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國從哪年開始在全國范圍內普及兒童計劃免疫工作
70年代中期,我國制定了《全國計劃免疫工作條例》,為普及兒童免疫納入國家衛生計劃,並於1985年開始在全國范圍內普及兒童計劃免疫工作。這項工作的開展,有效地降低了相應傳染病的發病率和死亡率。
其主要內容為「四苗防六病」,即對七周歲及以下兒童進行卡介苗、脊髓灰質炎三價糖丸疫苗、百白破三聯疫苗和麻疹疫苗的基礎免疫以及及時加強免疫接種,使兒童獲得對結核、脊髓灰質炎、百日咳、白喉、破傷風和麻疹的免疫。
1992年衛生部又將乙型肝炎疫苗納入計劃免疫范疇。隨著科技進步,計劃免疫將不斷擴大其內容。
(1)江西什麼時候實行兒童疫苗擴展閱讀:
一、方案
1、出生24小時內,接種卡介苗和第一針乙肝疫苗。
2、1個月月齡,接種第二針乙肝疫苗。
3、2個月月齡,接種(服)第一次脊髓灰質炎疫苗。
4、3個月月齡,接種第二次脊髓灰質炎疫苗和第一次百白破疫苗。
5、4個月月齡,接種第三次脊髓灰質炎疫苗和第二次百白破疫苗。
6、5個月月齡,接種第三次百白破。
7、6個月月齡,接種第三針乙肝疫苗。
8、8個月月齡,接種麻疹疫苗。
9、1.5~2歲,進行百白破加強接種。
10、4歲,復服脊髓灰質炎疫苗。
11、7歲,復種卡介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加強接種白破二聯疫苗。
二、注意事項『
1、接種的途徑及劑量不同的疫苗的接種途徑、接種對象年齡及接種劑量有所不同。如果接種途徑及劑量不當,不僅影響免疫效果,而且還會加重接種反應,甚至造成接種事故。因此在接種前應詳細閱讀疫苗使用說明書。
2、疫苗禁忌證WHO規定具有以下情況者作為常規免疫的禁忌證:
⑴免疫缺陷、惡性疾病(腫瘤、白血病)及應用放射治療或抗代謝葯而使免疫功能受到抑制者,不能使用活疫苗;
⑵接種對象正在患有發熱或明顯全身不適的急性疾病,應推遲接種;
⑶以往接種疫苗有嚴重的不良反應者,不應繼續接種;
⑷有神經系統疾病的患兒,如癲癇、嬰兒痙攣等,不應接種含有百日咳抗原的疫苗。
3、預防接種反應
生物製品對人體來說是一種異物,接種後可引起有益的免疫反應,但也可產生有害機體的不良反應或變態反應。主要有以下副反應:
⑴一般反應
接種24小時內在接種局部出現紅、腫、熱、痛等炎性反應,有時可能同時伴有發熱、頭暈、惡心、腹瀉等全身反應。這些一般屬正常免疫反應,不需任何處理,1~2天內可消失。
⑵異常反應
少數人在接種後出現並發症,如暈厥、過敏性休克、變態反應性腦脊髓膜炎、過敏性皮炎、血管性水腫等。這些反應雖然發生率很低,但其後果很嚴重,如不及時搶救,可危及生命。
⑶偶合病
與預防接種無關,只是因為在時間上的巧合而被誤認為由疫苗接種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