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資產計稅基礎是原值還是凈值
匯算清繳固定資產計稅基礎是固定資產原值減去累計折舊後的余額。
固定資產計稅基礎:
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作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
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改建的固定資產,除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和租入的固定資產以外的其他固定資產,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