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打好基礎是什麼意思
做任何事,都要先打好基礎,因為打好基礎最重要。比方說建一座金字塔,基礎越廣,其塔尖就越高。要想獲得豐富的知識,必須下大功夫,花大力氣來打基礎。
細細回想以前失敗的原因,急功近利是罪魁禍首。剛學到一點皮毛就迫不及待的想向別人炫耀,更深奧一點的就無言以對了。基礎還沒打好,就想向高處發展,結果就只有,也只能是轟然墜地!
「把基礎打結實!」這是任何人都應該了解,遵守的法則。
作為學生,學知識要把基礎知識掌握好;作為工人,蓋大樓要把地基打好;作為國家管理者,也要順乎民意,正如唐太宗所說「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⑵ 學習為什麼要打好基礎
學習的目的是為了掌握知識,為自己的將來打好基礎,作好鋪墊。學習僅僅是一個手段,一個過程。正如人們常說的「學以至用」,學習就是為了將來的發展。因此頭腦清醒的人,學習會有的放失,目標非常明確。而頭腦糊塗的人,學習則無的放失,忙於應付,非常被動。 不知哥們有什麼遠大包袱和志向,祝你學有所成,前途無量。.
⑶ 中共三大提出建立各民主階級統一戰線為什麼打下政治基礎
為第一次國共合作打下基礎
⑷ 為什麼打好基礎開好頭
俗話說:「好的開頭是成功的一半。」在談判中這句話也非常的實用,談判就是一場無形的戰爭,在這個戰場中,談判的進行對你是否有利?最終你是否能夠戰勝對方,取得利益的最大化?這與談判的開頭有著莫大關系。就像在戰場上,如果在第一回合你能夠占據一定的優勢,那麼在接下來的戰斗中,你就多了一份把握。
在我們對談判做好准備階段之後,就要進入到談判的開局階段,也就是這章所說的非實質性過渡階段。在這個階段,無論之前我們的准備工作做的如何充分、完善,都不免會遇到一些新的情況、新的問題,這些新情況、新問題可能是我們之前沒有預料到的,所以,在這個階段,我們要進行的工作可以說是千頭萬緒的。
一般當我們和對方坐在談判桌前的時候,從心理方面講,都是比較緊張的,在語言的運用上都是比較謹慎的,每一方都想知道對方的態度及最後的底線,因此每一方在極力的尋找、挖掘,但是又怕因為自己語言的過失,露出自己的態度及底線或者讓對方把握住自己的把柄,這對自己來說將是非常不利的。在這個階段我們經常會看到雙方只是進行自我介紹和必要的寒暄,涉及的內容大多都與談判的關鍵問題沒有太大的關系,你也許會用很短的時間將這些看似不重要的內容說完,但是我們絕對不能夠輕視這些內容,它對整個談判有著非凡的意義,因為你在進行下一個話題或者進入主題的時候,完全是要以這個態度為基礎及根據的。
有些判斷者在這個階段過於的強勢,表現出了很重的火葯味,這就相當於你已經給談判的氛圍定了一個基調,在接下來的談判中,對於有些問題的商議可能就不會那麼的順暢,甚至可能由於自己的目標過高,導致談判陷入僵局,最終失敗。有的談判者則比較的主觀,認為我提出什麼樣的條件,就要以什麼樣的條件成交,所以在這個階段他就向對方亮出了自己心裡的條件,而談判不是去超市買東西,標上價格,想買就買不想買就不買,之所以它會成為一門學問,就是因為它有很多的技巧,能夠讓雙方產生共贏。
在這個階段中,我們需要注意哪方面的情況呢?
第一、談判基調。所謂談判基調就是在這個階段你所要創造出的一個談判氛圍,一個好的談判基調能夠讓雙方的心情放鬆下來,從而輕松的進入談判。對於談判桌前的每一方來說,談判氣氛及基調的不同將直接影響談判的成功與否,所以很多經驗豐富的談判者對基調的創造看的非常重要。
第二、開局時間。談判的開頭時間是指在和對方涉入正式問題前的准備時間,也叫談判開局的「破冰時間。」通常是指從見面開始、握手、寒暄、營造氣氛所用的時間,這里我們需要明確的是談判前的准備階段和「破冰時間」是完全不同的,准備階段注重的是談判工具的准備,而「破冰時間」注重的是時間,所以兩者是有本質的區別的。
開局時間的有度把握能夠有效的將非實質性的過渡階段過渡好,那麼,開局時間為多長是最為合適的呢?據研究,在一般情況下,開局時間為整個談判時間的2%到5%最為合適,當然,這也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不能一概而論。比如;對方和你經常合作,彼此之間在感情上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對大多數問題都是心照不宣的,這時開局的時間就可以大大的減少,直接進入到主要問題。但是如果對方和你是第一次談判,互相的了解、寒暄,感情的建立可能會需要較長的時間,有時候我們會看到一些大型的會談,他們會用一整天的時間進行觀光旅遊,建立感情、增加了解。
開局時間是進入正式談判的一個橋梁,適宜的時間能夠很自然的過渡到主題。開局時間過短,會讓感覺到生硬,沒有一種順暢的感覺,在談到一些問題時可能會遮遮掩掩,不能很好的進入主題;開局時間過長,首先會增大談判者的投入成本,比如哪種大型的會談。其次,會讓對方有一種疲憊感,大大的消減談判者的積極性,降低了談判的效率。所以,談判是一種藝術,一個優秀的談判者,能夠從各個因素掌握好開局的時間,讓開局順利的過渡。
專家點撥
開局在談判中具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在開局階段,人們的精力、注意力是最為充沛的,注意力是最為集中的,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將成為「呈堂證供,」會影響到對方對你的態度及整個的談判氣氛。同時這也是一個雙方陳述各方觀點、立場及個人職位的過程,在操作的過程中我們可以藉助一下幾種方法:
第一、中性話題開場法。在這個階段可以用一些不影響談判主題的話題進行開場,拉近雙方的距離,讓雙方在感情上有一個良好的交流。
第二、坦誠主動開場法。每個人都願意與坦誠的人進行溝通,一方面能夠提高工作的效率,另一方面可以讓對方看到你的坦白及真誠。如果在表達自己觀點的時候拐彎抹角,讓對方去猜想,這樣會極大的降低談判的效率。所以,用坦白、主動的態度與對方交談,表達出自己的真實想法,可以有效的贏得對方的尊重,推動談判的進程。
第三、幽默語言開場法。用詼諧、幽默的語言與對方進行交流,可以降低對方的戒心,讓對方感覺到與你的交流是愉快的。如果你面對的是一位嚴肅的對手,那麼你的詼諧與幽默可以讓他露出笑容,如果你的對手也是一位幽默詼諧的談判者,那麼他就會對你產生好感,甚至共鳴。
總之,談判的開局對於一個談判者來說是至關重要的,,我們一定要定好一個談判的基調,不要讓任何因素去影響談判的基調,有時候你還需要採用一些技巧進行調整,來維護和諧的談判氣氛。
⑸ 人的一生為什麼總是在打基礎啊
上小學你打的基礎讓你考上了中學。
上中學你打的基礎讓你上了大學。
上大學你打的基礎讓你作到了一個好工作。
工作了你打的基礎讓你有陞官的可能,就算不陞官你也少減少了下崗的可能。
結婚了你賺錢,可以不叫一家老小為了錢煩惱,說真的這個一直是我的煩惱。
等你老了你就會看到你打的基礎,叫你活的比別人好,叫你老的時候能有時間回想你一生的得失,能叫你的一生多出很多精彩。而不是老的時候還在為明天吃什麼而煩惱了。你所打的所有基礎只不過是小你活的比別人好點。
其時我想人活著就是一個過程,你所要作的就是好好活著,人生的大道理不用想人人都能說出來,活著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也就行了,到我死的時候我可以對所有人說,我沒白活,一背子沒作過虧心事。平平淡淡才是真實的生活,想多了沒用。呵呵
⑹ 與「打下堅實基礎」這句話意思相同的句子。
1、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台,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春秋·楚·李耳《老子》
白話譯文:九層高台,是從一筐土開始堆積起來的。千里的遠行,是從腳下一步步走出來的。引喻做事是從最基本開始,經過逐步的積累,才能有所成就。
2、萬丈高樓平地起。——俗語
白話譯文:是再高的大樓都要從平地修建起,要把基礎打牢。也比喻事物從無到有。
3、故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戰國末期趙國人·荀子《勸學篇》
白話譯文:沒有一步半步的累計,就沒有辦法到達千里的地方;不積累小河流,就沒有辦法匯成江海。比喻積累的作用,可以充實、豐富、完善自己。可用來論說學習工作貴在不斷積累。
4、一絲而累,以至於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南朝·范曄《後漢書·樂羊子傳》
白話譯文:積累一點一點的絲,不停地紡織,才會成為成丈成匹的綢緞。比喻積少成多,積小成大。
5、為學作事,忌求近功。——明末清初·黃宗羲《庄裕徐養齋先生問》
白話譯文:做學問的人,最忌的就是急功近利,走捷徑。
⑺ 打下夯實基礎,還是打下堅實基礎
打下夯實基礎是病句,
打下「堅實」基礎對,「夯」本身就有打的意思,就重復了。
⑻ 為什麼打下基礎怎麼翻譯
為.....打基礎用英文可以表達問:play the foundation for...
⑼ 怎麼樣做才能為以後打下基礎
..
多做事
少說話
不好高騖遠
不妄自菲薄
看你這問題問的
你大概不是個很吃的開的人
進社會不要和人起沖突,也不要隨波逐流。
工作上可以允許出錯,但是絕對不能沒有責任心,千萬不要讓別人給你擦屁股。
要相信總會有伯樂賞識你,不要因為別人得寵而你沒有就鬧情緒。
不要把所有的心理想法表現在臉上,尤其是對人對事不滿的情緒。
反正這就是我工作2年的一點經驗,希望你會用的到。
⑽ 亨利戈培爾為什麼打下基礎
亨利戈培爾為愛迪生發明電燈泡打下基礎
海因里希·戈培爾(德語:Heinrich Göbel,1818年4月20日-1893年12月20日),後改名亨利·戈培爾(Henry Goebel),生於德國施普林格,是一名精密機械發明家。1848年,他移居到紐約市直到去世。他於1865年獲得美國公民資格。
1893年通用電氣起訴亨利·戈培爾擔任顧問的燈三家燈泡公司侵犯愛迪生的專利,亨利·戈培爾表示他於1854年設計了第一個白熾燈泡,但沒有申請專利。
愛迪生並不是歷史上第一個發明電燈泡的人。
1801年,英國化學家戴維第一次將電通過導體鉑絲,產生熱量發出了光。9年以後,戴維再次改進技術,發明了更為先進的電燭,這已經是現代電燈泡技術的雛形,利用兩根碳棒之間的電弧照明。
這和現在電燈泡還有一定的差距,並不能算真正意義上的燈泡。
時間到了1854年,美國人亨利·戈培爾再一次改進了技術,他選擇將碳化的竹絲,放到真空的玻璃瓶環境中通電發光,這一舉措使得燈泡發光的時間大大增長,達到了400小時。
可以說,戈培爾的研究已經非常接近現代燈泡的水準了,他可以稱得上是電燈泡真正的發明人了吧?
很不幸,戈培爾這個人可能缺乏商業頭腦,即使已經無限接近成功,但是他卻沒有想著立馬申請專利。
時間到了1874年,當時加拿大有兩名電器工程師發明了一種技術:就是往玻璃泡中充入氮氣,然後通電讓炭桿發光。此舉,可以讓電燈泡發光更加安全和穩定。
但是很可惜,萬事俱備只欠東風,這兩人雖然改進了燈泡,也沒有忘記申請專利,但最後兩人卻沒有足夠的資金去支撐這項技術的商用。
最後迫不得已的他們,只能將這項技術賣給了愛迪生。
1878年,也就是愛迪生「發明」電燈泡的前一年,英國人約瑟夫·威爾森·斯旺也同樣憑借一己之力發明了「真空下用碳絲通電的燈泡」,並且這次沒有出現其它意外,在實驗成功以後,斯旺就趕忙申請了專利技術。
並很快在英國注冊了公司,開始在英國各個家庭安裝自己的電燈泡。
一年之後,愛迪生「實驗了1600多種材料,做了幾千次實驗」,後來他發現利用碳化的棉絲作為燈絲效果更好,只不過早在1880年的時候,斯旺就發現了這一點。到了後來,愛迪生又經過數千次實驗,發現了碳化的竹絲比棉絲更加好用。
可惜的是,早在1854年的時候,戈培爾就已經發現它的存在,並投入了實際的應用。
到了1883年,覺得已經完善燈泡功能的愛迪生准備將自己的發明延伸到英國,只不過他很快受到了斯旺的控告。
不出意外,愛迪生很快敗了這場訴訟,迫不得已的他最後只能以合夥人的身份和斯旺共同分享這塊蛋糕。
後來,愛迪生花大價錢買斷了斯旺的專利。
雖然愛迪生取得了在英國發展燈泡事業的權利,但在市場前景更為廣闊的美國,愛迪生的燈泡事業卻一直停滯不前。雖然打了多年的官司,但愛迪生卻一直無法獲得燈泡的專利,最終也只是獲得了「碳絲白熾燈」的專利權。
看完了上面這些,我們應該明白愛迪生只是簡單地改良了電燈泡,和發明電燈泡一說完全沒有多大關聯,那麼到底是何種原因,讓世界人民都認為是愛迪生發明了電燈泡的呢?
其實,這主要歸功於愛迪生是世界上第一個通過建立發電機和發電系統,真正把電燈商業化的人,他和他的團隊,讓千家萬戶用上了電燈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