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孩子能不能「在家上學」
不能
義務教育法規定
適齡兒童必須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即是權利也是義務
在家上學不可取
❷ 國家對就近上學有什麼政策
各地政策不同,以北京為例:
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
入學條件及方式
(一)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凡年滿6周歲(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均須參加學齡人口信息採集,免試就近入學。
本市戶籍無房家庭適齡子女在非戶籍所在區入學按有關規定辦理。各區教委要根據學位供給情況和戶籍、房產、居住年限,積極穩妥推進以多校劃片為主,單校劃片和多校劃片相結合的入學方式。
強化部門聯動審核,各區教委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審核入學資格,特別是合法穩定工作、實際居住條件的審核,嚴格審核過道房、車庫房、空掛戶情況。
(二)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入學。各區教委要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劃定學校服務范圍,根據學生志願進行派位入學。報名人數少於招生人數的初中,學生就近登記入學。
(三)按本市戶籍對待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區台辦認定的台胞子女、區僑務部門認定的華僑子女、國家或北京市博士後管理部門認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符合隨軍進京落戶條件正在辦理隨軍手續的現役軍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戶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方式與本市戶籍相同。
(四)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各區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材料審核指導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並公布實施細則,建立聯合審核機制並積極穩妥做好義務教育全學段材料審核。
由父母持本人在京務工就業材料、在京實際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參加入學資格審核,通過後進入入學程序。
(五)殘疾兒童少年同等條件下在服務范圍內就近就便優先入學。
就近入學的好處
2018年,北京市100%的公辦小學和初中劃片就近入學。小學就近入學比例保持在99%以上,初中就近入學比例保持在96%以上,全市義務教育就近入學成果進一步鞏固。
「入學」曾經是學校與家長之間的一場博弈。一位校長對記者說,「過去家長「擇校」,學校也要「擇生」,現在建立了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入學優先保障機制,入學的特殊兒童比例明顯增加。
專家認為,北京探索出了一條適合特大城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新道路。打破現有的資源配置格局,積極強化市級政府的統籌力度,將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作為統籌城鄉發展、縮小區域之間發展差距、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就近入學
以上內容參考: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
❸ 教育部兒童入學新規定是什麼
教育部兒童入學新規定:
《義務教育法》規定小學入學年齡,並要求適齡兒童全部入學。
9年義務教育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6年的小學教育,第二階段是3年的初中教育,《義務教育法》規定適齡的兒童和少年必須接受9年義務教育。
並且對小學的入學時間做出明確規定,要求每年9月開學前滿6周歲的學生入學,也就是說9月1日後出生的學生想要入學只能等下一年。
因為從生理角度分析,6周歲後的孩子比6周歲前的孩子各方面的能力都有很大提升,也更能適應從幼兒園到小學的轉變。但很多學生家長認為,這樣嚴格地按照年齡入學是非常不合理的,每個學生的情況都不一樣,不能就這樣一刀切。
有些早熟的學生就適合提前上學,晚熟的學生就應該多等一年,讓所有學生統一年齡上學的做法,非常不尊重學生個體發展。
所以即使家長掌握了入學時間的主動權,也依舊不敢輕易地做決定,就怕學生過早地進入小學後,會產生什麼反效果,得不償失。
❹ 國家對農村留守兒童上學有什麼優惠政策
《國務院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中對農村留守兒童上學有以下規定:
三、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
(三)加大教育部門和學校關愛保護力度。
縣級人民政府要完善控輟保學部門協調機制,督促監護人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並完成義務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要落實免費義務教育和教育資助政策,確保農村留守兒童不因貧困而失學;
支持和指導中小學校加強心理健康教育,促進學生心理、人格積極健康發展,及早發現並糾正心理問題和不良行為;
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相對集中學校教職工的專題培訓,著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員關愛照料農村留守兒童的能力;
會同公安機關指導和協助中小學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傳和安全教育,幫助兒童增強防範不法侵害的意識、掌握預防意外傷害的安全常識。
中小學校要對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情況實施全程管理,利用電話、家訪、家長會等方式加強與家長、受委託監護人的溝通交流,了解農村留守兒童生活情況和思想動態,幫助監護人掌握農村留守兒童學習情況,提升監護人責任意識和教育管理能力;
及時了解無故曠課農村留守兒童情況,落實輟學學生登記、勸返復學和書面報告制度,勸返無效的,應書面報告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依法採取措施勸返復學;
幫助農村留守兒童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加強與父母的情感聯系和親情交流。
寄宿制學校要完善教職工值班制度,落實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責任,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引導寄宿學生積極參與體育、藝術、社會實踐等活動,增強學校教育吸引力。
❺ 小孩集體戶口上學規定
1、集體戶孩子入學報名需要准備的證件:
集體戶報名應該拿的證件是戶口本(戶主+孩子的雙方父母都要原件和復印件)、出生證、預防接種證、無房證明;如果是單位集體戶需要開單位證明,另外如果是單位的集資房,那麼需要拿上相關的購房合同之類的。集體戶主頁+你孩子的那頁復印件,原件都要。
2、集體戶報名的地址:
集體戶要麼按照戶口對應小學報名,要麼按照居住地小學報名。如果這兩種情況都不接收報名的話,只能去教育局登記。
一、集體戶口居民生的孩子申報戶口,分為以下3種情況:
1、夫妻雙方一方為家庭戶口、一方為單位集體戶口的,所生子女應當隨家庭戶口一方申報出生登記。
2、對夫妻雙方均為單位集體戶口的,應當將戶口遷至合法固定住所後,再辦理子女出生登記;無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隨父或者母單位集體戶口申報出生登記,並隨父或者母戶口遷出時一並遷出。
3、普通高等院校已婚學生夫妻雙方戶口均為學生集體戶口的,在校期間所生子女的戶口,可以在徵得該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後,隨該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報出生登記。待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畢業並辦理戶口遷移後,再辦理該子女戶口遷移。
二、集體戶口孩子上學
1、如果兩人均為人才集體戶口(放在人才市場)或學生集體戶口(戶口依舊掛在學校未遷出或掛靠在就業指導中心),則無法辦理小孩落戶。需有一方將戶籍遷回原籍,並將小孩戶口上在其名下。
2、如果兩人中有一人或兩人均為單位集體戶口(大型國有企事業單位一般會以本機構名義在轄區派出所設立單位集體戶口)。則可以申請將小孩戶籍掛在單位集體戶口上。 只要孩子有戶口,就不影響孩子上學。最好能夠單立一個戶口。
三、集體戶口孩子上學原則
集體戶口家庭兒童,向實際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務區學校報名,由實際居住地所在區教育局按照相對就近原則安排入學。報名時須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家庭戶籍本和父母的居住證(臨時居住證或暫住證)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2、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杭房產證或房屋租賃證明;
3、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
4、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交納社會保險的憑證;
5、適齡兒童的預防接種證。
因此集體戶口的孩子上學問題不大,雖然孩子上學沒有問題,但是有時候可能無法選擇好一點的學校,因為每個城市的政策不同,如果想要孩子在好一點的學校上學,最好是可以在當地有一套房子或者單位有提高該片區的房子。
❻ 孩子可以在家上學么
可以。
1、把孩子放在自己班裡可以及時發現問題。孩子在自己班裡上學,家長可以很快發現孩子身上出現的問題,方便及時改正。
2、把孩子放在自己班裡可能會讓孩子產生優越感或者產生很大壓力。孩子在自己班裡上學時,家長的注意力會不自覺地集中在自己孩子身上,容易給孩子造成壓力。
如果家長的自控能力較強,能夠跟孩子保持一定的距離,不給他造成太大壓力,可以考慮把孩子安排在自己班裡。反之不妨把孩子安排在隔壁班裡。
(6)兒童在家上學有什麼規定擴展閱讀:
中小學生特別是低年級學生活潑好動,缺乏自製力,學習注意力不能長時間的集中,一些家長在孩子學習時,便常常坐陣監督,孩子稍一走神、玩耍,家長便呵斥、批評、甚至打罵。其實,孩子走神、玩耍是因為孩子的學習習慣尚未形成。
自覺、主動的學習習慣不是靠「盯」出來的,而是在嚴格有序的訓練中形成的。家長在輔導孩子時,首先要提出學習要求,讓孩子心中有數。在孩子學習過程中,要經常提醒孩子按規范要求去做。
特別是孩子學習環境發生變化時,家長要及時排除對孩子學習習慣可能帶來的干擾,堅定孩子的意志,讓孩子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最終達到自覺、主動地學習。
❼ 中國教育部小學生入學條件
小學新生依據實際居住地和戶口,以實際居住地為主,免試、免費、就近或相對就近報名入學,年滿六周歲的適齡兒童可以報名。
已到入學年齡的兒童,因為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入學的,家長需持兒童戶口及相關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教育局辦理緩學手續。凡在其他地方或學校就讀過又重新報一年級的則不允許報名登記。
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規定
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根據縣域內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為每所義務教育學校科學劃定服務片區范圍,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
學校數量較多的區縣要合理劃分學區范圍,確保各學區之間優質教育資源大致均衡。片區或學區確定後,應在一段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重新劃分調整時要慎重穩妥,認真做好學生家長工作。教育資源不夠均衡的地方,穩妥實施多校劃片,採取隨機派位方式入學。
以上內容參考: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❽ 在家上學的發展問題
(一)合法化問題
同其他國家「在家上學」經歷的合法化的發展階段一樣,處於發展初期的我國的「在家上學」,未來發展面臨的最大的問題將是「在家上學」是否違法的問題。目前,有兩種不同的看法。
一種看法認為違法,主要是違反了《義務教育法》。因為根據《義務教育法》,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必須使適齡的子女或者被監護人按時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免予入學的,由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出申請,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而實行「在家上學」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既沒使適齡的子女或者被監護人按時入學,又沒有經過當地人民政府批准。
另一種看法認為不違法。所有讓孩子在家上學的家長都是這一觀點的堅決支持者,他們認為,《義務教育法》規定父母有送適齡子女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義務教育的義務,但「在家上學」的父母本意並非不送孩子上學,而是為了讓孩子更好、更快地接受教育,只要家庭有這樣的教育資源,並能按照義務教育法的要求讓孩子完成國家規定的教材課程學習,選擇家庭教育的方式與有關法律並無抵觸。
目前,「在家上學」沒有直接的法律規定,我們只能參考《教育法》、《義務教育法》、《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應該來講,「在家上學」從理論上講是成立的,從法律上說是合乎法理的。之所以現實中它的出現會引發爭議,以致很多人認為它違法,主要是因為在當今社會它還屬於新鮮事物,還沒有先例,也還沒有具體的支持和管理措施。在實踐中,「在家上學」者往往事先遞交申請,通過「走後門」保留學生學籍。由於我國法律的空白,政府和學校在「關繫到位」時,也會默許其可以「在家上學」。
(二)社會化問題
質疑「在家上學」的第二大問題就是孩子的社會化問題。反對者認為,如果說在家上學的真正成就難以確定,那麼在家上學的孩子與在校學習的同齡人的不同經歷,卻是顯而易見的。就孩子的經歷來說,把孩子與其同齡人正常的學習生活人為地隔開,限制他與同齡人的正常交往,會給孩子造成一定的心理障礙,影響孩子的早期社會化。支持者認為,如今學校中學生個體社會化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也不少,如對某些學生的歧視、同學之間不正當的競爭、同學之間的不良信息傳播等等,學校也不見得就是一個很好的社會化的環境。因此,如何合理地實現個體社會化,這是有關「在家上學」問題爭議的焦點。
(三)學習的成效與質量保障問題
據有關數據統計和媒體報道,「在家學習」的成效似乎很明顯。但是,質疑者認為,首先這種成效不能被無限誇大,這充其量只說明它節省了多少時間,學習到多少知識。然而比這更重要的是它同在學校就學的同齡人的學習相比,到底未學到什麼,在他個人成長過程中錯過了什麼機會,丟失了什麼本不該丟失的東西。困難在於,對一個人的健康成長來說,錯過了什麼機會,無法確定;丟失了什麼,在個性、知識結構中留下什麼後遺症,要到很久以後,才能見分曉,而這種潛在的後果一旦顯示出來,那將無法挽回,甚至成為終身遺憾。
所以,質疑者認為,「在家學習」的成效究竟如何,這些孩子最終如何發展,還有賴於今後的追蹤調查和個案研究才能斷定。就我國目前「在家上學」的實踐來看,還剛剛起步,成效確實需要時間的檢驗,質量保障帶有很強的隨機性和主觀性。因此,目前「在家上學」成效如何還有待時間的檢驗。
(四)信息溝通與專業發展問題
由上述調查結果可知,目前家長對在家上學的主要困惑是「互助團體活動不足」、「政策法規不明確」、「學習資源有限」、「缺乏專業指導,難以實施」以及並列「教材難以選擇」、「經濟實力不足」和「學校和政府幹預」。歸納起來,無非兩點。一是家長急需溝通交流的平台,二是家長亟需專業的指導。目的都是一致的,互通有無,交流經驗,避免失誤。
然而,目前在家上學的信息共享渠道主要是網路,本地團體活動和全國互助交流會比較少。家長們也表示,最所需的支持與幫助是「定期的互助團體活動」,其次是「國內、國外相關信息分享」,然後是「教學方法、教材選擇等方面的專業指導」和「教育資源的拓展」,最後才是「政策法規支持」。可見,處於這一階段的在家上學亟需建立和形成比較規范、科學的信息共享平台和專業指導發展規劃。至於政策法規支持,家長們深知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因此對其也沒有太高的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