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留守兒童監護人如何填
留守兒童的監護人一般仍然是其父母,填寫時寫清父母雙方的身份信息就可以了。如果不是父母的,則按照實際監護人的情況填寫。孩子除父母外的監護人一般可以由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人員擔任。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B. 留守兒童家庭情況怎麼寫
留守兒童填表時家庭基本情況怎麼寫? - : 按表中所列內容如實填寫,另主要突出父母外出打工和家中還有什麼人
小學留守兒童的家庭情況怎麼寫? - : 家庭成員要寫,父母都在外地,常年不在家,跟直系親屬的,要填上親屬的姓名.
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由於部分兒童和父母長期分離,缺乏親情關愛和有效監護,... - :[答案] (1)本題考查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設問的角度是「怎麼做」,可從政府、社會、父母、學校等方面來談. (2)本題考查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設問的角度是「怎麼做」.先要說出存在哪種心理問題,後再說出具體可行的辦法. 故答案...
貧困生家庭情況介紹怎麼寫 : 你好,象寫申請一樣的格式,第一段給自己做一下詳細的介紹,特別是學習方面和有什麼獎勵之類的,然後第二段就要介紹一下家庭詳細情況,包括家人的健康、收入以及由於什麼原因導致的貧困,這些都要介紹清楚. 最後就是一些很誠懇的請求之類的話,比如「望什麼什麼領導們能給予一定的幫助,我定會努力學習來回報領導們的關心,希望領導們能助我完成學業,謝謝.
留守兒童家訪的社會關系內容是指什麼: 答:留守兒童家訪的社會關系內容是指;1.留守兒童的父、母、爺、奶、叔、姑、兄弟、姐妹等直系親屬情況及聯系方式.2.留守兒童的老爺、老娘、舅、姨等親屬情況及聯系方式.3.留守兒童的直接監護人情況及聯系方式.
留守兒童的現狀是什麼樣的? : 留守兒童的身心都是不那麼健康的,即使祖輩對他們多呵護多疼愛,可是對於他們來說,這些並不是他們想要的,他們更想要的是,能像其他的小孩子一樣,有爸爸媽媽陪伴在自己的身邊
留守兒童的生活狀況 - : 隨著進城務工人員越來越多,農村留守兒童的數量也與時劇增.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已經成為我國當前的一個嚴重社會問題,是關繫到社會穩定、和諧的重大問題.要解決這個難題,不能單靠某一方面的力量,需要學校、家庭和政府等多方面協...
留守兒童的父母現住址怎麼填? - : 填寫孩子的父母現在打工所在地方,租房子的地址,或者填寫一個公司地址.只要可以找到.聯繫到他們就可以了.
留守兒童生活狀況 - : 全中國有多少留守兒童?農村留守兒童目前至少有6102.55萬.占農村兒童37.7%,佔全國兒童21.88%.這個數字,來源於全國婦聯2013年發布的《我國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狀況研究報告》.20多年來,進城的農民工們貢獻了飛速現代...
目前留守兒童和貧困山區兒童以及孤兒的一些生活情況,可以說一些孩子的例子 - : 山東省農村留守兒童超過60萬人.菏澤、臨沂、濰坊等勞務輸出較多的市,"留守兒童"比例較大,且數量有增加之勢.留守本身就是一種遠離父母的流浪,內心的孤寂,社會的侵害讓他們成為流浪在故鄉的... 2011年,共青團山東省委的一份...
C. 留守兒童怎麼填寫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16
D. 是否留守兒童怎麼填表
根據是否滿足父母雙方或一方外出到外地打工,而兒童留在農村生活的情況判斷,滿足則填是,不滿足填否。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或一方外出到外地打工,而自己留在農村生活的孩子們。通常與自己的父親或母親中的一人,或與隔輩親人,甚至父母親的其他親戚、朋友一起生活,無法與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E. 留守情況怎麼填
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農村留守兒童是指因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無法與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滿十六周歲農村戶籍未成年人。
無監護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親或母親因重病、重殘等原因喪失監護能力。重病是指符合當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重大疾病病種的疾病,同時包括成骨不全、戈謝氏病、雷特綜合征、苯丙酮尿症(4型)、馬凡綜合征、粘多糖貯積病、彈性纖維性假黃瘤、甲基丙二酸血症等罕見病。重殘是指達到《殘疾人實用評定標准(試用)》規定的一級、二級或達到《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准(試行)》規定的一至四級的視力、肢體、智力或精神殘疾的情形。
F. 留守兒童監護人怎麼填
法律分析:留守兒童的監護人一般仍然是其父母,填寫時寫清父母雙方的身份信息就可以了。如果不是父母的,則按照實際監護人的情況填寫。孩子除父母外的監護人一般可以由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人員擔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G. 留守兒童父母去向及現狀怎麼填
去了哪個城市就如實填寫。
一般留守兒童的父母都長期不在身邊,現狀及填寫在外務工,去向就是去了哪個城市就填寫哪個城市就好。
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H. 是否留守兒童怎麼填
根據父母雙方或一方外出到外地打工,而自己留在農村生活這種情況判斷,如果符合這種條件就是留守兒童,反之則不是。
I. 留守兒童,怎麼填,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