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孩身份證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一、兒童辦理身份證需要攜帶的材料
《居民戶口簿》(帶有兒童信息的那一本,即能顯示兒童和父母關系的)
如果和父母不在同一戶口簿上,還需帶上兒童的《出生證明》
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兒童需由其監護人陪同申請領取
二、辦理地點
申領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大部分戶籍接待室為每周7天對外辦公
請注意各地區辦理時間有所不同,具體請咨詢當地派出所,雙休日是否可辦理或需要預約辦理
三、辦理流程
1:提交材料
提供相關材料,在辦理點填寫《申領居民身份證登記表》
2:拍照按指紋
(1)現場拍攝採集居民身份證標准照片,並錄取指紋
(2)部分城市可接受自帶兩張符合標準的照片
3:領取身份證
申請人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受理點領取證件
如本人無法前往受理點領取,具體代領、郵寄服務請咨詢當地派出所
四、辦理時間及費用
首次申領免費;
辦理時間為60日內,交通不便的地區延長時間也不會超過30日,具體的以回執單標注的時間為准。
孩子必須同意辦理身份證,並且在辦理的過程中需要爸爸媽媽的陪伴;
孩子的衣服必須是深色,不能是淺色,絕對不能是白色,因為身份證照片的底色是白色;
辦理孩子身份證的時候,必須要帶著孩子的戶口本和爸爸媽媽的身份證,如果是學生還要帶上其學籍證明。
拓展資料:兒童身份證有效期是?
兒童身份證有效期為5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七條: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2. 兒童辦理身份證需要什麼證件
一、兒童辦理身份證需要什麼證件
1、給兒童辦理身份證需要帶以下證件:
(1)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原件;
(2)孩子父母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申請人的《數碼照相回執》,比如新辦證或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的提供;
(4)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二、身份證辦理需要什麼手續
1、申領人帶本人居民戶口本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
2、經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採集人像信息;
3、填申領導登記表;
4、核對資料無誤,錄入公民指紋信息;
5、交工本費;
6、發放身份證。
3. 兒童辦理身份證需要什麼證件
給兒童辦理身份證需要帶以下這些證件:
1、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原件;
2、孩子父母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申請人的《數碼照相回執》,比如新辦證或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的提供;
4、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中國公民在年滿16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應當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中國未滿16周歲公民,可以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台灣同胞遷入內地定居的,華僑回國定居的,以及外國人、無國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定居並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在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時應當依照《居民身份證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4. 兒童辦身份證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兒童身份證需要如下材料:兒童以及其父母的戶口簿;未成年居民身份證申請表;符合要求的兒童寸照;兒童身份證需要的其他材料。居民身份證號碼,正確、正式的稱謂應該是「公民身份號碼」。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是國家法定的證明公民個人身份的有效證件。公民身份號碼的編碼對象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公民。(身份證號碼第一位到第六位)公民身份號碼是特徵組合碼,由十七位數字本體碼和一位校驗碼組成。排列順序從左至右依次為:六位數字地址碼,八位數字出生日期碼,三位數字順序碼和一位數字校驗碼。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分為5年、10年、20年、長期四種。16歲以下的,發給有效期為5年的居民身份證;16周歲至25周歲的,發給有效期為10年的居民身份證;26周歲至45周歲的,發給有效期為20年的居民身份證;46周歲以上的,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證件有效期限從簽發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三條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信息、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准編制。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第十一條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5. 兒童辦理身份證需要什麼證件
兒童辦理身份證需要的證件如下:
1、《常住人口登記表》;
2、《公民身份號碼順序碼登記表》;
3、兒童的半身照片;
4、戶口本;
5、監護人的身份證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二條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五條
十六周歲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為十年、二十年、長期。十六周歲至二十五周歲的,發給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證;二十六周歲至四十五周歲的,發給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證;四十六周歲以上的,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發給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證。
6. 小孩辦理身份證需要什麼證件
小孩子辦理身份證需要帶以下材料: 1、《居 民 戶口簿》 (帶有兒童信息的那一本,即能顯示兒 童和父母關系的) ; 2、如果和父母不在同一戶 口簿上,還需帶上兒童的《出生證明》; 3、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兒童需由其監護人陪同申請領取。辦理身份證應當帶上戶口本原件,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 I ]規定。新生兒的身份證有效期5年。身份證有 效期限分為5年、10年、 20年、長期4種。未滿16周歲、自願申領身份證的公民,身份證有效 期5年; 16周歲至25周歲的公民,身份證有效期 10年; 26周歲至45周歲的公民,身份證有效期20年。
辦理程序:1.申領人帶本人居民戶口簿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2.經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採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區要求先採集照片信息,再帶到戶籍部門辦理身份證,需要咨詢當地戶籍部門)。3.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導登記表》。4.核對資料無誤,錄入公民指紋信息。5.繳納證件工本費(具體以當地戶籍文件為准,首次辦理或者過期補辦工本費大約20元、丟失補領工本費大約4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
第七條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十條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7. 兒童辦理身份證需要帶什麼
兒童辦理身份證需要帶的資料如下:
1、父母雙方的身份證;
2、居住證,孩子的戶口本、出生證明,已上學的還需出具學籍證明等原件。在申請身份證的時候,孩子要穿著深色有領子的上衣,和我們成人申請身份證的要求相同。拍攝身份證照片時,要求孩子能夠單獨坐正,不能有旁人的協助,所以,太小的孩子還不適宜申領身份證。兒童身份證的有效期是5年,如果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樣貌發生了較大變化,家長需要及時帶孩子去更換身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
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是如何規定的
1、十六周歲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為十年、二十年、長期;
2、十六周歲至二十五周歲的,發給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證;
3、二十六周歲至四十五周歲的,發給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證;
4、四十六周歲以上的,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5、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發給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證。
8. 兒童辦身份證需要什麼材料
一、兒童辦身份證需要什麼材料
1、給兒童辦理身份證需要帶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原件;
(2)孩子父母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申請人的《數碼照相回執》,比如新辦證或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的提供;
(4)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五條
十六周歲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為十年、二十年、長期。十六周歲至二十五周歲的,發給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證;二十六周歲至四十五周歲的,發給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證;四十六周歲以上的,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發給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證。
二、身份證辦理需要什麼手續
身份證辦理手續如下:
1、申領人帶本人居民戶口本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
2、經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採集人像信息;
3、填申領導登記表;
4、核對資料無誤,錄入公民指紋信息;
5、交工本費;
6、發放身份證。
9. 兒童辦理身份證需要什麼材料
兒童辦理身份證需要以下材料:
1、《居民戶口簿》;
2、如果和父母不在同一戶口簿上,還需帶上兒童的《出生證明》;
3、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居住證等。
一、身份證的辦理的流程:
1、 申領人帶著相關證件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
2、 經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採集人像信息;
3、 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4、 對個人信息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錄入公民指紋信息;
5、 繳納工本費;
6、 公安機關制證;根據法律規定,公安機關會在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
二、辦理身份證的部門如下:
1、如果是本地戶口,在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即可辦理;
2、如果為非本市戶口,需要在支持異地辦理的派出所或公安局辦理;
3、本地首次申請丟失補辦請攜帶戶口本,過期換證請攜帶舊身份證。
總之,兒童辦理身份證需要准備《居民戶口簿》、《出生證明》、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居住證等材料。如果是本地戶口,在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即可辦理,如果為非本市戶口,需要在支持異地辦理的派出所或公安局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