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築物地基基礎設計必須滿足哪幾個基本條件
一、地基基礎設計必須滿足的基本條件
1. 荷載效應:地基設計需確保作用於地基上的荷載效應(如基底壓應力)不超過地基的容許承載力或承載力特徵值,以保障建築物不因地基承載力不足而遭受整體破壞或影響正常使用,並具備足夠的安全儲備。
2. 沉降控制:基礎沉降應不超過地基變形容許值,以防止建築物因地基變形而受損或使用受影響。
3. 穩定性:擋土牆、邊坡以及地基基礎必須有足夠的穩定性,以防止因失穩而造成的破壞。
二、地基基礎設計的兩個基本要求
1. 承載力:地基基礎設計應確保建築物地基具有足夠的承載力,能夠承受上部結構傳遞的應力。
2. 整體性和均一性:地基應具備足夠的整體性和均一性,防止基礎滑動和不均勻沉降。
三、水工建築物地基基礎的特點
1. 穩定性要求高:由於水工建築物所處環境惡劣,對地基穩定性要求較高。
2. 技術復雜性:地基地質條件復雜,上部結構要求多樣,設計施工技術因而復雜。
3. 隱蔽工程質量關鍵:地基基礎工程是隱蔽工程,施工質量至關重要。
4. 施工工期短:常在枯水期施工,工期緊迫。
5. 環境保護:注意施工過程中的環境保護。
四、水工建築物對地基基礎的基本要求
1. 足夠的強度:能承受上部結構傳遞的應力。
2. 足夠的整體性和均一性:防止基礎滑動和不均勻沉降。
3. 足夠的抗滲性:防止嚴重的滲漏和滲透破壞。
4. 足夠的耐久性:防止在地下水長期作用下發生侵蝕破壞。
五、多高層建築地基基礎設計的淺議
1. 設計原則:根據建築物的用途、設計等級、布置和結構型別,充分考慮地基岩土條件,合理選擇地基基礎方案。
2. 荷載取值規定:按承載能力極限狀態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採用相應的荷載效應組合和抗力限值。
3. 設計規范:遵循《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 50007-2011)等規范進行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