政府有關部門執行婦女權益保障法的工作猛瞎悉機構。其基本職責有協調和推動政府有關部門執行婦女權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協調和推動政府有關部門維護婦女兒童權益。
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神困做好婦女權益保障工作的操作性比較強,其旨在解決由一個部門、一個群眾團體難以完成的工作和實際問題。
1. 縣級上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是
該機構是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
該委員會枝乎是各級政府負責協調和推動政府有關部門執行婦女權益保障法的工作猛瞎悉機構。其基本職責有協調和推動政府有關部門執行婦女權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協調和推動政府有關部門維護婦女兒童權益。
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神困做好婦女權益保障工作的操作性比較強,其旨在解決由一個部門、一個群眾團體難以完成的工作和實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