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零基礎者如何學習法律參加司法考試
法律零基礎者,想要參加司法考試,前提是要具務參加司法考試的條件即取得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的條件(條件具體如下法律依據)。在符合參加司法考試條件的情況下,考生可以參加相應的司法考試的培訓班進行學習,此時考生應當嚴格依照培訓老師的說法去學習;考生也可以不參加培訓班,自己學習。對於自己學習的考生而言,首先,要做的就是挑選教材,在挑選教材時應盡量挑選有視聽資料的教材,同時要考慮老師的能力是否夠資深、講課風格是否適合考生,建議挑選名師。在購買了教材後,考生應量身訂做學習計劃。一般的考生都會進行三輪的學習。第一輪,建議考生先學習一些基礎知識,第二輪,建議考生對所學知識進行系統強化、學習重點和難點。第三輪,查漏補缺。在制訂學習計劃時,要分配好學習的時間,其中,要分配好每一輪的學習時間、第一科的學習時間。最後,復習司法考試,做題是非常重要的。關於做題,一般是有兩種方法,一種是考生是每學完一個知識點就做相對應的題目,此種方法能及時對所學知識進行一個強化;另一種方法是考生學了一個科目後過才開始做該科的題目,該種方法則能起到查漏補缺的作用,做對的題目對應的考點,考生是已經掌握了的,而錯題對應的考點,考生是沒有掌握的。
法律依據:《關於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第二條第四款對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條件作出了規定。取得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或獲得其他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並獲得通過。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