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學校教育的基礎是什麼
學校教育的基礎是課程。教育的基本要素包括教育者,受教育者或稱學習者和教育影響。學校教育的基礎包括國家地方的支持,包括社會各方面的配合,同時離不開成年人的家校共育。
課程是學校培養人才藍圖的具體表現,課程是教師從事教育活動的基本依據,課程是學生汲取知識的主要來源,合理的課程設置對學生的全面發展起著決定作用,課程是評估教學質量的主要依據和標准。
教育影響
教育影響是置於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間的一切中介的總和,包括作用於受教育者的影響物及運用這種影響物的活動方式和方法,是教育實踐活動的工具。
廣義的教育者指對受教育者知識,技能,思想,品德等方面起到教育影響作用的人。狹義的教育者指從事學校教育活動的人,其中,教師是學校教育者的主體,是直接的教育者。一般而言,教育者主要是指在各級各類學校中具有一定資格的從事專門教育教學活動的專職教師。在教育活動中,教育者處於領導,控制和執教的地位。
② 教基和公基分別是什麼
教育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教師職業道德、新課改等內容;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時事政治、法律、經濟、管理、公文寫作、人文歷史、科技知識、國情、省情省況、事業單位。
教育基礎知識是教師資格證考試中的一門考試科目,主要是測試考生的教育綜合知識與能力,考核的知識點涉及到古今中外各教育家的思想觀念及著名及著名教育理論。
考試介紹:
地方公務員錄用考試中關於公共基礎知識的考核則不盡相同。有的省份也取消了公共基礎知識作為獨立的一科,如雲南2006年,河北省2006年、湖南2006年、河南2006年等,都將公共基礎知識作為行政能力測試的一部分。
其中,雲南、河北等省和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一致,將這部分內容以常識判斷的形式作為行政能力測試的一部分內容加以考核。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公共基礎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