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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兒童事件有哪些

發布時間: 2022-09-10 19:06:40

❶ 又有五名孩童溺水身亡,為何孩童溺水事故時常發生

兒童溺水事故時常發生的原因還是教育上出了問題。肯定人和我持不同的觀點,說什麼兒童溺水事故發生的原因是因為家長看護不嚴,兒童的安全意識不夠,兒童對於自己的游泳技術過於自負,兒童辨別危險的能力不足。這些都是扯淡,真正的問題是出在了教育上。

五、結語

考駕照的時候,車管所會給我們播放各種事故的視頻,這是給我們的潛意識內鑲嵌憂患意識。而我們的孩子在接受安全教育的時候,大多都只是被告訴不能做什麼。

接受了這種教育的孩子們知道這些事的危險性,知道做這些危險的事情可能給自己帶來的後果。但孩子們不曾真正的理解安全教育的意義,不曾真正的擁有對於這種危險的憂患意識。

安全教育是重中之重,不能僅僅用放假前的突擊教育和一紙安全通知來代替。我們需要在日常教育中,不間斷地給孩子們灌輸安全意識。

❷ 哪些兒童屬於特殊兒童

父母的疑問 經常聽人說起特殊兒童,請問,哪些兒童屬於特殊兒童?我的孩子特別好動,他屬於特殊兒童嗎?王教授告訴你 一般來說,好動是兒童的天性,家長不能以好動與否來判定兒童是否特殊。如果覺得有異常,可領孩子到專門機構去檢查一下。所謂特殊兒童有狹義和廣義兩大類。狹義的特殊兒童指身心有缺陷的兒童,如盲童、聾童(聽力障礙兒童)和弱智兒童。廣義的特殊兒童除了以上三種兒童外,還包括智力超常兒童、有品德缺陷的問題兒童和精神病兒童。 特殊兒童的生理、心理具有特殊規律,因此,需要對他們進行特殊教育,使他們克服自身的特殊困難,妥善地把握自己,適應社會生活。有些家長認為,生理、心理有殘障的孩子到學校去會被人恥笑或被人欺侮,或認為學了也沒有用,因而不讓這些孩子去讀書,這是錯誤的。首先,特殊兒童也是兒童,同樣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剝奪特殊兒童受教育的權利是非法的。第二,特殊兒童只有經過專門的特殊教育才能學到生存的本領,做一個對社會有益的人,不經過專門訓練是不可能達到這一目的的。如盲童不經過專門學習,就不懂盲文,無法閱讀,無法學習文化知識。聾童不經過專門學習,就不可能開發殘余聽力或掌握唇讀的本領。弱智兒童也只有通過專門的訓練,才能掌握一門技能,獲得生活自理能力。 目前,我國對特殊兒童設有相應的專門教育機構,如盲童學校、聾童學校、弱智兒童學校等,此外還有工讀學校、兒童精神衛生中心等機構。隨著我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特殊教育會越來越受到全社會的重視,特殊兒童的受教育權利也會越來越多地得到保障。

❸ 青島市6歲男童墜落古力井不幸遇難,為何近年來孩子墜井事故會頻發

事故頻發的最重要的原因,還是孩子的安全意識不夠。

除此之外,有些市政施工在防護措施方面,確實做得不夠到位,在破損的地方沒有做好安全提示與圍欄。還有一些地方因為年久失修等緣故,出現自然損壞,沒有及時被發現,當孩子踩踏時,就容易出現危險。想要規避這些問題,有關單位一定要落實責任制,讓每個人的責任都能夠清晰定位,避免你推我,我推你,最終沒有一個人能夠對項目負責,更沒有人對項目做日常維護與檢查,而家長在帶孩子,尤其是比較幼小孩子時,一定要放下手機,將視線挪到孩子身上,外出時盡量能夠牽著孩子走路,避免孩子在街頭橫沖直撞出現危險。

❹ 少兒常見的意外事故有哪些

兒童意外是指小兒突然發生難以預料的嚴重的甚至危及生命的急性事件,如觸電、外傷、大出血、溺水、急性中毒、燒燙傷等。小兒尤以5~10歲極易發生意外事故,這個年齡的兒童從家庭步入學校(幼兒園或小學),活動范圍大大增大了;心理、行為十分活躍;好奇心強,對任何事物都想「探索」,且模仿性強,這就容易接觸危險因素和模仿從電視、電影或連環畫中看到的某些危險動作;加上年幼無知,缺乏生活經驗,往往對意外事故的原因缺乏警惕性與分辨力,以上種種是兒童易致意外的原因,應引起家長及教師的高度重視。

常見的兒童意外一般分以下幾類:機械性損傷所致的大出血、骨折、腦震盪等;電損傷,如觸電、雷擊;燒(燙)傷;凍傷,包括局部凍傷和凍僵;窒息,如溺水、呼吸道異物等;急性中毒,如食物中毒(毒蕈中毒、毒野果中毒等),毒蛇、毒蜂、毒螞蟻咬傷,葯物中毒、有害氣體(一氧化碳)中毒等。兒童意外的預防,關鍵在於家長和教師能把難以預料的事件規劃在意料之內,警惕將要發生的事件。家長和教師要加強兒童安全意識,留心觀察,時刻叮囑,譬如,城鎮車輛多而復雜,交通秩序不好,要警惕交通意外(車禍),住樓房要警惕小孩子墜樓;近河塘家庭或喜游泳的兒童,要小心溺水事故發生;電器使用復雜的家庭要留心兒童觸電;使用煤氣的家庭要經常檢查管道密封情況,謹防漏氣。如此等等,都應該做到「事前諸葛亮」。

❺ 幼兒園開學第二天,數十名兒童發燒腹瀉,官方怎麼通報

我們幼兒園表示他們一定會承擔他們自己相應要承擔的責任。所以我覺得幼兒園的承擔責任的這個做法了,我覺得是十分的可以的,但是他在幼兒園里的,這樣的行為的,我覺得還是非常不好的,因為本身在這個特殊的情況下,所以本身發燒和這樣的嘔吐事件就十分的有關注度,那麼,他在開學之後就讓孩子出現了發燒和拉肚子,這樣的事情,我覺得還是和幼兒園的主要食品衛生安全,有非常重大的關聯,家長也是懷疑是幼兒園的飲食出現了問題。

❻ 韓國殘疾兒童遭教職員性暴力事件,就是熔爐那件案件!!有人清楚嗎

從2000年起的4年間,韓國光州的一所聾啞兒童學校的校長和某些教師相互勾奸,對校內的殘障耳聾實施長期卑鄙下流的性暴力虐待。校內的知情人員更是漠不關心、極力掩蓋事實。而最讓人吃驚的是,整個事件的加害者和責任人實際並沒有受到法律嚴明的處罰,而是至今還站在講台上授課。當時法律界的這一「棉花棒」處罰行為,和輿論的漠不關心導致了這一事件被世人迅速淡忘。但幸虧被害者堅持不棄的長時間孤軍奮戰,和事件原著小說的暢銷,再次引起了極大的省會反響。如今部分人權團體也對小說中反應的現象展開了相關調查,甚至政府的相關部門都宣布將此事件再次翻案調查。
這只是眾多案件中的一件,只不過它被披露出來拍成電影。不公平和陰暗太多,也許更有甚者, 我們看不到而已。
「我們不停的奮戰,不是為了要改變世界,而是為了使自己不被世界改變

擴展補充:《熔爐》的「熔爐效應」(來自豆瓣電影論壇.vince在路上)
「他無法聽到,也無法說話。」這是2011年韓國一部名為《熔爐》的電影中的一句台詞。

在影片的最後,美術老師姜仁浩抱著民秀這位用生命來爭取和捍衛承諾、尊嚴、正義的聾啞孩子的遺像,在警察驅趕人群的水柱中,竭力地、反復地抗爭著喊叫著……

玻璃的遺像鏡框在踐踏中碎裂,抗議的人群在警察的強力驅逐下無助的搖曳。碎裂的民秀的畫像,臉上帶著嚮往美好生活的孩童般的純真,似乎也在傾聽和注視著發生著的一切,他在期盼著什麼?在渴望著什麼?他能理解這樣的社會嗎?

看到這里,淚水浸潤了我的眼睛。

誰又能替他傾聽,又有誰能為他或他們說話?

《熔爐》改編自韓國作家孔枝泳的同名小說。小說最早於2008年11月到2009年5月在韓國門戶網站Daum上進行連載,點擊率超過1600萬人次,創下網路文學連載點擊記錄。該小說以2005年發生在韓國光州仁和聾啞特殊教育學校的真實事件為藍本,講述了該學校新到任的美術老師發現該校校長和老師對在校的殘障兒童實施虐待和性暴力侵害。美術教師發現學校里彌漫著難言的壓抑氣氛,並頻頻聽到從洗手間內傳出女子的尖叫聲。學校的黑幕漸漸露出冰山一角,美術教師和人權主義者力圖揭開這些隱藏在象牙塔內的暴力事件,終止校園悲劇的進一步蔓延。小說發行單行本後,旋即登上2009年圖書熱銷榜,備受關注。

小說改編而成的電影一上映,就引發了韓國社會的集體反思。並且,《熔爐》以其無與倫比的影響效應被評選為2011年度韓國十大法律新聞事件之一。在韓國,還沒有哪部電影能引起如此廣泛的關注和深刻的變動,與「熔爐」事件有關的一切人物事態在「熔爐效應」的波及下都在主動或被動的改變。

不過,這部電影給韓國社會及民眾帶來的沖擊,遠不止於此。

性侵案調查重啟

在電影中,涉案校方動用權力壓迫、利益誘惑等手段疏通法官、檢察官,取得了被害兒童監護人的和解,並最終以處罰最輕的緩刑避開了法律的實際懲罰;在現實中,光州仁和聾啞特殊教育學校虐待和性侵殘障學生事件則發生於2000年。

2000年至2004年間,光州仁和特殊教育學校教職人員長期對殘障學生實施虐待及性暴力侵害。直到2005年6月,此事才廣為人知。原因是一位職員實在忍不住,向光州障礙人性暴力服務機構揭發了此事。之後,繼警察與檢方進行搜查後,國家人權委也展開了調查。但是當時對罪犯的處罰很輕,2005年11月,該案一審,涉案校長金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行政室長金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名教師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不過,前述當事人在判決後事實上沒有接受實質性的懲罰,仍繼續在學校擔任職務。

事情過去6年了,無論是加害方,或是受害方似乎都將這件事埋藏在記憶深處,權當一切都不曾發生過。

電影的上映不僅引起了人們的反思,也再次將這起已結案的性侵害案件推上水面。在韓國民眾的集中關注和推波助瀾之下,韓國光州警方組成特別調查組再次著手對「仁和學校事件」進行調查。

2011年9月29日,40名涉案教職員工中,其中1名因涉嫌性暴力被起訴、12名因涉嫌向事業法人行賄予以不拘留起訴、13名受到向所任職機構通報處理、其他14人則接受內部調查。

2011年12月29日,光州地方檢察廳對涉嫌對女學生實施性暴力侵害的光州仁和特殊教育學校另一主要當事人實施逮捕,該名當事人2006年曾因證據不足作不起訴處理。仁和學校目前亦因援助資金中斷等而處於事實上的關閉狀態。

引發一系列法律修訂

電影《熔爐》暴露出的社會福祉機構內存在著的侵害殘障人人權的問題,也引發了韓國民眾對殘障人群體的集中關注效應。韓殘障人團體等民間組織一致呼籲應對《社會福祉事業法》進行修訂。

2011年12月29日,韓國國會通過了《社會福祉法事業法修訂案》。修訂後的社會福祉法規定,對觸犯《性暴力特別法》和《兒童青少年性保護法》規定的犯罪行為,十年內不得從事相關業務,在職期間對使用社會福祉設施的人員實施同類犯罪的,將永遠禁止從事社會福祉事業的經營管理業務。《社會福祉事業修訂案》還規定了經營管理人員停止執行職務,強化國家和自法團體的指導和監督力度,提高社會福祉經營管理機構公益性和透明性等措施。

同時,電影中暴露出的光州仁和學校虐待和性侵害學生事件,也引發人們對學生人權和性侵犯問題的關注。韓政府為預防「熔爐」事件的再次發生,積極推動國會通過《教育公務員法修訂案》。修訂案規定對實施性犯罪的老師將處以100萬韓元以上的罰金並予以清退。

2011年10月起,韓國教育科學技術部對全國所有寄宿型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特殊教育學校實施聯合檢查,並成立預防對殘障學生實施性侵犯的「常設監督團」。同時還將對幼兒園、學校等教育機關從業人員的性犯罪經歷進行調查。

韓國各級教育機關對殘障人學生性侵害現狀進行調查,並加強性教育以防止再次發生類似事件。韓國京畿道、光州、首爾等城市也相繼出台《學生人權保護條例》禁止間接體罰,禁止性別歧視等。

「熔爐法」通過

電影的最後,涉案當事人及協助他們的律師、官員在恣意地宣揚他們取得的「勝利」。這里,在當地有影響力的犯罪嫌疑人、曾擔任過法官而享有「前官禮遇」潛規則待遇的律師、主審法官甚至主訴檢察官們都屈尊於誘惑而結成為一個利益共同體;而受害方的聾啞孩子們及殘障人團體組織等則形成為另一個期冀實現司法公正的共同體。然而,他們的抗爭卻受到公權力機關的驅逐。誰將會是最終的勝利者?政府及司法審判機關能用什麼來換取民眾的依賴?

電影《熔爐》使韓國民眾對法官性暴力犯罪審判表示失望、憤怒和懷疑。韓國法院系統負責性暴力案件審理的61名法官於2011年11月14日為此召開「性犯罪的量刑和受害者證人的保護」的專題研討會,表示將會對該類案件作出值得民眾依賴的判決,以回應質疑。

作為電影《熔爐》反映的針對殘障人實施的性暴力犯罪的對策而制定的法律,2011年10月28日,韓國會208名出席會議的議員以207票贊成,1票棄權通過了《性暴力犯罪處罰特別法部分修訂法律案》(又名「熔爐法」)。

性暴力特別法修訂案規定,對殘障人及不滿13歲的兒童的性暴力犯罪不受時效限制;對殘障人性暴力犯罪的,刪除了「不能反抗」的構成要件;強奸犯罪的處於七年以上或無期徒刑,強制猥褻犯罪的處於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僅提高了量刑刑期,而且不得宣告緩刑;從事殘障人保護及公益事業的人員,對殘障人實施性暴力犯罪的,在量刑標準的基礎上加重二分之一刑期以嚴懲。

韓國會還通過了《對殘障人實施性暴力等人權侵害預防對策特別委員會組成決議案》,該特別委員會將對以殘障人為對象實施性暴力等侵害人權問題進行調查並制定相關對策。依據該決議案,由18名國會議員組成的國會特別委員會將在2012年5月29日之前,承擔有關針對殘障人實施性暴力等人權侵害預防及受害救濟和相關法律案的審查和處理事務。

2011年12月19日,韓國大法院量刑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在性犯罪類型中新設「對殘障人實施性暴力犯罪」,與對非殘障人實施性犯罪相比,量刑標准由三年提高至五年。新的量刑標准將於2012年3月16日正式實施。

熔爐效應擴大

當揭開暗幕明了事件真相的姜仁浩老師站在寫著「請來霧津吧,白霧的城市」的宣傳廣告牌匾前,若有所思的時候,這個場景不知是巧合,還是電影有意為之的另有所指,「霧」似乎已經不再是純粹的大自然現象了,而是有所暗示,或許,晦暗不明昧的「霧」就是這個「熔爐」事件的最好註解和註定的結局,甚或許也是這個社會的本來面目和本原現實的真實特點。社會中類似「熔爐」背後的諸多真實犯罪長久以來被金錢、權勢甚或冷漠所掩蓋。為隱瞞一個犯罪,必將會製造另一個更大的犯罪來掩飾,這才是最為擔憂和可怕的。

但韓國社會及民眾可以慶幸的是,由電影《熔爐》引發的「熔爐效應」,仍在無限的擴大和延展。

❼ 特殊兒童的分類有哪些呢

  1. 學習障礙:是指在涉及理解或使用語言、說話或寫作的基本心理過程中,存在一種或多種障礙,表現為聽、說、讀、寫、思考及數學計算等方面存在缺陷。

  2. 言語或語言障礙:是指一種交流障礙,如口吃、口齒不清、發音器官損傷等。

  3. 智力障礙:是指智力顯著低於正常水平的兒童,其伴隨症狀為適應性行為的缺失,從而導致其學業不良。

  4. 情緒障礙:是指在較長時間內表現出某種的情緒症狀,從而影響兒童的學業成績。

  5. 多重障礙:是指同時伴有多種功能損傷,導致其教育需求不能單獨由各個單項障礙的特殊教育。

  6. 聾—盲:是指伴有聽覺及視覺障礙,僅憑聾生或盲生的特殊教育計劃無法滿足他們的交流、發展及教育需求。

  7. 2006年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標准將殘疾人分為以下七類: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智力殘疾、肢體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其中,每類殘疾按其程度輕重分為1—4級。

❽ 學前特殊兒童有哪幾種類型

學前特殊兒童的類型: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等8類。

我國特殊兒童主要在特殊學校接受教育,比如,聽障兒童上聾啞學校、盲人兒童上盲人學校。這種方式有利有弊。特殊學校師資、設施集中,但不利於特殊兒童融入社會。特殊學校是殘障兒童比較集中的地方,使得每個兒童都難以在完成學業後快速適應外界環境。

各個國家規定的具體種類數量和名稱不盡相同,例如美國的法令規定殘疾兒童有11類,日本的法令規定有8類。可以在發現殘疾後即進行教育和訓練,使其達到最佳的康復水平、減少殘疾的不良後果,從而得到全面發展,能夠適應社會,成為社會平等的成員。

(8)特殊兒童事件有哪些擴展閱讀:

特殊教育對象種類繁多,個體差異大,這不儀體現為不同類型的特殊兒童之間,就是I刮一類型的特殊兒童,其異質性也很大。

因此,個案研究在特殊教育領域有其特殊的意義。近年來,國內特殊教育對象的范圍小斷擴』大,已經從弱智、聽力障礙、視力障礙兒童擴展到重度殘疾和多重殘疾兒童。這些特殊兒童具有更多、更明顯的特殊性,研究這類兒童的心理發展和教育方法,個案研究更加適合。

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有許多共同的地方,普通教育的一般規律在特殊教育中也是適用的,但特殊教育也有它的特殊的一面。

它不僅像普通教育那樣,在德、智、體、美、勞諸方面對學生進行教育,還特別強調進行補償缺陷和發展優勢的教育,例如教盲童學習盲文和定向行走,對聾童進行聽力、語言訓練,對弱智兒童進行感知覺和動作能力的教育訓練等。

特殊教育更重視早期教育,因為兒童年齡愈小,可塑性愈大,也可以及早保護殘疾兒童的殘余視力和聽力,開發兒童的智力和語言能力,錯過了最佳期,往往事倍功半。如對聾童沒有進行早期語訓,就會給今後語言的發展帶來很大困難。

留守兒童安全事故有哪些

由於父母長期沒有和子女在一起,部分留守兒童在生存發展中面臨以下安全問題:

1、生活問題。由於沒有父母的生活照顧,部分留守兒童營養嚴重不足,身體健康受到很大損害。

2、教育問題。父母在外打工,一些留守兒童農活、家務活增多,學習成績下降,有些還由於厭學等原因逃學輟學。

3、心理問題。由於親情缺失,兒童缺少情感和心理關懷,缺少傾訴和尋求幫助的對象,與外界不願意接觸或接觸太少,一些留守兒童表現出內心封閉、情感冷漠、行為孤僻等個性特徵,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礙。

4、道德行為問題。由於家庭教育的缺失,缺乏道德約束,一些留守兒童沒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道德品行,出現行為偏差,留守兒童違法違紀案件呈現上升趨勢。

5、安全問題。據全國婦聯對12省市農村留守兒童狀況調查顯示,部分留守兒童因父母不在身邊,經常受到同學、鄰居的欺負。一些地方還出現了強奸留守女童的惡性案件。

(9)特殊兒童事件有哪些擴展閱讀:

農村留守兒童成長現狀分析:

1、學習失導,學業成績大打折扣。由於父母不在身邊,留守兒童的家庭學習處於無人監控狀態,失去督促和指導,他們幾乎放棄了家庭學習活動,對學習缺乏熱情和進取心,甚至有的厭學、逃學,是老師眼中的 「雙差生」,他們的學習成績與正常家庭的孩子相比,存在很大差距。

2、撫慰缺失,心理健康令人堪憂。由於父母長期外出,留守兒童的情感需求得不到滿足,遇到心理問題得不到正常疏導,極大地影響了其身心健康,潛在著人格扭曲的隱患。相當部分兒童行為習慣較差,並且極易產生心理失衡、道德失范、行為失控甚至犯罪的傾向。

3、監護缺位,人身容易受到傷害。由於祖父祖母監護能力有限,甚至完全忽略了對兒童人身安全的監護,加之兒童防護能力弱,農村留守兒童容易受到拐騙、打架、搶劫、交通事故等意外傷害,甚至有的大齡女童成為不法分子性侵害的對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留守兒童


❿ 留守兒童安全事故有哪些

前年我國共有2萬名青少年非正常死亡 5800萬農村留守兒童安全問題突出

被火燒、被水燙、溺水、交通意外、被毆打、被拐賣 該群體面臨十面埋伏的安全隱患

據央視2010年2月24日報道,2008年中國共有2萬名青少年非正常死亡,其中溺水是頭號「兇手」。今年春節期間,5個花蕾般的生命,凋零在浙江天台農村一個養殖場的水庫里。這個意外,令人扼腕嘆息,也引起了人們對農村兒童——尤其是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注。

農村留守兒童,在這個名稱的背後,是一個脆弱的群體,一種酸楚的生活狀態。當他們最需要父母擁抱的時候,父母卻為了生活,遠離家鄉,一年到頭只能見上一兩次面。父母的外出,使留守兒童無法得到細致的照料與關懷,面臨著成長風險和安全隱患。事實上,近些年來,由於疏於監護,安全教育缺位等問題嚴重,農村留守兒童的安全事故居高不下。

兒童承載著未來,龐大的農村留守兒童群體同樣如此,他們需要保護。讓他們遠離危險,應該是全社會的責任。

元宵節過後,江西撫州的甘國忠和妻子准備背起行囊,外出務工。讓這對夫妻放心不下的,是只有5歲的女兒小倩。(為保護未成年人隱私,文中「小倩」為化名)

煎熬:女兒燙傷了

半年多前,甘國忠在外打工時,女兒小倩在家裡玩耍時把裝有滾燙熱水的熱水瓶打翻,臀部的皮膚被嚴重燙傷。

「我一定要把女兒治好,否則我會內疚一輩子的。」甘國忠說,他正四處打聽哪家醫院做植皮手術好。

甘國忠的父母年屆古稀,體弱多病,勞碌了一輩子,老邁的精力已不足以照看年幼的孫女,更不能奢望他們能給孫女多好的家庭教育。但甘國忠能有別的選擇嗎?一方面家庭經濟狀況需要改善,另一方面孩子正需要在父母的呵護下成長。這是對矛盾,甘國忠想了很久,也找不到完善的解決方案。

每次春節過後,在春暖花開的季節,甘國忠一家人卻要品嘗別離的滋味。孩子拉著父母的衣角,戀戀不舍,甘國忠和妻子只能提起行李,徑自離去。「我們在外面想孩子的時候,只能看看照片,那真是一種肝腸寸斷的感覺。」甘國忠說。

江西吉水一名四年級小學生在一篇作文中這樣寫道:「每年春天開始的時候,我的父親母親都到外面去打工。我真希望把春天留住,這樣我就能一直和他們在一起了。」

兩難:生計與孩子

在農村,很多家庭都面臨甘國忠式的兩難選擇。外出打工的夫妻,只能把未成年的兒女留在老家,交給年邁的父母看管。甘國忠所在的村莊,80%的青壯年都在外務工。春節是村裡一年中唯一熱鬧的時間段,經過近一個月的短暫喧囂,又轉為平靜,除了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很難看到年輕人的面孔。

甘國忠也不是沒有想過把孩子帶到身邊,「但我們夫妻兩個都要忙工地上的事,哪有時間看管孩子?」甘國忠說。女兒到了上幼兒園的年齡。「當地的幼兒園,我們外來工的子女很難進,而且費用很貴,承受不起。」

甘國忠有個親戚家的孩子,原本在老家上小學,成績不錯,後來隨父母到了廣東東莞,就讀於一所農民工子弟學校。雖然繳納了比老家貴很多倍的學費,成績卻一落千丈。「城裡的公立學校,不會接收我們農民工子女。願意接收的,都是農民工子弟學校,但教學質量沒保證,而且費用比老家貴。」

最後,甘國忠親戚家的孩子還是回到了老家,由外公外婆帶著念書,假期才和父母生活在一起。

隱患:常處於失管狀態

很多時候,由於缺乏父母的有效監管,農村的留守兒童的安全常常處在失管狀態。

根據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副院長葉敬忠教授的調查和研究,留守兒童的監護類型主要有隔代監護、單親監護、上代監護、同輩監護四種情況,其中以隔代監護和單親監護居多。

無論何種監護,父母都是無法取代的。有的老人只管衣食住行,讓孩子吃飽、穿暖就行,但沒有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和監管的意識。有的老人缺乏文化知識和安全常識,沒有能力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和監管。有的老人年邁體弱,根本就沒有看管孩子的精力。

2008年全國婦聯發布的《全國農村留守兒童狀況研究報告》顯示,有34%的人只是「有時會注意」預防孩子發生意外,還有8%明確表示「顧不過來」。一些農村大齡留守兒童離開了學校,脫離了正規組織的管理,處於無人監管、自行其是的狀態,容易侵害他人或受到侵害。留守兒童溺水、傷亡事故也時有發生。

《全國農村留守兒童狀況研究報告》還稱:「據有關部門反映,被拐賣兒童中,流動兒童居第一位,留守兒童居第二位。」

傷痛:安全事故居高不下

2008年,中國共有2萬名青少年非正常死亡,其中農村留守兒童占據了很大一部分。近年來,關於農村留守兒童傷亡和被傷害的報道時常見諸報端。

浙江天台5個兒童溺亡事件後不久,2月23日,廣西南寧市賓陽縣甘棠鎮田陳村發生一起火災,導致4名兒童死亡。其中,最大者7歲,最小者才4歲。

據報道,著火的稻草屋屬於無人看管的房屋,平時堆砌有乾柴、稻草等易燃物。火災發生時,村民並未發覺有人在內,直到大火被撲滅後清理火場時,才發現了4具被燒焦的兒童屍體。

4名遇難兒童中,有兩人為農村留守兒童,父母均常年在廣東打工,春節也未回家。孩子由祖輩代為管教,而祖輩時常缺乏精力看管,以致發生事故時也渾然不覺。

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留守兒童也成了最容易受傷害的群體。2005年5月的一個深夜,湖南省漣源市荷塘鎮遭遇了一場特大洪災,12名兒童死亡,其中11名是「留守兒童」。

2004年6月,湖北省黃梅縣一名上小學四年級的留守女孩因與奶奶頂嘴斗氣而被脾氣暴躁的奶奶用毛巾勒死,當時女孩的父母正在外地打工。

留守女童:遭受的侵犯很多

聶茂,中南大學教授,他和他的課題組成員曾經到過安徽、湖南等省的許多村莊調查留守兒童的生存狀況。對於留守兒童的安全問題,他用了三個「最」進行描述:「最讓人擔憂、最讓人揪心、最讓人慾說還休」。

聶茂認為,「安全問題一般都是突發性問題,它會不定期地發生,這也增加了防範的難度。這種突發性又是經過長期積累和醞釀的——即隱患已經長久存在,要解決它,並非一朝一夕之事。必須長期不懈地抓緊對孩子們的監護。」

在聶茂看來,不同年齡的留守兒童,面臨的主要安全問題是有區別的。青春期的留守兒童生理和心理都在快速發育,他們的性格和生理現象最容易發生變化,困惑很多,也很躁動。這個時期,他們特別需要外來的正確力量加以指導和矯正。缺少指導和矯正的人,心理和生理上很容易出現問題。

青春期以下年齡段的留守兒童,則處於生理和心理迅速發育的准備期。他們對外界大部分事物的認識都是模糊的,與此同時,對外界的危險基本上沒有防範能力。這個時期,他們最需要保護。

年幼無知,又缺乏父母的監護,這些孩子往往不能意識到自身行為的危險性,以至於釀成大禍。輕者,可能承受完全可以避免的病痛煎熬或皮肉之苦;重者,可能導致傷殘——最嚴重的,則是失去生命。「這種情況常常表現為燒傷、燙傷、摔傷、受傷醫治不及時、生病醫治不及時、溺水、觸電、交通意外,等等。」聶茂和他的課題組將調查報道編纂成了一本書:《傷村》。

由於缺少父母和其他群體的足夠監護,留守兒童的弱勢地位完全暴露,成為不少犯罪分子瞄準的對象。聶茂和課題組成員在湖南16個鄉鎮的調查中,有13個鄉鎮的農民向他們反映過這方面的問題,這些問題常常表現為:被威脅、被搶劫、被侮辱、被毆打、被勒索、被拐賣、被欺詐。

此外,留守兒童的安全問題還表現為對突發性災難的應變自救能力差。在這種情況下,他們通常都需要父母來救助。但父母不在身邊,其他人又代替不了父母的角色。

「這些突發性災難主要表現為洪水、地震、泥石流、火災、重大車禍等。一旦救助不及時,留守兒童一般都是受害最嚴重的。」聶茂認為。

「農民工的來去,彷彿一場洪水,洗劫鄉村的一切。被洗劫後的鄉村到處都是孩子,也只有孩子。某種意義上,孩子彷彿一群被潮水拋到岸上的小魚,讓人感覺到危險、窒息。」

聶茂還發現,在安全問題上,有一個群體更特殊,那就是留守女童。在留守女童中,被猥褻、被虐待、被誘奸等問題表現得比較突出。

就在近日,廣西百色市平果縣四塘鄉安邦村村委會副主任張某被以涉嫌強奸幼女罪批准逮捕。據公安機關偵查,2009年9月至12月,張某以看動畫片、給零花錢等為誘餌,先後多次猥褻、強奸本村中心小學3名學前班小女孩。3名被害人父母均常年在外打工,這一問題未能引起祖父母的重視。直至去年12月31日,一名受害者多次向任課教師反映自己肚子疼,事件才得以真相大白。

「留守女童除了面臨和其他留守兒童相同的安全問題之外,還有著特殊的困擾與危機。近年來,留守女童遭受性侵害的案件屢有曝光,而家庭、學校及社區往往缺乏對留守女童的有效保護以及性安全防範意識的教育。」

對於農村留守兒童總數的判斷,研究者的看法不大一致,但無論如何,「規模龐大」無疑已經在學者中達成共識。目前官方機構的文件和發言中引用的數字多是2000萬。

《全國農村留守兒童狀況研究報告》則稱,「根據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數據,可以確認0~17周歲留守兒童在全體兒童中所佔比例為21.72%,據此推斷,全國農村留守兒童約5800萬人,其中,14周歲以下的農村留守兒童約4000多萬。」

但這還只是2005年的數據。近些年來,農村留守兒童呈增長趨勢。「在全部農村兒童中,平均每四個農村兒童中就有一個留守兒童。」聶茂如是判斷。

基於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不平衡,農村留守兒童的分布也具有相應的區域性特徵。有專家認為,在四川、江西、安徽、湖南、重慶和河南等勞動力輸出較為集中的省市,留守兒童所佔比例高達20%左右。

心理:六成存在問題

這種狀況讓聶茂和他的夥伴感嘆不已。「農民工的來去,彷彿一場洪水,洗劫鄉村的一切。被洗劫後的鄉村到處都是孩子,也只有孩子。某種意義上,孩子彷彿一群被潮水拋到岸上的小魚,讓人感覺到危險、窒息。」

由於城鄉二元經濟結構難以在短期內消除,我國農村留守兒童的規模有擴大的趨勢。有專家認為,農村留守兒童心理健康的促進和傷害預防控制的研究,有待進一步加強。

人們擔心,家庭教育的不足造成了留守兒童思想道德教育的缺失。由於得不到父母的引導與幫助,留守兒童極易產生價值觀的偏離和性格發展的異常。

由於父母常年離家,性格孤僻、脆弱、渴望親情,容易成為留守兒童最大的心理問題。有學者調查發現,近60%的留守兒童存在心理問題,65%的留守兒童不願意與監護人進行心靈溝通,30%的留守兒童甚至直言「恨自己的父母」。

不久前,海口的婦聯等單位做了一份專題調研,調研顯示:農村留守兒童的生活、學習、心理等多方面的綜合表現,明顯差於其他學生;存在障礙、問題的比例也明顯高於其他學生。

「男人是鄉村的脊樑,女人是鄉村的乳汁。當男人和女人離開,留下了什麼?留下沒有了脊樑和乳汁的農村,留下一個受傷的、虛弱的農村。」聶茂感慨道。

有評論指出,農村兒童的安全問題是一個需要社會綜合協調的問題,需要全社會、家長、學校來共同關注,共織一張安全網路。

留守兒童

重大安全事故案例

2010年2月18日下午,浙江省天台縣下路王村蔡修明、蔡修通兄弟家的5個兒童在下路王村附近的一個養殖場的水庫里溺亡。

據廣西公安機關透露,2009年9月至12月,百色市平果縣四塘鄉安邦村村委會副主任張某以看動畫片、給零花錢等為誘餌,先後多次猥褻、強奸本村中心小學3名學前班小女孩。這3位女孩都是留守兒童。

2007年6月,重慶巴南區南彭鎮石崗小學兩個女學生因父母均在外地打工,便借住在班主任老師家中。因兩女學生頭上長了虱子,2007年6月27日20 時許,班主任的丈夫喻某便在石崗街口潘某農葯店購買了磷化鋁給兩學生毒殺頭上的虱子,因使用方法不當,造成兩學生磷化物中毒死亡。

解決之道

溫鐵軍:沒有一個萬能的葯方

要解決農村留守兒童的安全問題,首先必須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而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絕非一朝一夕之事。著名「三農」問題專家溫鐵軍曾撰文指出:什麼時候「三農」問題基本上緩解了,農村留守兒童問題也就相對緩解了。

溫鐵軍認為,對於農村留守兒童問題,還沒有一個萬能的葯方,但可以分三個層次嘗試去解決。

第一個層次是要盡可能改變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業三要素凈流出的必然趨勢。如果在政府的主導下,能夠讓農村稀缺的資源返回農村,使農村經濟發展,農民收入增加,如果農民在家鄉就能直接參與政府資金投入的新農村建設項目,從中獲得現金收入,那麼,他們就用不著再背井離鄉了。

第二個層次,是採取臨時性、應對性措施,包括政府加大農村留守兒童集中地區的寄宿制學校的建設;社區和學校對留守兒童的監護人進行培訓;各城市允許進城打工的農民工子女就近入學;學校、政府、社會組織都積極加入到關愛留守兒童的行動中,等等。這雖然是治標的辦法,卻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這一矛盾。

第三個層次,是進一步從體制上解決這個問題,即在努力創造條件的情況下逐步消除城鄉二元體制,包括取消對農民的歧視政策——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城鄉就業制度改革、教育制度改革、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等。顯然,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