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在虎門鎮上戶口要帶什麼證件
提交戶口遷入地公安局的戶籍遷移全部行政許可條件
㈡ 兒童轉戶口怎麼轉
兒童轉戶口怎麼轉
現在有很多家庭都是兩地分居的現狀,父母出去打工,孩子留在家裡和老人在一起,缺少父母的關愛,引起了很多大眾的關注,所以越來越多在外地打工的父母想要把孩子一起結果去,這就需要轉戶口。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兒童轉戶口怎麼轉的相關介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孩子遷 戶口 需要的證明
1、需要看孩子遷戶口的原因而定,比如離,父母離異遷戶口和孩子升學遷戶口,所需要提供的`證明是不一樣的;
2、如果是孩子升學遷戶口,一般只要提供錄取通知書,以及孩子本人的戶口本、戶口原籍地集體出具的「戶口同意遷出」證明即可;
3、如果是父母離異遷戶口的,需要提供父母的戶口本,法院判決書、父母身份證、離婚證等資料;
4、具體可咨詢戶口遷入地派出所,以對方要求為准。
二、父母 離婚 後孩子戶口怎麼辦
(一)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二)如果小孩未滿18周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三)如果小孩滿18周歲,可由他自己辦理戶口的遷移;
(四)年滿18周歲可單獨立戶,持身份證、戶口薄到派出所辦理即可。
三、無撫養權戶口可以遷走嗎
按照我國《民法典》之相關規定,父母離婚,孩子判給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如果孩子歸父或母一方撫養,這一方需要把戶口遷出的,孩子的戶口頁跟隨遷出,如果這方戶口不動的,由另一方遷出,那麼孩子的戶口就不需要遷出。
(一)如果父母雙方協議離婚的,需要帶的材料是:
1、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
2、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3、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4、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准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
5、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6、遷移證到入戶的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二)如果父母視起訴要法院離婚的,需要准備的材料是:
1、離婚判決生效證明書;
2、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拿著戶口本到遷入地辦理准遷證明;
3、持准遷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簽署同意遷出意見書,在將准遷證交給遷入派出所即可;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夫妻離婚遷出戶口一方,如有落腳點可把戶口遷到落腳點處,如果沒有落腳點,可到當地判處所辦理分戶遷移手續;
;㈢ 小孩入戶口要哪些資料
一、小孩上戶口要提供哪些資料
1、小孩第一次上戶口需要提供哪些證件,這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規定,剛出生一個月左右嬰兒,要戶主或者親屬到嬰兒長期住的地方到戶口登記機關進行申請出生登記,在登記時需要提供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如果丟失了,可以到原發證醫療機構進行補辦後再辦理。
2、提供嬰兒父親和母親居民戶口本,結婚證,居民身份證,生育部門給到出具的生育服務證,才能進行辦理申報出生登記, 如果在港,澳,台以及國外出生的嬰兒,必須持國外或者境外醫療機構出具出生證明原件,復印件以及翻譯機構出具出生證明翻譯件,駐外使領館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或護照證件,嬰兒父親和母親居民戶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等才能辦理上戶。
二、小孩能當戶口本戶主嗎
1、根據戶籍規定法,要求18歲以上成年人才能擔任戶主,目前有很多父母都會為未成年子女進行購買房屋,這個是需要做戶主,如果選擇一次性付款,購房者需要帶上孩子出生證明,孩子與監護人戶口薄進行簽約合同就可以,剩下手續跟成年人買房無異。
2、父母給為成年孩子買房時也需了解一些法律規定,避免日後出現麻煩事,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是用未成年子女名義買房那麼從法律角度來講是屬於贈予行為,由於子女還是未成年人,父母是以監護人身份為子女買房並且進行辦理相關手續,未滿18歲公民,買房者必須要監護人陪同。
3、如果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父母要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署名,把房屋產權人登記為子女和父母共同擁有,目前,父母和未成年人共同擁有產權形式有兩種,一個是父母與孩子共同共有,二是與孩子按份共有,買房後,該房屋便成為未成年子女個人財產,父母無權擅自處分
㈣ 現在小孩上戶口需要什麼證件
一、小孩上戶口需要什麼證件
1、孩子上戶口需要攜帶的證件如下:
(1)夫妻雙方有效身份證;
(2)夫妻雙方的戶口本、結婚證;
(3)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
(4)《新生兒入戶通知單》;
(5)蓋有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准予入戶章的生育服務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二、新生兒童上戶口的流程是什麼
1、憑出生證到所在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戶通知單;
2、帶著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入戶通知單到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3、前往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戶籍科辦理戶口。
㈤ 兒童戶口遷移條件
1、剛出生的小孩戶口辦理流程
小孩戶口辦理需要攜帶父母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小孩的出生證明、准生證等材料到當地派出所落戶。
2、小孩異地戶口遷移流程
(1)攜帶父母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小孩的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戶口本這些材料遞交到遷入地派出所,申請辦理一份准予遷入證明;
(2)憑准遷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3)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二、離婚後孩子戶口如何遷移
(一)如果父母雙方協議離婚的:
1、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
2、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3、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4、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准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
5、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6、遷移證到入戶的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二)如果父母視起訴要法院離婚的:
1、離婚判決生效證明書;
2、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拿著戶口本到遷入地辦理准遷證明;
3、持准遷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簽署同意遷出意見書,在將准遷證交給遷入派出所即可。
三、結婚後的戶口遷移流程
1、去女方戶口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
攜帶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和結婚證去女方家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並且讓派出所戶籍部門將自己的婚姻狀況改成「已婚」。
2、去男方戶籍地辦理准遷證
攜帶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到男方家戶籍地派出所辦理准遷證。
3、到女方戶籍地派出所銷戶
攜帶以上辦理好的相關材料到女方家戶籍地派出所進行銷戶,並拿取遷移證。
4、回到男方戶籍地完成落戶
攜帶在女方家戶籍地派出所開具的遷移證和之前拿到的准遷證,以及其他材料去男方家戶籍地辦理落戶。
以上便是為您介紹的關於小孩的戶口遷移流程的相關法律知識,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方要求的辦理材料和辦理流程不盡相同,因此,需要辦理小孩的戶口遷移的,建議先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進行詳細咨詢了解後再辦理。
㈥ 兒童辦戶口本需要什麼證件
一、給小孩子上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依據新生兒落戶隨父隨母自願的原則,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落戶。
所需材料: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其父或其母的戶口簿,向戶籍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即可。
二、新生孩子上戶口流程
(一)辦理地址:
新生孩子上戶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
(二)辦理材料: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復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三)辦理方式:
1.首先要憑出生證到所在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戶通知單」;
2.其次帶著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入戶通知單到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3.最後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戶籍科辦理戶口,帶齊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
㈦ 東莞市新生兒入戶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5周歲以下婚生嬰兒,申請人持上述證件(及A4紙雙面復印件)和證明材料到入戶地公安分局戶政辦證窗口(莞城、虎門公安分局轄下派出所)申請,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補報5周歲及以上小孩出生
1.申請人持上述有關證件(及A4紙復印件)和證明材料到入戶地公安分局戶政辦證窗口(莞城、虎門公安分局轄下派出所)申請並填寫《入戶申請審批表》和《東莞市入戶人員信息表》;
2.經市公安局批准同意辦理後,申請人憑受理單位簽發的《受理戶政業務登記表》和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的原件到市公安局辦證大廳戶政窗口領取《准予入戶通知書》;
3.申請人持《准予入戶通知書》到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辦證窗口(莞城、虎門公安分局轄下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㈧ 未成年小孩遷戶口流程
法律分析:1、如果是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的話大人帶需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法院判決書,到居委會和派出所申請辦理小孩投靠手續,派出所開出准遷證,然後帶上准遷證和小孩的戶口本原件到小孩戶口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派出所會給你開戶口遷出證明,持你的身份證、戶口本、法院判決書、小孩戶口遷出證明,再回到你的戶口派出所辦理小孩的戶口遷入手續 2、如果是小孩上學遷戶口的情況下大人要在小孩落戶所在地去開派出所一個戶籍證明,然後拿著戶籍證明去你要落戶口的地方的派出所。如果條件允許他會給你一個申請表,填寫相關內容後需要民警和派出所長簽字(帶你的身份證、落戶地址房產證或相關證明)拿簽字後的申請表去要落戶城市的公安局的戶籍窗口 開一個准遷證就能落戶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關於解決當前戶口管理工作中幾個突出問題的意見》 一、實行嬰兒落戶隨父隨母自願的政策。今後,新出生的嬰兒可以在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常住戶口。對以往出生並要求在城市隨父落戶的未成年人,可以逐步解決其在城市落戶問題,學齡前兒童應當優先予以解決。二、放寬解決夫妻分居問題的戶口政策。對已在投靠的配偶所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公民,應當根據自願的原則准予在該城市落戶。 三、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身邊無子女需到城市投靠子女的公民,可以在該城市落戶。對因工作調動等原因在其他地區離休、退休的人員,需要返回工作單位所在地或者原籍投靠配偶、子女的,應當優先予以解決。
㈨ 小孩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流程
法律分析:戶口遷移到另一個地方的需要提供父母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小孩的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戶口本這些材料遞交到遷入地派出所申請到一份准予遷入證明,憑准遷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後到遷入地派出所落戶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㈩ 單獨遷移兒童戶口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對於孩子上戶口辦理流程的問題:1、派出所受理申請人申報材料後,要認真檢查核對並進行走訪調查,出具調查報告,做出審核意見,在5個工作日內上報區、縣(市)局。2、區、縣(市)局在10個工作日內對材料進行核查,作出審核意見,並上報市公安局戶政處。3、市公安局戶政處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意見,並將戶口材料逐級返回區、縣(市)局和派出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