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兒童是什麼年齡段的(幾歲—幾歲)
國際《兒童權利公約》界定兒童是指18歲以下的人。
我國在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上決定批准中國加入《兒童權利公約》,根據公約內的內容,公約將「兒童」界定為「18歲以下的任何人」。
在兒童階段又有如下細分
一,0周歲為嬰兒。
二,1周歲-6周歲為幼兒。
三,7周歲-12周歲為兒童(與少年期重合,也可稱少年兒童或少兒)。
四,13周歲-17周歲為少年(也可稱青少年)。
由此可以看出,凡是18周歲以下的人,都可以稱之為兒童,那麼13歲也是可以過兒童節的。
(1)兒童年齡階段是多少擴展閱讀:
18周歲-65周嫌行歲為青年。
66周歲-79周歲為中年。謹咐
80周歲以上為老年(也可稱晚年、暮年)。
據聯合國官網顯示,聯合國大會將「青年」定義為年齡介於15歲與24歲之間(含15歲和24歲)的那些人。因此,根據以上定義,兒童是指那些年齡不足14歲的人。然而,值得指出的是,《聯合國兒童權芹晌嘩利公約》第1條將「兒童」定義為年齡不大於18歲的人。
兩者之間的定義出入是一個有意的安排,因為聯合國希望《兒童權利公約》能為屬於同年齡組的盡可能多的兒童提供保護和權利保障,同時也由於當時還沒有出台與《兒童權利公約》相仿的《聯合國青年權利公約》。
② 兒童期是幾歲到幾歲
兒童期是7歲至12歲前的時期。
兒童的年齡段具體劃分:
1、在兒童心理學里,兒童的年齡段很長,從初生至十七八歲都屬於兒童,而且根據心理發展的特點,把兒童心理發展劃分為:乳兒期(初生至1歲)、 嬰兒期(1至3歲)、學前期或幼兒期(3至6歲)、學齡初期(6至12歲)、學齡中期或少年期(12至15歲)、學齡晚期或青年期(15至18歲)。
2、兒童文學里將兒童劃分為五個年齡階段:嬰兒期(1-3歲)、幼兒期(3-6歲)、童年期(6-12歲)、少年期(12-15歲)、少年後期(15-18歲)。
3、但在我國,兒童的概念卻不是在這一意義上使用的,而是一個模糊的概念,比如婦聯系統認為兒童是指16周歲以下的孩子,刑法中猥褻兒童罪是指14周歲以下的人。
(2)兒童年齡階段是多少擴展閱讀
兒童心理發展的重要概念
1、發展與發育
發展是指個體成長過程中生理和心理兩方面有規律的量變和質變的過程。兒童的發展包括生理的發展和心理的發展。生理的發展是指兒童的生長、發育;心理的發展是指兒童的認知、意志和個性等方面的發展。
2、兒童心理發展的轉折期和危機期
在兒童心理發展的兩個階段之間,有時會出現心理發展在短期內突然急劇變化的情況,稱為兒童心理發展的轉折期。由於幼兒心理發展的轉折期常出現對成人的反抗行為,或不符合社會行為准則的各種表現,所以有人把轉折期稱為危機期。
3、關鍵期
身心發展的不平衡性決定了在兒童身心發展過程中存在環境影響能起最大作用的時期,即兒童發展的關鍵期。
關鍵期的概念源於奧地利生態學家勞倫茲在研究小動物發育的過程中提出的「刻板印象」,即 小動物在出生後一個短時期,具有很容易形成的一種本能的反應,刻板印象只在小動物出生後一個短時期內發生,勞倫茲把這段時間稱為「關鍵期」,關鍵期的時間是有限的。
4、最近發展區
「最近發展區」的思想是前蘇聯心理學家維果斯基提出的。他認為,至少要確定兩種發展的水 平。第一種水平是現有發展水平:這是指由於一定的已經完成的發展系統的結果而形成的心理機能的發展水平。
③ 國家標准兒童年齡段是
國家標准兒童年齡段是18歲以下。
社會和中國法律的規定如下: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決定批准中國加入《兒童權利公約》,根據公約內的內容,公約將「兒童」界定為「18歲以下的任何人」。
而醫學界將兒童規定為14歲以下作為醫學觀察年齡段。我國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兒童保護法》以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規定,兒童是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
制度須知
聯合國大會將「青年」定義為年齡介於15歲與24歲之間(含15歲和24歲)的那些人。聯合國曾於1985年在全球開展「國際青年年」活動,該定義就是專門為「國際青年年」活動所下。
聯合國公布的所有有關青年的統計數字,例如聯合國系統出版的關於人口統計、教育、就業和醫療衛生的年度統計年鑒,均依據以上定義。因此,根據以上定義,兒童是指那些年齡不足14歲的人。
④ 兒童是指幾歲到幾歲
兒童是指出生到年滿十四周歲,在這絕做個時間段分為七個時期。
胎兒期就是懷孕四十周這個階段,新生兒期指出生以後28天,嬰兒期出生到一周歲,幼兒期值1-3周歲,學齡前期至簡轎3-6周歲,學齡期是指六周歲,並咐衡青春期年齡范圍是10-12歲,青春期體差異比較大。
⑤ 兒童的年齡范圍是多少
兒童的年齡范圍是指從出生到18周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18歲以下可以稱為未成年人,也就是兒童,另外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組織也明確規定,兒童是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一般界定兒童的年齡就以18歲作為標准。
兒童的特點
兒童時期處於人生的關鍵時期,這個時期對兒童的培養直接影響著兒童以後的生長發育過程,包括知識,思想,價值觀,世界觀等等在這個時期都是處於一個啟蒙的階段,所以對兒童的培養受到了家長和社會各界的重視,兒童的培養關乎一個家庭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的前途和命運。
社會和中國法律的規定是如下的,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決定批准中國加入《兒童權利公約》,根據公約內的內容,公約將兒童界定為18歲以下的任何人,而醫學界將兒童規定為14歲以下作為醫學觀察年齡段,我國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兒童保護法》以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規定,兒童是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