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簡述集成化供應鏈管理實施的步驟
在實施集成化供應鏈管理的過程中,應遵循以下步驟:
首先,發展並優化供應商基礎。結合企業的年度生產和開發計劃,對現有供應商庫進行審視,並主動進行供應商的拓展與調整。
其次,選擇合適的供應商。通過實施供應商審查,確立合適的供應商名單。這包括設定評估流程、組建評委會、明確評審目標及規則,以便篩選出最合適的供應商。
接著,對供應商的流程進行評價。在發生采購行為時,應定期對供應商的績效進行評估。這通常涉及收集需求部門的意見,並結合質量、技術等相關部門的評價。
然後,持續改善供應商表現。通過及時發布供應商評估報告,避免輕易放棄任何供應商,並積極提供支持,幫助供應商提升以滿足公司的需求。
此外,實施供應商差異管理。根據采購項目的重要性及采購金額的大小,對供應商進行分類,以便實施差異化的管理策略。
設立供應商准入門檻,並確立試運行階段。這包括核實供應商的基礎能力,並使用考核標准來確保供應能力符合要求。
保持尋找供應商的正確心態。尋找供應商應基於長期合作關系,並在選擇供應商後,通過業務數據進行持續的評估和判斷。
最後,基於長期合作關系,實現供應鏈的整合與發展。通過共享消費數據,推動信息流的常態化,使供應商能夠更快速地備貨,實現產品流的快速響應,從而實現供應鏈的整合。
供應鏈是由供應商、製造商、分銷商和消費者組成的網鏈結構,涉及從生產零件到製成中間產品和最終產品,最終將產品送達消費者的整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