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兒童貧困證跟孤兒證有什麼區別
孤兒,福利很明顯兩個詞就不是同一類的。
孤兒證可享受基本生活費,教育減免,再就業,住房等方面國家照顧。低保證,只是可享受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補差的那部分資金,當然低保戶現在享受的優惠政策也很多,具體咨詢你們當地民政部門。
如果兒童家庭經濟困難,父母身體有殘疾,可以到所居住地區居委會或者村委會申請困難補助,需要寫申請,提供身份證、戶口本、診斷證明等材料,這樣才可以申請困難補助。
❷ 家裡是低保戶,但孩子不屬於低保范圍之內,那孩子屬於貧困孩子嗎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家庭是低保戶,但孩子不屬於低保范圍之內,那孩子屬於貧困孩子嗎?這個問題的回答是,家裡是低保戶,雖然孩子沒有安排低保,不在范圍之內,這種情況,孩子屬於低保戶家庭子女,不屬於貧困孩子,如果其家庭申請並批准貧困戶,那麼孩子就屬於貧困子女,完全沒問題,祝好運!
❸ 怎麼知道自己是不是特困供養學生
特困生在就學時國家有很多減免學費及生活補助等方面的助學政策,所以學校一定要公平準確地做好特困生評定的工作,因此學校特困生的評定工作就顯得十分重要。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應該如何公平準確地來評定特困生。
如何確定學生是特困供養
對於農村戶口的學生而言:特困生的依據就是「建檔立卡戶」。
如何確定學生是特困供養
對於城市戶口的學生而言:特困生的依據就是「城市低保戶」。
如何確定學生是特困供養
另外就是行政區域貧困生,比如:在陝西省就有43個集中連片貧困困難縣(區),學生的戶口只要在這43個行政區域內,都屬於需要幫扶的特困生。
如何確定學生是特困供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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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就是部分單親家庭、殘疾家庭經街道辦或村委會證明也可按特困生對待。
❹ 困難兒童救助標准
法律分析:具有本市戶籍、父母雙方監護缺失、監護不當導致陷入困境,或父母一方監護缺失、監護不當,且另一方無撫養能力導致陷入困境,由祖輩、親屬朋友、相關單位和組織實際照料且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予以基本生活保障。保障標准每人每月1800元。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不計入實際照料人家庭收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八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並採取措施保障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殘疾未成年人接受義務教育。
對尚未完成義務教育的輟學未成年學生,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將其送入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❺ 貧困戶是那個判定的
貧困戶一般情況下都是孤寡老人。喪失勞動力。且沒有一定的經濟收入。是被判定為貧困戶的。
統計單位:
以戶為單位,一個戶口本為一個家庭戶,家庭成員為戶口本在冊的所有人員。且家庭成員中有1個以上的勞動力。
家庭經濟收入標准:
為國家級貧困戶標准,按縣扶貧辦的統計口徑為年人均純收入低於2300元的戶。分了兩類,一類為扶貧戶:有勞動能力的農戶,且人均純收入在2300元以下1560元以上。另一類為扶貧低保戶:就是有勞動能力的,人均純收入在1560元以下的低保戶。
貧困戶申報程序:
農戶戶主申請(書面)——入戶調查(身份證、戶口本、計劃生育證、低保證、一折通、殘疾證)——村級評議、公示——鄉鎮審核評議、公示——鄉鎮錄入系統——報縣上審批。
申報評議階段:
各社召開會議宣傳政策,困難戶自願提出書面申請,工作人員入戶調查並填寫貧困農戶登記表,入戶調查時需農戶出示身份證、戶口本、計劃生育證、低保證、一折通、殘疾證等證件。
各村召開評議會,參會人員為村社幹部、黨員、村民代表、婦女代表、殘疾人代表、困難戶代表等人員,將評議結果形成書面材料,參會人員簽字確認;將評議後的困難戶名單以村張榜公示7天。
鄉上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審核,審核後參會人員在審定的困難戶名單上簽字確認,再將審定後的困難戶名單鄉上公示7天。
❻ 幼兒園貧困申請條件有哪些
按規定精準扶貧戶、低保戶、建檔立卡戶兒童入幼兒園的可以帶有關證件手續申請辦理享受補貼優惠政策,所以條件就是三項貧困戶之一的。
❼ 學習困難學生的界定
學習困難學生的界定和類型
什麼叫學習困難學生?目前世界上有兩個主流概念。一個叫學習障礙,另一個叫學業不良。
學習障礙是指由於中樞神經系統功能失調,而使得兒童在聆聽、說話、閱讀、書寫、推理和數學能力方面,表現出顯著的困難。例如,有的孩子有視覺通道障礙,常常把相近的字母混淆(上一下、王一玉、b—d、j—l等等)。
學業不良系指學習成績低下的學生,具體又可分為:相對學業不良、絕對學業不良和成績不足。
具體地說:
(1)相對學業不良。即以一特定群體的平均成績作為參照標准,明顯低於平均水平的為相對學業不良,按照這種方法,每一所學校、每一個班級都可以區分出比例大致相同的學業不良學生。這種界定的缺陷在於,學業不良的劃分,隨著班級情境變化而變化,一個學生在重點中學是「學業不良」,而到了普通中學就可能不屬於「學業不良」。這種人為劃分很不合理,總要打擊一部分學生的學習積極性。
(2)絕對學業不良,以規定的教學目標作為評價的參照標准,達不到教學目標者為絕對學業不良。這里的目標,是指各年級、各門學科領域可以期待學生達到的水平。這種界定雖比相對學業不良合理些,但也不是沒有問題。關鍵在於基本標准(目標)如何定。若目標定得過高,將會出現許多學業不良兒童;若目標定得過低,則又會減少許多「學業不良」兒童。因此,目標水準的確定,成了左右「學業不良」兒童發生率的唯一因素。另外,立足於絕對學業不良觀,並沒有對每一個學生的個人因素及條件作允分的考慮。在這種觀點的背後潛藏著這樣的一個觀念,即把一切兒童的學習能力和條件一律視為同等的。
(3)成績不足以個人的能力水平為評價的參照標准。如果學生的實際學業成績,明顯低於從其能力來看應達到的水平,這種現象稱為成績不足。例如,某學生的智力水平在該年齡中屬較高水平,而實際學習成績呈中下水平,可認為是成績個足,這種界定著眼於每個兒童因有的潛在能力,從每個兒童個人自身中去尋求問題的答案,比較符合尊重兒童個性的教育精神。
雖然,學習障礙和學業不良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但是學習障礙概念可以包含於學業不良概念之中為了提高對學習困難學生診斷的針對性和輔導的有效性,就必須把學習困難學生劃分為不同的類型、因為,學習困難學生是一個繁雜的異質群體。異質性給學習困難學生鑒別、診斷和干預帶來很大的模糊性。而對偌大的學習困難學生異質群體進行准確診斷和教育干預,就必須將異質群體按照一定的標准劃分成若干個同質的亞群體,這便是分類的問題,這就是如同醫生,需先根據病人的症狀按疾病分類學進行症狀分類,然後對症下葯。
柯克和葛拉格著眼十心理學和神經生理學的理論,將學習障礙兒童分為發展性學習障礙和學業性學習障礙兩大類。在這兩個主要類別之下,又分別劃成若干類型。其中發展性學習障礙有原始性缺陷和衍生性缺陷兩個亞類。原始性缺陷包括:注意力缺陷、記憶力缺陷、視一動協調缺陷、知覺能力缺陷等等;衍生性缺陷包括:思考考能力興常。語言能力異常、學業性學習障礙有閱讀缺陷、算術缺陷、拼字缺陷、書寫缺陷四個亞類。
我門運用Q聚類分析,從能力和動力兩個維度將學業不良學生劃分為四個主要類型:即暫時性困難、能力型困難、動力型困難和整體性困難。其中後三個類型均屬穩定性學習困難,與暫時性學習困難相對應。
暫時性困難學生。這類學生能力和個性特徵沒有偏常,為什麼這些學生的學習潛能與現實學業水平差距甚大?這裡面有許多復雜的因素。據我們調查,其中較重要的一點是他們在學習行為上存在不少問題。他們中的有些人在參加課堂活動時缺乏積極、緊張的思維、缺乏主動、興奮的情感投人,沒有這樣一種積極的心理活動就很難對學習的知識內容進行有效的加工。有些學生因一時沒有掌握某些章節的知識內容造成階段性的學習困難。有些學生則因受到外界突發事件影響(如父母鬧離婚、生病、早戀、與同學關系緊張等等)而情緒受到嚴重干擾,學習分心等等。針對暫時性困難學生多種起因,教師還需作進一步的亞類分析,根據不同亞類特點及時採取不同的措施。相對地說,這類學生的學習困難程度較輕,工作做得及時比較容易轉變,如果錯失時機,會使這些學生的學習困難繼續加重,而成為穩定性學習困難。
能力型困難學生。這類學生所佔比例最少。僅為5.7%,能力較差是他們學習上的主要障礙,而他們的動機,意志水平不低,這是他們身上十分寶貴的尚未開發的動力資源。如果教育者對這些學生嫌棄或一味訓斥懲罰,不去幫助他們分析具體的知識障礙和技能障礙,不去幫助他們改進學習方法,甚至把他們的學習困難歸之為學習態度、動機,效果會適得其反。
動力型困難學生。這是佔比例最多的一類,達57.8%。他們在學習態度、動機、意志以及自我意識等方面存在較多的障礙,他們的能力更多的是被動機不足所抑制。教育上如何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幫助他們樹立積極的自我概念,激發其學習動機是對這類學生教育的關鍵問題。
整體型困難學生,他們的能力差,動機、意志、自我意識等水平低。這類學生的心理發展水平低,大多是由於小學階段持續的學習困難,知識障礙積累,基本學習技能匱乏造成的。同時長期的學業失敗使他們經常受到教師、家長甚至同伴的否定評價,使他們產生消極的自我概念,對自己缺乏自信,喪失對學習的興趣和願望。這類學生所佔比例約為11.2%,但學習困難程度比較嚴重。教育上,除了改善課堂教學,還必須摸清他們的知識起點和障礙點,制定個別教育計劃和目標,針對其知識與技能薄弱之處予以強化訓練。這類學生在班級教學中常常處於不利的地位,常規的教學計劃,內容與他們的學習水平相差甚遠。個別補救教學是解決這個矛盾的一種過渡性教學策略。
需要指出的是,類型既是相對穩定的又是動態變化的。類型內部的同質和類與類之間的異質只具有相對意義。在一定條件下,暫時性困難會變成穩定性困難,局部型困難會變成整體型困難,反之亦然。就整體型困難學生來說,追溯他們的學習歷史也不是一下子什麼都差的,而是有一個變化的起點與過程。
❽ 所謂的貧困家庭兒童指哪些人
貧困戶指生活困難家庭,沒有專門政策補助,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865元的家庭。
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標准: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❾ 如何辨別學習困難的孩子
判斷可疑學習困難兒童如下:
1.不能安靜,坐立不安。
2.出乎意料的行動,行動余亂。
3.正精打采,動作遲鈍,呆頭呆腦,心不在焉。
4.對某件事只有短時間的集中力。
5.周因的一點小事容易引起走神。
6.與人說話時視線不合。
7.手顯著不靈巧,如使用剪刀、解扣鉗扣、使用筷子、繩子打結等顯得笨拙。
8.不能很好地用腳火站立和用單腳站立。
9.走、跑時於腳動作不自然,行動不利索。
10.全身的協調運動差(如球類運動、跳繩、跳箱、鈥棒、墊上運動等)。
11.常出現突發的行動(突然打人、過分地大聲喊叫)
12.對於危險的事情毫正順忌地去做(亂舞東西、登上桌子、鈷期櫥櫃里)。
13.一進入新環境和多刺激的環境中,就希望很快地接觸人和物,不能安靜(如在更換教室時)。
14.胡亂地撒歡兒,大笑,說起話來沒有止境。
15.容易緊張,對於一點小事易受驚,驚慌失措。
16.對仞次見而和素不相識的人毫不在乎地開口說話,出乎意料地嬉皮笑臉,表現為一種不膽怯的念度。
17.自我放肆的行動多見(常常離群、亂拿別人東西、吵架)。
18.有發作性的症狀(擠眉弄眼、頻繁眨眼、眩暈)。
19.反復進行同一動作(如反復觸換、敲打身體某部分,總是換、咬、擺弄同一物,如鉛筆)。
20.長時間玩同一游戲(如積小、拼板、玩沙、玩水)。
21.拘泥於一個話題,反復問、說同一問題和事情。
22.左么概念不清(對么側、左側、向么、向左等指示不明白)。
23.日期、時間概念模糊(昨天、前天、明天、後天等易搞錯)。
24.不知道場所和位置(道路順序、桌於位置)。
25.不能理解基本的數最概念(大、小、多、少以及10以下數的加減)。
26.說話方式使人難以聽懂(吐字不清、說話快、異常的高調)。
27.讀書時不流暢(生澀、漏讀、隨便讀)。
28.在同一學年中,特別不擅長理解文章的內容(不能抓住概要,進行歸納)。
29.不擅長寫(寫的文章余亂、難以判斷,誤字、漏字多)。
30.書寫文章時,語法錯誤多。
❿ 家有八個小孩算貧困戶嗎
是不是貧困戶有一定標准,有八個孩子,就是孩子數量肯定不是單一的判斷貧困戶的標准。有的人有八個孩子,吃了上頓沒下頓,缺衣少穿飢寒交迫,百分百算貧困戶。有的人有八個孩子,家裡有礦,豐衣足食,住的寬敞,出行豪車,肯定不能算貧困戶。對貧困對象的認定最關鍵的指標是收入指標,也就是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一個標准就算貧困戶,比如以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4000元,作為相對貧困人口的認定標准。如滿意請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