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座椅適合幾歲到幾歲
出生後到14歲。
安全座椅適用年齡范圍為出生至14歲。
1汽車兒童安全座椅也稱兒童約束系統,是一種專為不同年齡兒童設計、安裝在汽車內、能有效提高兒童乘車安全性的座椅。
2能夠固定到機動車輛上,由帶有卡扣的安全帶組件或柔韌性部件、調節機構、附件等組成的兒童安全防護系統。
3可與附加裝置如可攜式童床、嬰兒提籃、輔助性座椅或碰撞防護物等組合而成。在汽車發生碰撞或突然減速的情況下,減緩對兒童的沖擊力和限制兒童的身體移動來減少對他們的傷害,確保孩子的乘車安全。
2. 兒童安全座椅適用年齡段是多少歲
適用年齡范圍為出生至14歲。汽車 座椅 又稱兒童約束系統CRS(Child restriction System,兒童約束系統),是專門為不同年齡(或體重)的兒童設計的座椅,安裝在汽車上,可以有效提高兒童的乘坐安全性。
歐洲法規ECE R44/03將兒童安全座椅定義為可固定在機動車上的兒童安全保護系統,由帶扣或柔性部件的安全帶總成、調節機構和附件組成。它可以與其他設備結合,如攜帶型嬰兒床、嬰兒籃、輔助座椅或碰撞保護器。在汽車碰撞或突然減速的情況下,會減緩對兒童的沖擊,限制兒童身體的運動,以減少他們的傷害,保證兒童乘坐的安全。。
目前市面上常見的兒童座椅分為嬰幼兒型、嬰幼兒型、兒童助力座椅和全能型。根據ECER44/03,汽車兒童安全座椅可根據兒童體重分為五類:第0組(適用於體重小於10公斤的兒童);0+組(體重小於13公斤);ⅰ組(體重9 ~ 18公斤);ⅱ組(體重15 ~ 25公斤);ⅲ組(體重22 ~ 36公斤)。
根據其在車輛上的位置,可分為:一般類;半普通類;限制類;特種車輛類別。一般來說,汽車兒童安全座椅按年齡可分為四類,即:0-1歲兒童座椅;1~4歲兒童座椅;4~8歲兒童座椅;8-12歲兒童座椅。對於不同種類的兒童座椅,其結構、固定位置和固定方法是不同的。
兒童安全座椅在減少交通事故中兒童死亡或重傷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NHTSA調查顯示,從1975年到2006年,兒童安全座椅拯救了美國大約8325名兒童的生命。僅在2006年,就有大約425名5歲以下的兒童受到兒童安全座椅的良好保護。兒童安全座椅防護效果研究表明,71%的嬰兒(1歲以下)和54%的學齡前兒童(1~4歲)因使用兒童安全座椅而減少了死亡。
3. 兒童座椅規定年齡到幾歲
在國家新交規中,規定了4歲以下兒童必須使用兒童安全座椅,而12歲以下的兒童是不能夠坐副駕駛上。
另外,已在2021年6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中,也明確規定「採取配備兒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傷害」。
關於「兒童座椅是否強制性要求」也是不少車主所關心的問題之一。
從法規上看,我國目前還處於「應當」、「鼓勵」安裝兒童安全座椅的非強制性階段,目前,在上海、山東、深圳、南京等不少地方性法規中,已開始對安裝兒童安全座椅有了相應的規定。
不過,其中目前只有深圳對違反規定有了明確的處罰條例:4周歲以下兒童乘坐非營運載客汽車,應使用兒童安全座椅,違者可罰款300元。所以我國從立法到執法還需繼續完善。
另外,福建省於2021年5月27日立法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父母等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親友攜帶不滿4周歲兒童駕駛或者乘坐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應當在車輛後排規范使用兒童安全座椅,違反相關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或者處100元以下罰款。
4. 安全座椅立法規定幾歲
法律分析:
12歲以下或體重不到36公斤、身高145厘米的兒童需要坐在安全座椅上。交通法中規定,兒童乘坐公交車必須使用兒童座椅的年齡在4歲以下。此外,還規定12歲以下兒童不得坐在副駕駛。孩子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一直是家長操心的問題,在帶著孩子駕車出行時,為了孩子安全,孩子必須要乘坐兒童安全座椅。為了更好的保障孩子安全,將於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兒童汽車安全座椅強制性產品認證。根據國家認監委2014年第16號公告,將於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兒童汽車安全座椅強制性產品認證。屆時,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兒童汽車安全座椅將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十八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環境,及時排除引發觸電、燙傷、跌落等傷害的安全隱患;採取配備兒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傷害;提高戶外安全保護意識,避免未成年人發生溺水、動物傷害等事故。
衍生問題:
沒有安全座椅可以上高速嗎
可以上高速,但最好坐安全椅。具體介紹如下: 1、不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危害: 汽車是高速行駛的機器,發生意外時,根本抱不住。 2、懷抱兒童,後排乘車: 碰撞發生時,模擬假人懷中的模擬嬰兒瞬間向前飛出。如果汽車以每小時30到50公里的速度撞擊鋼性牆,會產生相當於自身30到50倍的力。
5. 兒童安全座椅規定幾歲
法律分析:12周歲以下兒童不得乘坐在任何類型汽車的副駕駛位置,4周歲以下兒童必須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條 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第三條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適應道路交通發展的需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
第五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交通、建設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道路交通工作。
6. 應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年齡是多少
法律分析:攜帶未滿4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車,應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八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為未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充分監護,不得使其處於無人看護狀態或者將其委託給無看護能力者看護;不得使其處於容易觸電、溺水、高空墜落等場所。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攜帶未滿十二周歲未成年人乘車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副駕駛座位,不得將未滿八周歲未成年人單獨留在車內;攜帶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車,應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讓未滿十二周歲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不得讓未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7. 安全座椅能用到幾歲
兒童安全座椅需要坐到4歲。具體情況如下:
1、根據相關規定:規定了4歲以下兒童必須使用兒童安全座椅,而12歲以下的兒童不能夠坐副駕駛上。
2、安全座椅的作用:安裝兒童安全座椅,實際上就是對兒童的約束裝置,相當於起著成年人系安全帶的作用。
兒童約束系統的四階段如下:
1、第一階段:(反向式兒童安全座椅)1歲及以下(體重0-13公斤)嬰幼兒,使用反向安裝的兒童汽車安全座椅。2、第二階段:(正向式兒童安全座椅)1-4歲(體重9-18公斤)的孩子應該換成正向式兒童座椅。3、第三階段:(有背或無背增高墊座椅)4-12歲(體重15-36公斤,身高145厘米以下)的兒童需使用增高墊座椅。4、第四階段:(成人安全帶)12歲以上(體重36公斤以上,身高145厘米及以上)的兒童使成人安全帶。
8. 兒童座椅適合多大年齡
安全座椅一般供七個月以上、八歲以下、體重36kg以下的兒童使用。 對於新生兒至15個月的兒童(或體重在2.2kg-13k g之間的嬰兒),搖籃式安全座椅適用於新生兒至15個月的嬰兒(或體重在2.2kg-13k g之間的嬰兒)。這種兒童安全座椅一般配有搖擺底和把手,可以用來提籃子。
可前後方向安裝的安全座椅,可調節適用於新生兒至4歲(或體重在2.2kg-18kg之間的兒童)。它旨在同時提供兩種功能:首先是針對新生兒至9個月大的嬰兒,然後是針對9個月大至4歲的嬰兒。這種座椅雖然沒有搖擺、便攜、與手推車共用的功能,但可以固定在車內,可以長期使用。如果你想省錢,這是個不錯的選擇。另外,使用這種座椅要特別注意。新生兒到9個月的寶寶需要將座椅向後安裝,9個月到4歲的新生兒需要向前安裝,但向前安裝有兩個必要條件:一是兒童體重超過9公斤;二胎可以自己做,兩者缺一不可。
適用於1至12歲兒童(或體重在9公斤至36公斤之間的兒童)的組合式安全座椅是一款有趣的組合產品。它不僅是專門為初學走路的孩子(1至4歲)准備的座椅,也是可以從座椅本上取下,直接供成人使用的安全帶。它可以使用到12歲。你也不需要更換其他汽車安全座墊。這款產品的缺點是1歲和12歲的孩子體型相差較大,對於年齡較小的寶寶來說不太舒服。
3至12歲兒童(或體重在15kg至36kg之間的兒童)的汽車安全座椅與第3類汽車安全座墊的不同之處在於,3至12歲兒童安全座椅比汽車安全座墊具有更多的側面和頭部保護。頭枕高度隨兒童身高增加,可使用到145 cm的高度。頭枕側面有安全帶導向孔,保證安全帶遠離頸部。分類:汽車安全坐墊3至12歲兒童(或體重在15kg至36kg之間的兒童)汽車安全坐墊不可或缺!孩子4歲以後,很多家長認為孩子可以不用汽車安全座椅的坐墊了。但研究結果表明,兒童的身體太小,即使使用成人安全帶,一旦發生意外,仍然會非常危險。汽車坐墊一般都不貴,最好不要省。
@2019
9. 兒童座椅規定年齡到幾歲
12周歲以下或體重低於36公斤,身高145厘米以下的兒童需要坐安全座椅。在交通法中,規定了兒童乘車必須使用兒童座椅的年齡是4歲以下,另外,還規定了12歲以下的孩子不能夠坐在副駕駛上。
在2021年6月1日已正式實施的新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明確規定「採取配備兒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傷害」。
從法規上看,我國目前還處於「應當」、「鼓勵」安裝兒童安全座椅的非強制性階段,法規中並未明確具體的行政處罰標准。按目前全國各地的處罰標准來看,有些地區會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處罰標准進行處罰。
不過,在新法出台之前,就已有上海、深圳等地推出了地方性法規,對安全座椅作出相應規定。其中,深圳還明確提出處罰條例:4周歲以下兒童乘坐非營運載客汽車,應使用兒童安全座椅,違者可罰款300元。
而福建省也於2021年5月27日立法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父母等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親友攜帶不滿4周歲兒童駕駛或者乘坐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應當在車輛後排規范使用兒童安全座椅,違反相關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或者處1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