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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機基礎使用C多少混凝土

發布時間: 2024-12-08 02:16:38

① 風機安裝規范

國家標准---風機安裝規范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離心通風機
第三章 軸流通風機
第四章 羅茨式和葉氏式鼓風機
第五章 離心鼓風機和壓縮機
第六章 試運轉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1條 本篇適用於離心通風機、離心鼓風機、離心壓縮機、軸流通風機、羅茨式鼓風機和葉氏式鼓風機的安裝。
第2條 本篇是風機(不包括輔助設備)安裝工程的專業技術規定,安裝工程的通用技術要求,應按本規范第一冊《通用規定》的規定執行。
第3條 風機安裝的基礎、清單和防震裝置應符合有關設計的要求。
第4條 風機的開箱檢查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根據設備裝箱清單,核對葉輪、機殼和其他部位(如地腳孔中心距、進、排氣口法蘭孔徑和方位及中心距、軸的中心標高等)的主要安裝尺寸是否與設計相符;
二、葉輪旋轉方向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
三、進、排氣口應有蓋板嚴密遮蓋,防止塵土和雜物進入;
四、檢查風機外露部分各加工面的防銹情況,和轉子是否發生明顯的變形或嚴重銹蝕、碰傷等,如有上述情況應會同有關單位研究處理。
第5條 風機的搬運和吊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整體安裝的風機,搬運和吊裝時的繩索,不得捆縛在轉子 和機殼或軸承蓋的吊環上;
二、現場組裝的風機,?韉睦Ω坎壞盟鶘嘶??礱婧妥?佑氤萋種崍蕉酥行目住⒅嵬叩耐屏γ婧屯屏ε痰畝嗣婊?撬?街蟹置嫻牧?勇菟?住⒆?又峋焙橢岱獯??揮ψ魑?Ω坎課唬?
三、輸送特殊介質的風機轉子和機殼內塗有保護層,應嚴加保護,不得損傷;
四、不應將轉子和齒輪軸直接放在地上滾動或移動。
第6條
風機的潤滑、油冷卻和密封系統的管路除應清洗干凈和暢通外其受壓部分均應作強度試驗,試驗壓力如設備技術文件無規定時,用水壓試驗時試驗壓力應為最高工作壓力的1.25~1.5倍,用氣壓試驗時試驗壓力應為工作壓力的1.05倍;現場配製的潤滑、密封管路應進行除銹、清洗處理。
第7條
風機的進氣管、排氣管、閥件調節裝置和氣體加熱成冷卻裝置油路系統管路等均應有單獨的支撐並與基礎或其他建築物連接牢固;各管路與風機連接時法蘭面應對中貼平,不應硬拉和別勁,風機機殼不應承受其他機件的重量,防止機殼變形。管路安裝完畢後,應復測機組的不同軸度是否符合要求。
註:中、小型機組(如類似DA350-61機組)的油路系統管路可不設單獨支援。
第8條 風機附屬的自控設備的觀測儀器、儀表的安裝,應按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執行。
第9條 風機連接的管路需要切割或焊接時,不應使機殼發生變形,一般宜在管路與機殼脫開後進行。
第10條 風機的傳動裝置外露部分有護罩;風機的進氣口或進氣管路直通大氣時應加裝保護網或其他安全設施。

第二章 離心通風機
第11條 離心通風機的拆卸、清洗和裝配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將機殼和軸承箱拆開並將轉子卸下清洗,但電動機直聯傳動的風機可不拆卸清洗;
二、軸承的冷卻水管路應暢通並應對整個系統進行試壓,試驗壓力如設備技術文件無規定時,一般不應低於4公斤力/厘米2。
三、清洗和檢查調節機構,其轉動應靈活。
第12條 整體機組的安裝,應直接放置在基礎上用成對斜墊鐵找平。
第13條 現場組裝的機組,底座上的切削加工面應妥善保護,不應有銹蝕或操作,底座放置在基礎上時,應用成對斜墊鐵找平。
第14條
軸承座與底座應緊密接合,縱向不水平度不應超過0.2/1000,用水平儀在主軸上測量,橫向不水平底不應超過0.3/1000,用水平儀在軸承座的水平中分面上測量。
第15條
軸瓦研刮前應先將轉子軸心線與機殼軸心線校正,同時調整葉輪與進氣口間的間隙和主軸與機殼後側板軸孔間的間隙,使其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
第16條
主軸和軸瓦組裝時,應按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進行檢查。軸承蓋與軸瓦間應保持0.03~0.04毫米的過盈(測量軸瓦的外徑和軸承座的內徑)。
第17條
機殼組裝時,應以轉子軸心線為基準找正機殼的位置並將葉輪進氣口與機殼進氣口間的軸向和徑向間隙高速至設備技術文件規定的范圍內,同時檢查地腳螺栓是否緊固。其間隙值如設備技術文件無規定時,一般軸向間隙應為葉輪外徑的1/100,,徑向間隙應均勻分布,其數值應為葉輪外徑的1.5/1000~3/1000(外徑小者取大值)。調整時力求間隙值小一些,以提高風機效率。
第18條 離心通風機找正時,風機軸與電動機軸的不同軸度:徑向定位移不應超過0.05毫米,傾斜不應超過0.2/1000。
第19條 滾動軸承裝配的風機,兩軸承架上軸承孔的不同軸度,可待轉子裝好後,以轉動靈活為准。

第三章 軸流通風機
第20條 軸流通風機的拆卸、清洗和裝配除應按本篇第11條執行外,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應檢查葉片根部是否損傷,緊固螺母是否松動;
二、立式機組應清洗變速箱、齒輪組或蝸輪蝸桿。
第21條 整體機組的安裝應直接放置在基礎上,用成對斜墊鐵找平。
第22條 現場組裝的機組,組裝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平剖分機組應將主體風筒上部和轉子拆下,並將主體風筒下部、軸承座和底座等在基礎上組裝後,用成對斜墊鐵找平;
二、垂直剖分機組應將進氣室安放在基礎上,用成對斜墊鐵找平,再安裝軸承座,且軸承座與底平面應均勻接觸,兩軸承孔對公共軸線的不同軸度不應超0.05毫米;軸瓦研刮後,將主軸平放在軸瓦上,用劃針固定在主軸軸頭上,以進氣室密封圈為基準測主軸和進氣室的不同軸度,其值不應超過2毫米,然後依次裝上葉輪、機殼、靜子和擴壓器;
三、立式機組的不水平度不應超過0.2/1000,用水平儀在輪轂上測量,傳動軸與電動機軸的不同軸度,徑向位移不應超過0.2/1000;
四、水平剖分和垂直剖分機組的風機軸與電動機軸的不同軸度,徑向位移不應超過0.05毫米,傾斜步應超過0.2/1000;機組的縱向不水平度不應超過0.2/1000,橫向不水平度不應超過0.3/1000(電站用軸流引風機按設備技術文件規定),用水平儀分別在主軸和軸承座的水平中分面上測量。
第23條
葉片校正時,應按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校正各葉片的角度,並鎖緊固定葉片的螺母,如需將葉片自輪轂上卸下時,必須按打好的字頭對號入座,防止位置錯亂破壞轉子平衡。如葉片損壞需更換時,在葉片更換後,必須鎖緊螺母並符合設備技術文件規定的要求。
第24條 主軸和軸瓦組裝時,應按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進行檢查。
第25條
葉輪與主體風筒(或機殼)間的間隙應均勻分布並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其對應兩側的半徑間隙之差如無規定時可按表V-2.1的規定執行。
葉輪與主體風筒間的對應兩側半徑間隙之差 表V-2.1
葉輪直徑(毫米) ≤600 >600~1200 >1200~2000 >2000~3000 >3000~5000
>5000~8000 >8000
對應兩側半徑間隙之差不應超 過(毫米) ±0.5 ±1 ±1.5 ±2 ±3.5 ±5 ±6.5
第26條
主體風筒上部接縫或進氣室與機殼、靜子之間的連接法蘭以及前後風筒和擴壓器的連接法蘭均應對中貼平,接合嚴密。前、後風箱和擴壓器等應與基礎連接牢固,其重量不得加在主本風筒(或進氣室)上,防止機體變形。

第四章 羅茨式和葉氏式鼓風機
第27條 羅茨式和葉氏式鼓風機的清洗、拆卸和裝配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清洗齒輪箱及其齒輪;
二、檢查轉子和機殼內部;
三、清洗潤滑系統使其暢通、清潔。
第28條 轉子與轉子間(包括正、反兩個方面)、轉子與機殼間、轉子與牆板間的間隙均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
第29條 風機應用成對斜墊鐵找平,軸的縱向不水平度不應超過0.2/1000。

第五章 離心鼓風機和壓縮機
第30條 離心鼓風機和壓縮機的清洗、拆卸和裝配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機件和附屬設備均慶清洗干凈,其接合面防銹油脂除去後,應塗以潤滑層加以保護(特殊要求者例外);
二、機殼垂直中分面不應拆卸清洗(筒型結構的機器按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執行),擴壓器、迴流器和軸承箱等清洗時可不拆卸;
三、潤滑系統、密封系統中的油泵、過濾器、油冷卻器和安全閥等應拆卸清洗,除油冷卻器外其斜均可不單獨試壓;
四、氣體調節裝置和氣體冷卻系統應拆洗干擾,其受壓療分一般可進行試壓;如有特殊要求者,應按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進行嚴密性試驗。
第31條 離心鼓風機和壓縮機找平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直聯機組找平時,縱向用水平儀在軸上測量,不水平度不應超過0.03/1000;橫向用水平儀在機殼中分面上測量,不水平度不應超過0.1/1000;
二、有增速器的機組找平時,縱向用水平儀在軸頸上測量,不水平度不應超過0.02/1000;橫向用水平儀在下機殼的水平中分面上測量(見圖V-2.1),不水平度不應超過0.1/1000;整個機組的找正一般均以增速器為基準進行。
第32條 底座或整體機組安裝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機組的大小選用成對斜墊鐵,對轉速超過3000轉/分的機組,各塊墊鐵之間、墊鐵與基礎、底座之間的接觸面積均不應小於接合面的70%,局部間隙不應大於0.05毫米;
二、每組墊鐵選配後應成組放好,並作出標記防止錯亂;
三、底座如為數塊組成者,應按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核對機殼和軸承座等地腳螺栓的位置是否相符;
四、底座上導向鍵(水平平鍵或垂直平鍵)與機體間的間隙應均勻,並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如無規定時,健在裝配的鍵槽內的過盈應為0.01~0.02毫米;在對應可滑動的鍵槽內兩側間隙的部屬C1+C2應為0.04~0.08毫米,頂間隙c應為0.5~1.0毫米,埋頭螺釘低於健a
為0.3~0.5毫米(見圖V-2.2)。
第33條 軸承座和下機殼裝在底座上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軸承座與下機殼為整體的機組,應將機體的下半部裝在底座上,同時以軸承孔為基準,找平(有增速器的機組一般以增速器為基準進行上述工作);
二、軸承座與下機殼不是一體的機組,軸承座應先裝在底座上,同時以軸承孔為基準找平,校正下機殼與主軸軸心線的不同軸度(有增速器的機組,一般以增速器為基準進行上述工作);
三、有導向鍵的軸承座或下機殼上的錨爪與底座相連接的螺栓應正確固定,螺栓與螺孔間的間隙和螺母與機座間的間隙,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無規定時,螺母與機座間的間隙c一般可以為0.03~0.06毫米(見圖V-2.3)。
四、軸承座與底座間,或下機殼的錨爪、軸承座與底座間,應緊密貼合,未擰緊螺栓前用塞尺檢查其局部間隙、對轉速不高於3000轉/分的機組不大於0.05毫米,高於3000轉/分的機組不應大於0.04毫米。
註:機座指軸承或下機殼的錨爪。
第34條 增速器底面與底座應緊密貼合,未擰緊螺栓前用塞尺檢查其局部間隙不應大於0.04毫米。
第35條
軸瓦與軸頸的接觸弧面、頂間隙、側間隙均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如某項指標不符合,允許進行修、刮,但修、刮軸瓦時,應注意校正轉子與機殼密封裝置的不同軸度,並使轉子與密封裝置間的間隙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可傾瓦軸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
第36條 轉子各部位(主軸、葉輪、平衡盤、推力盤和聯軸器等)的軸向和徑向跳支均不應超過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
第37條 上、下機殼的接合面應緊密,未擰緊螺栓前,局部間隙允許值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無規定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工作壓力低於或等於10公斤力/厘米2者,間隙不應大於0.12毫米(燒結鼓風機例外);工作壓力高於10公斤力/厘米2者,間隙不應大於0.08毫米;
二、連接螺栓不應碰傷,接合面間如有密封填料或塗料,應按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均勻地填上或塗上。
第38條 增速器組裝時,應符合下列要求(行星齒輪增速器按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執行):
一、軸瓦的各部間隙(頂隙、側隙等)、接觸弧面和單位面積內的觸點數,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必要時應進行刮研;
二、齒輪組軸間的中心中距、不平行度、齒側間隙和接觸班點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
三、齒輪箱的上、下殼體接合面應緊密,未擰緊螺栓前其局部間隙不應大於0.06毫米,連接螺栓不應碰傷。
第39條
所有上瓦背與軸承蓋(或壓蓋)的過盈值以及下瓦背和軸承孔的接觸面均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無規定時,過盈值一般為0.03~0.07毫米,接觸面一般不應小於75%。
第40條 電動機、汽輪機、燃氣輪機與增速器、鼓風機、壓縮機連接時,共不同軸度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

第六章 試運轉
第41條
風機試運轉應分兩步,第一步機械性能試運轉;第二步設計負荷試運轉。一般均應以空氣為壓縮介質,風機的設計工作介質的比重小於空氣時,應計算以空氣進行試運轉時所需的功率和壓縮後的溫升是否影響正常運轉,如有影響,必須用規定的介質進行設計負荷試運轉。

第42條 風機試運轉前,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潤滑油的名稱、型號、主要性能和加註的數量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
二、按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將潤滑系統、密填充系統進行徹底沖洗;
三、鼓風機和壓縮機的循環供油系統的連鎖裝置、防飛動裝置、軸位移警報裝置、密封系統的連瑣裝置、防飛動裝置、軸位移警報裝置、密封系統的連鎖裝置、水路系統調節裝置、閥件和儀表等均應靈敏可靠,並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
四、電動機或汽輪機、燃氣輪機的轉向應與風機的轉向相符;
五、盤動風機轉子時,應無卡住和摩擦現象;
六、閥件和附屬裝置應處於風機運轉時負荷最小的位置;
七、機組中各單元設備均應按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進行單機試運轉;
八、檢查各項安全措施。

②  機器與設備的安裝

一、機器與設備的基礎

機器與設備必須安裝在牢固的基礎上,若基礎不牢固,則會影響機器與設備的運轉,甚至影響到機器或設備的壽命。

對運動的機械(稱之為機器)的基礎要求更加嚴格。它不同於設備(一般泛指不運動的裝備)的基礎,除靜負荷外還有動負荷。

動負荷是由於機器的轉動部分及往復運動部分的平衡性較差,則動負荷愈大,對基礎的影響也就愈大。平衡不好的機器,會很快地破壞基礎(如球磨機就是平衡不好的機器)。

由於基礎遭受動負荷作用,會產生振動。振動除對本機器有破壞作用外,往往通過基礎傳給相鄰的設備、機器或房屋,並且使它們發生裂縫和過早的損壞。此外,由於振動而產生的雜訊公害,也會由不良的基礎傳遞出來。

因此,基礎除了在結構上滿足工藝要求外,還應能將機器及設備的負荷均勻傳遞給土壤,以便能吸收機器的振動和隔絕雜訊。此外,基礎在建成後,特別是在機器及設備運轉過程中,應不發生下沉、偏斜、傾覆等現象。

基礎是建造在土壤上的,因此,在建造大型基礎前,必須進行地基土壤的鑽探試驗,以確定土壤的物理性質及耐壓力。

在設計基礎時,必須使土壤所承受的壓力不超過土壤允許的耐壓力。

各種土壤層的耐壓力可參看錶10-1。

基礎決不可建築在淤積的土壤上,如果受到某些條件的限制,則只能用人工砂基或樁基加固。砂基就是將基礎建築在人工夯實的砂墊層上。砂墊層的厚度及大小尺寸,必須通過計算確定。樁基就是用打樁來加固基礎的方法。

樁有木樁、鋼筋混凝土樁、鋼樁和沙樁之分,其應用范圍視基礎與土壤性質而定。

表10-1各種土壤地層的荷重能力

(一)基礎的結構類型

根據機器與設備對其基礎要求不一,其結構類型也就不同,它可分為設備的基礎和機器的基礎兩大類。

1.設備基礎的結構類型

按照結構類型的不同,設備的基礎可分為單塊式與大塊式兩種。

(1)單塊式的基礎

這種基礎是建成單體的而不與其它基礎或廠房基礎相連,一般結構有實體的(圖10-1(a)、地下室式的(圖10-1(b))、牆式的(圖10-1(c))與構架式的(圖10-1(d))。

圖10-1基礎的結構類型

(a)實體的;(b)地下室的;(c)牆式的;(d)構架式的

實體式的基礎按照設備底座的形狀又可分為方形的、長方形的與圓形的。它們還有一節的、多節的與階梯式的多種。

(2)大塊式(板式)的基礎

這種基礎建成連續的大塊形或板形,以供鄰近多台設備及輔助設備和管道安裝時使用。在基礎內還設有供管理用的坑溝或孔等。也可以藉助廠房的混凝土樓板、橫梁或屋頂作為大塊式基礎。

2.機器基礎的結構類型

動力機器基礎的結構類型也可分為單塊式和大塊式,而主要是大塊式,尤其是實體大塊式的基礎應用最廣。這種基礎的最大優點是剛性大,沒有擴展的地上部分。大塊式基礎是建成連續的大塊形,可以根據機器的主體及輔助設備的工作要求建築成合適的形狀。

除了大塊式基礎以外,還有主要用於安裝回轉機器的牆式基礎。如圖10-2所示為電動機和透平鼓風機的牆式基礎。其主要負重構件是支承柱下部板上的縱牆。

(二)基礎尺寸的計算

確定基礎的尺寸時,必須根據機器、設備的種類及受力情況來考慮,大致可分為靜力負荷基礎及動力負荷基礎兩類。

1.靜力負荷基礎的計算

非金屬礦產加工生產中,有些設備非常笨重,因而對這些設備的基礎,必須加以計算。

一般靜止設備的基礎,均系受中心負荷,而且其結構大都做成階梯式的樁基,以便能節省材料,如圖10-3所示。計算這類基礎按下述步驟進行。

圖10-2電動機與透平鼓風機的牆式基礎

圖10-3階梯式基礎

(1)樁的尺寸由下式確定

非金屬礦產加工機械設備

式中N——設備及柱本身的重量(kg);

F1——柱的截面積(cm2);

F2——柱內鋼筋總截面積(cm2);

δ1——混凝土的極限強度(kgf/cm2)。

由表10-2查出

δ2——鋼筋的屈服限度;

通用2500kgf/cm2

K——安全系數K=2.2;

F2/F1——一般在0.5~1%之間。

表10-2

(2)樁下的基礎尺寸的確定可按下式:

非金屬礦產加工機械設備

式中A——基礎的底面積(cm2);

N——設備及柱的重量(kg);

G——基礎本身重(kg);

δ——土壤容許耐壓力(kgf/cm2)。

基礎高度H的計算:對於方形柱為:

非金屬礦產加工機械設備

式中H——基礎的最小高度(cm);

K1——受剪切時的安全系數,K1=2.4;

a——方柱的邊長(cm);

δ3——混凝土的剪切極限強度,一般為22kgf/cm2

對於長方形柱,則:

非金屬礦產加工機械設備

(3)基礎內鋼筋數目的決定

鋼筋的數目可由彎矩的計算求得。由於土壤的支持壓力,使基礎內發生彎曲力矩(基礎如同懸臂梁作用),此彎曲力矩在樁邊達到最大值。因混凝土是脆性物質,故反彎矩可看成全部由鋼筋承受。按照這種最大彎曲力矩對鋼筋進行彎曲應力計算,即可求得所需要的鋼筋數目。

如圖10-4所示,在斷面I-I及I′-I′之彎矩,是由於土壤有一反作用力作用於基礎ABFE及BFGH面積上而引起的。AB邊上彎矩的力Q1,等於ABEF梯形面積乘以土壤的允許耐壓力。而BH邊上彎矩的力Q2,等於梯形面積BFGH乘以土壤的允許耐壓力。亦即:

非金屬礦產加工機械設備

若為方形基礎或方形柱,則:

非金屬礦產加工機械設備

在I-I斷面處的彎矩:

M1=Q1L1

圖10-4基礎鋼筋計算

式中L1——梯形ABEF的重心至斷面I-I處的距離

非金屬礦產加工機械設備

在I′-I′斷面處的彎矩

M2=Q2L2

式中

若為方形基礎及方形柱,則

M1=M2

所以兩個方向的鋼筋數目亦同樣相等。土壤壓力對斷面I-I及I′-I′處產生彎矩。為了不致使基礎受彎曲而破壞,必須產生一內彎矩來抵抗此彎矩的產生,因而得到下面彎矩的平衡式:

非金屬礦產加工機械設備

式中M——彎矩(kgf·cm);

F2——柱內鋼筋總截面積(cm2);

K——安全系數;

L——彎矩的臂(基礎的有效高度),可取0.875H(cm)。

鋼筋的總面積求出後,選定一種適合的鋼筋直徑,它的數目便可以決定了。

2.動力負荷基礎的計算

計算動力機器的基礎是一項較復雜的工作,因為要考慮到擾力振動的問題,所以不打算從理論上敘述。下面介紹一種動力負荷基礎的簡易確定法。

基礎的長寬二個尺寸,可由機器底座的長寬再加上150~250mm,而基礎的高度則可根據以下方法進行計算:

(1)基礎重量的確定

G=a·Q

式中a——基礎的負荷系數,其值決定於機器的型式;

Q——機器的重量(kg);

G——基礎的重量(kg)。

①對於卧式活塞式機器可取:

活塞速度(m/s)v=1,2,3,4

負荷系數a=2,2.5,3.5,4.5;

②對於立式活塞式機器,系數約相應減少35%;

③對於沒有制動和運轉的電機,取系數a=10;

對於有制動且常常反轉,而且負荷不穩定的電機,取系數a=20;

④對於其它旋轉式的機器(水泵和通風機),在確定基礎的深度時,可以取系數a=10。

(2)基礎體積的確定

已知基礎的重量,按下式求其體積:

V=G/q(m3

式中q——基礎一立方米的重量,對於磚砌的基礎,取q=1800kg/m3;對於混凝土基礎,取q=2000kg/m3

(3)基礎尺寸的確定

首先根據機器機架尺寸確定基礎的長與寬,然後再求基礎的高度:

非金屬礦產加工機械設備

式中A和B——基礎的長與寬,它取決於機架的長與寬。

計算出的基礎高度,應大於當時凍結層深度。基礎應高出地板150~300mm,以免當清洗地板時有水濺到機器上。

(三)基礎的施工

基礎的施工包括挖土方、打地基底層、釘橫板、下鋼筋、安設地腳螺栓、澆注混凝土及養護等工序。

挖土方是在基礎施工的地面上,按基礎形狀挖出相應大小及深度的地坑。

打基礎底層是根據地基土壤的性質,在基礎與土壤之間,進行砌築地基的底層。如果地基是建造在能承受負荷大的土壤上,如大塊硬岩、碎石或砂岩的土質上,則建築基礎的地基只須鏟平即可。如果是軟土,則必須做一層混凝土的基礎底層,其厚度為300~7500mm。若不建人工的硬質基礎底層,則松質土會放出或吸收水分,便基礎收縮或膨脹,使基礎產生裂縫引起整個結構物損壞而發生事故。

若土壤非常松軟,則必須打樁加固。樁的直徑、長度及樁與樁之間的距離,根據土質和負荷大小來確定。

底層打好後,在基礎的四周釘制模板。模板要釘得結實,以免混凝土水泥水化反應時發生變形。

澆注混凝土是基礎施工的重要工序。混凝土的配比,須嚴格根據設計的規定。

不同標號的混凝土使用情況見表10-3。

表10-3各種基礎工程所用的混凝土標號

混凝土基礎內,若預先留出地腳螺栓孔,在澆注前應先在預留孔位置上安置好經過刨光的方木樁,方木樁的尺寸及長度應按地腳螺栓的尺寸決定。為了使木樁在混凝土凝固後可以輕易取出,將木樁製成有斜度的形狀,並且在木樁上纏上氈子或氈紙。最好在基礎完全凝固前,將木樁輕輕搖擺幾次,以免混凝土與木樁牢固粘合,便於以後容易取出。

(四)地腳螺栓

所有的機器和設備,都是由地腳螺栓聯接在基礎上。地腳螺栓有下列幾種形狀,如圖10-5所示。地腳螺栓的直徑在24mm以下的,其下端彎成如圖10-5中(a)、(b)、(d)三種形狀;直徑在25~50mm范圍內地腳螺栓可採取如圖10-5中(c)、(e)、(f)等形狀;直徑在50mm以上的地腳螺栓則採用(g)、(h)、(i)等形狀。

澆注基礎時,如果將地腳螺栓澆死在基礎內,通常有兩種方法:一種是在澆灌基礎時,在基礎上留出地腳螺栓孔,在安上機器後再穿上螺栓,而後用水泥漿液把地腳螺栓澆死;一種是在澆灌基礎前,把地腳螺栓的位置用固定架固定好,澆灌基礎時,一次就把地腳螺栓澆灌在混凝土內。前者叫二次澆灌法,後者叫一次澆灌法。一次澆灌法可以減少釘模板工程,增加地腳螺栓的穩定性與堅固性,從而提高地腳螺栓的抗震性能。因此,一次澆灌法是一種先進的方法。

圖10-5地腳螺栓的形狀

一般機器設備如泵、通風機等,若採用一次澆灌法,用固定架固定好地腳螺栓後,在澆灌混凝土以前,要對地腳螺栓的中心線、垂直度及標高進行嚴格的檢查。其允許中心線偏差限制在±4~5mm,標高偏差限制在±10mm,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1%的斜度。

(五)地腳螺栓的偏差處理

在澆灌基礎時,應非常重視地腳螺栓的位置、標高及澆注的質量是否符合技術規范。如果由於設計的變更或螺栓的位置發生不容許的偏差,就會影響到安裝,必須設法處理。下面介紹地腳螺栓中心線及標高偏差和活拔處理方法。

1.中心線偏差的處理

需處理的螺栓四周用鋼鑿鑿去螺栓周圍的混凝土,保持為(8~15)d,用乙炔火焰加熱螺栓,至櫻紅色(850℃左右),注意溫度不能過高,以免引起金屬組織改變而降低螺栓強度,加熱後的螺栓用千斤頂或大錘校正之,並在彎曲處焊上鋼板,防止以後拉直,如圖10-6所示。

圖10-6中心線的偏差處理

2.標高的偏差處理

螺栓過高可割去過長部分,並重新加工出螺紋。螺栓過低,一般處理方法是用乙炔焰將螺栓烤紅拉長。拉長後在直徑縮小部分的兩旁焊接鋼筋或用大小適宜的鋼管進行焊接(如圖10-7(a)(b)所示)。如果低得太多,烤紅拉長無濟於事,可在不合格螺栓的上端重新焊上一段同規格的螺栓(如圖10-7(c)所示),在焊接處必須再焊有加強筋。

3.螺栓活拔的處理

有時用力過猛,可能將地腳螺栓從基礎中拔松,補救的辦法可將螺栓腰部的基礎鑿去一部分,並在螺栓上焊上兩條交叉的鋼筋(如圖10-8所示),然後補灌混凝土,則可將活動了的螺栓固牢。關於處理方法可按實際情況處理。

圖10-7標高偏差處理

圖10-8螺栓活拔的處理

(六)對於機器和設備用基礎的技術要求

當機器與設備的基礎圖紙缺乏時,我們可參照上述程序組織施工。倘若一些機器或設備附有基礎圖紙,則應按圖紙施工。基礎是固定設備用的,在設備安裝前,根據基礎圖紙及安裝施工圖對照設備底座地腳螺栓孔位置,檢查尺寸及質量。具體技術要求如下:

(1)基礎中心位置尺寸,應符合施工圖設計尺寸,其誤差不應超過士20mm。

(2)基礎的平面輪廓尺寸,應大於設備底座輪廓尺寸,一般要求大於底座輪廓尺寸100mm以上。

(3)基礎重心與設備重心要在同一垂直面上,誤差不超過10~15mm,以免發生傾斜下沉。

(4)基礎達到養護期後,不得有疏鬆、裂縫、蜂窩、麻面及露筋現象。用小錘敲擊檢查時,響聲應堅實,不應有損壞剝落。

(5)基礎預留地腳螺栓孔,其孔內模板要清理干凈,孔內不得有雜物(木塊、磚頭、破布等)。

(6)一次澆灌固定在基礎內的地腳螺栓,中心位置偏差不要超過±2~3mm。

(7)預留地腳螺栓孔的中心偏差不超過10mm,孔的垂直度每米不超過士10~15mm。

(8)設備安裝前必須待基礎強度達到75%以上,方可進行設備就位。

二、機器和設備的安裝

上述准備工作已經做好,設備到達現場之後,安裝工作便可進行。

設備安裝應按先主機後輔機、先大面後小面、先長線後短線的順序進行。安裝的第一步工作是機器設備的吊裝,吊裝前應仔細檢查起重裝置和設備的捆綁情況,檢查完全合格後方可進行起吊。起吊工作應在統一指揮下進行。當設備吊到基礎上面稍高於地腳螺栓的位置時,即可進行設備的就位工作。設備的就位就是使設備底座上的地腳螺栓孔對准基礎上的地腳螺栓或預留孔,將設備放在基礎表面的墊板上。設備就位後,在起重裝置未拆除前,應進行安裝的第二步工作——設備的校正。校正工作包括找正和找平兩項。找正是保證設備的中心線的水平位置和標高符合設計要求。求平是為了達到對設備的水平度、平行度和互相垂直度的要求,使設備在安裝後能正常地工作。設備安裝的校正工作,必須按照施工圖紙、設備說明書和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安裝後如有偏差,這種偏差不得超過規定的允許范圍,否則安裝便認為不合格。設備校正後,就可進行二次灌漿。灌漿前,預留的地腳螺栓孔要清掃干凈,基礎表面要洗刷。待二次灌漿的水泥砂漿凝結硬化後,在擰緊地腳螺栓的同時,再作一次校正檢查。

試運轉(試車)是安裝工程中的最後階段。經試運轉後,機械設備就可按照設計要求正式投入生產。在試運轉中,由於機械設備在設計安裝、裝配和調整上的一切缺陷大都會表現出來,發生的問題往往是復雜而多方面的,因此,在試運轉前,不僅要對機械設備作詳細的檢查,合理的配備技工,而且有關的專業人員都要到場,還要有一個對該種設備性能熟悉的工作人員作試運轉的指揮。各種機械設備試運轉的要求各不相同,一般說來,其基本要求如下:

1.在試運轉中了解機器的性能及其機構的好壞,並證實安裝質量是否達到規定的要求,使機械設備能順利地投入生產。

2.操作人員應通過試運轉熟悉機器的性能,使之在生產中能掌握正確的操作方法。

3.通過試運轉及時發現機器的缺陷,以便在投產前及早修理和調整。

經過試運轉認為合格後,安裝部門就可正式移交給生產部門投入使用。

③ 地面鋪裝用什麼型號混凝土

一般用C20砼即可,具體看你的地面用途,是否行車,是否做貨倉等,按荷載考慮厚度和是否需要加配鋼筋、地面墊層及地基層的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