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應該讓「缺陷嬰兒」生下來嗎
「缺陷嬰兒」,一個早該重視起來的問題 所謂出生缺陷,指的是嬰兒出生前發生的身體結構、功能或代謝異常。出生缺陷可由染色體畸變、基因突變等遺傳因素或環境因素引起,也可由這兩種因素交互作用或其他不明原因所致,通常包括先天畸形、染色體異常、遺傳代謝性疾病、功能異常如盲、聾和智力障礙等。帶有出生缺陷的嬰兒就被稱為「缺陷嬰兒」。 中國是一個出生缺陷的高發國家。據《中國出生缺陷防治報告(2012)》統計,目前我國每年新生兒約為1600萬人,出生缺陷發生率約為5.6%,全國每年新增出生缺陷患兒約90萬例,並呈逐年上升趨勢。其中,約35%的患兒在出生後死亡,40%患兒出現終生殘疾。另外,並非所有出生缺陷都可以在出生時發現,出生時臨床明顯可見的大概不到30%。全國出生缺陷監測數據表明,我國圍產期(出生前後)出生缺陷總發生率呈上升趨勢,由2000年的109.79/萬上升到2011年的153.23/萬。這一趨勢近期不會好轉,有研究稱2015年中國的圍產期出生缺陷率將達177.86/萬。 出生缺陷率偏高與多種因素有關:環境污染、孕齡水平、基因環境交互作用、婚孕前檢查率低、新的檢測手段的應用使臨床檢出率提高、孕婦在孕前及孕早期未能按時足量服用葉酸片,都可能導致出生缺陷率的升高。 「缺陷嬰兒」不僅終身受到出生缺陷的困擾,還給家庭和社會帶來沉重的精神和經濟負擔。據全國人大代表、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副院長雷冬竹的說法,「重度『缺陷嬰兒』生命周期平均需要的撫養、醫療費用高達109萬元。」。因此,問題便自然浮現——在產前篩查可以判斷得出有「高風險」生下「缺陷嬰兒」時,該不該把孩子生下來? 考察倫理困境,「嚴重缺陷嬰兒」不該生下來 最大的困境:是否該讓「嚴重缺陷新生兒」接受治療?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以目前的醫學條件,多數產前篩查發現的出生缺陷都是「風險」,胎兒在生產之後是否真的帶有缺陷,還得生出來才知道。並且,有很多出生缺陷是產前篩查查不出來的。因此,在考察該不該把「缺陷嬰兒」生下來之前,必須要討論的,是如何對待「新生兒出生缺陷」的問題,即孩子已經生下來了,發現有缺陷,父母和社會如何對待這個孩子? 如果是相對較輕的缺陷,例如可以治得好的那些缺陷,又或者盲、聾等雖然是終生殘疾但不危及生命的缺陷,相信這個問題爭議不大,孩子們應該得到活下去的權利,哪怕他們被父母殘忍地遺棄,社會也有義務將他們盡量健康地撫養大,這是他們作為「人」的權利。
Ⅱ 德國真實的學前教育情況是怎樣的
在德國,幼兒園不屬於國家的學校體制,而屬於青少年福利救濟事業。主要由教會、福利聯合會、鄉鎮負責舉辦幼兒園,也有企業和協會辦的幼兒園。德國幼兒園的教育內容主要是社會教育,旨在培養兒童既對自己負責又能合群的個性。 德國幼兒園不是義務教育,幼兒自願入學,因此要收費。但是,不同家庭所交費用是不一樣的,即孩子的父母根據收入情況向幼兒園交費。這就有效地解決了貧窮家庭兒童的入園問題。 德國幼兒園的數量很多。2002年,德國人口8253.7萬,幼兒園27830所,平均2966個居民就有1所幼兒園。但在德國西11州(前西德)幼兒園的規模較小,平均每園不到 80個兒童。這主要是因為德國西部出生率極低,很多家長自認為家庭教育更好,因此較少送孩子入園。而在德國東部,由於歷史原因,平均每園有642名兒童,與我國相似。 在我國,對幼兒園教師和小學教師的要求基本相同。在德國,則有所不同。小學老師要求在大學學習6學期以上,而幼兒園老師則必須在專門的學校培養。這類學校招收初中畢業生,學制2年。德國幼兒園老師都屬於雇員性質。2002年底,德國幼兒園的雇員共374170 人,其中女性359811人,佔96.16%;男性14359人,佔3.84%。從年齡看,20--30歲段的最多,有12.3萬人,其次是30--40歲的,有11.7萬,40--50歲的有9.6萬人,20歲以下和50--60 歲的均不到 2萬人,符合幼兒教師在性別和年齡上的常規分布。 德國的幼兒園招收3--6歲的兒童。年滿6歲但心理發展還不適合上小學的孩子則上附屬於小學的學校幼兒園。而年齡不滿6歲但其心智發展已經適合上小學的兒童則進入小學開設的學前班。總的來看,德國兒童在學前班和學校幼兒園就學的並不多。2002年,全德國學前班有兒童1.92萬人,學校幼兒園有3.56萬人,二者共5.48萬,僅佔小學在校生的 0.56%。此外,還有專門為殘疾兒童舉辦的特殊幼兒園、專門在上學前和放學後照顧幼兒的日托中心,以及專門在放學後照顧學齡兒童的校外照顧中心。 德國幼兒園雖不是義務教育,但是政府出資卻不少。2002年,政府撥款44億歐元給幼兒園(不含學前班和學校幼兒園等)。僅此一項,就佔德國當年GDP的0.2%。教會等非政府團體撥款更多。2002年,私立款項估計不會低於74億歐元。二者相加,德國幼兒園獲得的經費起碼就有 118億歐元。雖然只有約250萬的在園幼兒,德國幼兒園的生均經費達到了每年4720歐元,約合人民幣4.7萬元。可見,政府和民間資本的投入是非常可觀的,也反映了德國政府和民眾對幼教事業的高度關注和重視。
Ⅲ 德國的教育有什麼特點值得我們學習嗎
德國,世界上唯一一個把教養兒童寫進憲法的國家。不是我們崇洋媚外,而是德國的教育確實值得推崇。
結語
贏在起跑線,真的就是勝利嗎?看起來並不是,多少早早被沉重課業壓垮了笑臉的孩子最後厭倦了學習?為什麼不嘗試給他們一個快樂的童年呢?讓孩子在無憂無慮中自己探索學習,順其自然,才是最好的教育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