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國對兒童實行特別保護的法律有什麼
我國對兒童實行特別保護的法律有: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1991年9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第二次修訂。
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分為總則、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路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法律責任和附則,共九章132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同時廢止。
3、《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於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1986年7月1日起施行。是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提高全民族素質,根據憲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
4、《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6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是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養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的法律。
5、《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1994年10月27日通過。自1995年6月1日起施行。是為了保障母親和嬰兒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根據憲法制定的法律。
6、《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是1992年4月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 1992年4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8號公布 ,自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一部法律。是保護婦女權益的法律。
(1)我國針對兒童頒布了哪些法律擴展閱讀:
國際《兒童權利公約》界定兒童是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批准了《兒童權利公約》,於1992年4月1日開始在中國正式生效。從此《兒童權利公約》成為我國廣泛認可的國際公約。
我國向來重視對兒童權利的法律保護,在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中都有大量的關於兒童權利保護的規定,這些規定與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基本精神是相一致。我國對兒童權利法律保護的內容,按兒童權利的性質特徵區分,主要有:
兒童的生存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國籍權、名譽權、榮譽權、智力成果權、教育權、接受撫養權、繼承遺產權、身心健康全面發展權、達到就業年齡的勞動權、請求社會援助權、司法保護權等等。
B. 我國有哪些保護兒童的法律。
為保護兒童的合法利益,我國制定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核心,包括《刑法》、《民法通則》、《婚姻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殘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母嬰保健法》、《傳染病防治法》和《收養法》等在內的一系列有關兒童生存、保護和發展的法律,以及大量相應的法規和政策措施,形成了較為完備的保護兒童權益的法律體系。
憲法規定:「禁止虐待兒童」。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確禁止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虐待兒童,對於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的,經教育不改的,可以撤銷監護人的資格,另行確定監護人。
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1條的規定,被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遺棄、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權向公安機關、民政部門、共青團、婦聯、未成年人保護組織或者學校、居委會、村委會請求保護。被請求的上述部門和組織都應當接受,根據情況需要採取救助措施的,應當先採取救助措施。
《婚姻法》第43條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刑法》第260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C. 我國對兒童實行特別保護的法律有
法律分析:我國對兒童實行特別保護的法律有《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等。另外在憲法、民法、刑事法律法規中也有對兒童保護問題相適應的法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條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優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權,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 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權利。
D. 我國為了保護少年兒童的權益,制定了多部有關法律,寫出三條
保護少年兒童的權益,有以下幾部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保護青少年權益的法律,專門法律有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其他法律涉及青少年權益保護的有: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民法通則,繼承法,婚姻法等都有相關的內容。
E. 我國有哪些法律保護兒童的健康成長
保護未成年的法律有如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其他法律中,比如《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通則》、《治安管理處罰法》、《禁毒法》等等,都有關於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條款
"我國制定了很多法律法規來保護兒童的受教育權、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財產受到管理、保護權、生活獲得照顧權、拒絕不合理勞動權等合法權益。1.憲法:國家特別關懷青少年的成長,兒童受國家保護,國家培養少年、兒童在德育、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2.婚姻法:規定了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受繼父或繼母撫養的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對父母已經死亡的兒童,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姊,有扶養的義務等。 3.教育法:《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規定:「招用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做工、經商或者從事其他僱傭性勞動的,按照國家有關禁止使用童工的規定處罰。」"
F. 關於兒童權益的法律有哪些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憲法中有具體的保護未成年人的規定條文,其中第四十六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其他法律中關於未成年人各項權利的規定,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據。其中主要包括《未成年人保護法》;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義務教育法》;
《母嬰保健法》;
《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
《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民法通則 》等。
未成年工勞動保護有以下內容:(1)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等特別繁重的勞動和對未成年工身體健康特別有害的工作;(2)用人單位錄用未成年工時,應對其進行體格檢查,合格者方能錄用,錄用後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3)提供適合未成年工身體狀況的勞動條件,等等。
G. 涉及兒童的法律有哪些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母嬰保健法》;《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三條我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
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項權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民族、種族、性別、戶籍、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狀況、身心健康狀況等受到歧視。
第四條 保護未成年人,應當堅持 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處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項,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給予未成年人特殊、優先保護;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
(三)保護未成年人隱私權和個人信息;
(四)適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的規律和特點;
(五)聽取未成年人的意見;
(六)保護與教育相結合。
H. 關於小孩子的法律有哪些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一條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一條 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養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一條 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提高全民族素質,根據憲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