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混凝土體積法計算的詳細步驟
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體積計算方法
一、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項目除另有規定者外,均按圖示尺寸以構件的實體積計算,不扣除鋼筋混凝土中的鋼筋、預埋鐵件、螺栓所佔的體積.
二、現澆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牆、板等構件,均不扣除孔洞面積在0.3m2以內的混凝土體積,其預留孔工料亦不增加.面積超過0.3m2的孔洞,應扣除孔洞所佔的混凝土體積.
三、現澆混凝土構件.
1.基礎:
(1)帶形基礎:不分有梁式與無梁式,分別按毛石混凝土、混凝土、鋼筋混凝土基礎計算.凡有梁式帶形基礎,其梁高(指基礎擴大頂面至梁頂面的高)超過1.2m時,其基礎底板按帶形基礎計算,擴大頂面以上部分按混凝土牆項目計算.
(2)獨立基礎:應分別按毛石混凝土和混凝土獨立基礎,以設計圖示尺寸的實體積計算,其高度從墊層上表面算至柱基上表面.現澆獨立柱基與柱的劃分:(H)高度為相鄰下一個高度(H1)2倍以內者為柱基,2倍以上者為柱身,套用相應柱的項目(見圖1).
(3)杯形基礎:杯形基礎連接預制柱的杯口底面至基礎擴大頂面(H)高度在0.50m以內的按杯形基礎項目計算,在0.50m以上H部分按現澆柱項目計算;其餘部分套用杯形基礎項目(見圖2).
(4)滿堂基礎:不分有梁式與無梁式,均按滿堂基礎項目計算.滿堂基礎有擴大或角錐形柱墩時,應並入滿堂基礎內計算.滿堂基礎梁高超過1.2m時,底板按滿堂基礎項目計算,梁按混凝土牆項目計算.箱式滿堂基礎應分別按滿堂基礎、柱、牆、梁、板的有關規定計算.
(5)樁承台:應分別按帶形和獨立樁承台計算.滿堂式樁承台按滿堂基礎相應項目計算.
(6)設備基礎:塊體設備基礎不分體積大小按圖示尺寸以實體積計算.框架設備基礎應分別按基礎、柱、梁、板以及牆的相應項目計算;樓層地面上的設備基礎並入梁、板項目計算,如在同一設備基礎中部分為塊體,部分為框架時,應分別計算.
框架設備基礎的柱高應由底板或柱基的上表面算至肋形板的上表面;梁的長度按凈長計算,梁的懸臂部分應並入梁內計算.
設備基礎的工程量不扣除地腳螺栓套孔所佔混凝土體積.
二次灌漿按實體積計算,不扣除地腳螺栓套孔所佔的混凝土或水泥砂漿的體積.
2.柱:
(1)按圖示尺寸以實體積計算工程量.柱高按柱基上表面或樓板上表面至柱頂上表面的高度計算.但無梁樓板的柱高,應自柱基上表面或樓板上表面至柱頭(帽)的下表面的高度計算.依附於柱上的牛腿應並入柱身體積內計算.
(2)構造柱按圖示尺寸計算實體積,包括與磚牆咬接部分的體積,其高度應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頂面的高度計算.現澆女兒牆柱,套用構造柱項目.
(3)圓形及正多邊形柱按圖示尺寸以實體積計算.
(4)空心砌塊內的混凝土芯柱,按實灌體積計算,套用構造柱項目.
3.梁:
基礎梁:凡在柱基礎之間承受牆身荷載而下部無其他承托者為基礎梁.
梁按圖示斷面尺寸乘以梁長以立方米計算.各種梁的長度按下列規定計算:
梁與柱交接時,梁長算至柱側面.次梁與主梁交接時,次梁長度算至主梁側面,伸入牆內的梁頭或梁墊體積應並入梁的體積內計算.
圈樑通過門窗洞口時,可按門窗洞口寬度兩端共加50cm並按過梁項目計算,其他按圈樑計算.圓形圈樑、地圈樑以及砌塊牆中的混凝土水平帶均套用圈樑項目.
疊合梁應按設計圖示的二次澆灌部分的實體積計算.
4.牆:
按圖示牆長度乘以牆高及厚度以立方米計算.計算各種牆體積時,應扣除門窗洞口及0.3 m2以上的孔洞體積.牆垛及突出部分並入牆體積內計算.
5.板:
凡帶有梁(包括主、次梁)的樓板,梁和板的工程量分別計算,板算至梁的側面,梁、板分別套用相應項目.無梁板是指不帶梁直接由柱支撐的板,無梁板體積按板與柱頭(帽)的和計算.鋼筋混凝土板伸入牆砌體內的板頭應並入板體積內計算.鋼筋混凝土板與鋼筋混凝土牆交接時,板的工程量算至牆內側,板中的預留孔洞在0.3m2以內者不扣除.
疊合板是指在預制板上二次澆灌混凝土結構層面層,按平板項目計算.
現澆空心樓板執行現澆混凝土平板項目,扣除空心體積,人工乘以系數1.1.管芯分不同直徑按長度計算.
6.其他:
(1)整體樓梯(包括板式、單梁式或雙梁式樓梯)應按樓梯和樓梯平台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樓梯與樓板的劃分以樓梯梁的外邊緣為界,該樓梯梁已包括在樓梯水平投影面積內.樓梯段間(樓梯井)的空隙寬度在50cm以外者,應扣除其面積.伸入牆內部分的體積已包括在項目內不另計算.樓梯基礎、室外樓梯的柱以及與地坪相連接的混凝土踏步等,項目內均未包括,應另行計算套用相應項目.整體螺旋樓梯、柱式螺旋樓梯,按每一旋轉層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樓梯與走道板分界以樓梯梁外邊緣為界,該樓梯梁包括在樓梯水平投影面積內.
螺旋樓梯欄板、欄桿、扶手套用相應項目,其人工乘以系數1.3,材料、機械乘以系數1.1.
柱式螺旋樓梯扣除中心混凝土柱所佔的面積.中間柱的工程量另按相應柱的項目計算,其人工及機械乘以系數1.5.柱式螺旋樓梯每一旋轉層面積計算公式:
S = π(R2-r2)
式中 r— 圓柱半徑;
R—螺旋樓梯半徑.
(2)懸挑板(直形陽台、雨篷及弧形陽台、雨篷)按圖示尺寸以實體積計算.伸入牆內部分的梁及通過門窗口的過梁應合並按過梁項目另行計算.陽台、雨篷如伸出牆外超過1.50m時,梁、板分別計算,套用相應項目.陽台、雨篷四周外邊沿的彎起,如其高度(指板上表面至彎起頂面)超過6cm時,按全高計算套用欄板項目.
凹進牆內的陽台按現澆平板計算.
水平遮陽板按雨篷項目計算.
(3)挑檐天溝按實體積計算.當與板(包括屋面板、樓板)連接時,以外牆身外邊緣為分界線;當與圈樑(包括其他梁)連接時,以梁外邊線為分界線.外牆外邊緣以外或梁外邊線以外為挑檐天溝.挑檐天溝壁高度在40cm以內時,套用挑檐項目;挑檐天溝壁高度超過40cm時,按全高計算套用欄板項目.混凝土飄窗板、空調板執行挑檐項目,如單體小於0.05m3執行零星構件項目.
(4)欄板按實體積以立方米計算.
(5)散水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平方米計算,應扣除穿過散水的踏步、花檯面積.
(6)防滑坡道按斜面積計算,坡道與台階相連處,以台階外圍面積為界.與建築物外門廳地面相連的混凝土斜坡道及塊料面層按相應項目人工乘以系數1.1計算.
(7)台階基層(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層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8)明溝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延長米計算.凈空斷面面積在0.2m2以上的溝道,應分別按相應項目計算.
(9)池槽項目中未包括磚砌槽腿及抹灰,其砌體及抹灰應按相應項目另行計算.
(10)零星構件,適用於現澆混凝土扶手、柱式欄桿及其他未列項目且單件體積在0.05m3以內的小型構件,其工程量按實體積計算.
(11)預制鋼筋混凝土框架柱的現澆接頭(包括梁接頭)按設計規定斷面和長度以立方米計算,套用框架柱接頭項目.
(12)預制鋼筋混凝土板之間,按設計規定需現澆板縫時,若板縫寬度(指下口寬度)在2cm以上20cm以內者,按預制板間補現澆板縫項目計算,板縫寬度超過20cm者,按平板項目計算.
(13)混凝土後澆帶按圖示尺寸以實體積計算.
(14)全裝配壁板接頭灌縫工程量,按下列規定計算:
①外牆板空腔防水,分別根據外牆厚度,按外牆板的實體積計算(包括混凝土及保溫材料的厚度,不包括抹灰厚度).
②外牆板空腔灌縫(包括立縫及水平空腔灌縫)按外牆板的實體積計算.
③內牆板空腔灌縫,按內牆板的實體積計算.
④外牆板勾縫,按外牆面垂直投影面積計算,不扣除門窗洞口及空圈等所佔的面積.
⑤大樓板接頭灌縫按大樓板實體積計算.
四、預制混凝土構件.
1.混凝土構件除另有規定外均按圖示尺寸以實體積計算,不扣除構件內鋼筋、鐵件所佔體積.
2.預制樁尖按虛體積,即以樁尖全長乘以最大截面面積計算.
3.基礎梁按相應斷面形式梁的項目計算.
4.大型屋面板之間的槽形嵌板,按大型屋面板項目計算.T形嵌板按檁條項目計算.
5.L形板按單肋板項目計算.
6.樓梯休息平台板、女兒牆板、壁櫃板、吊櫃板、碗櫃板等小型平板,按預制平板項目計算.
7.預制大門框可分別按柱及過梁相應項目計算.
8.預制構件的製作工程量,應按圖紙計算的實體積(即安裝工程量)另加相應安裝項目中規定的損耗量.
9.零星構件適用於每個體積在0.05m3以內未列項目的構件.
五、預應力鋼筋混凝土構件.
1.預應力鋼筋混凝土構件的計算方法與非預應力鋼筋混凝土預制構件相同.
2.後張法施工構件的預留孔道混凝土不扣除,孔道灌漿的砂漿量亦不增加.
3.預應力鋼筋應按施工圖要求計算張拉預留量,如圖紙未明確時,先張法預應力鋼筋,按構件外形尺寸計算長度.後張法預應力鋼筋按設計圖規定的預應力鋼筋預留孔道長度,並區別不同的錨具類型,按下列規定計算:
(1)當採用螺絲端桿錨具時,預應力的鋼筋按預留孔道長度減0.35m.
(2)當採用自錨時,預應力鋼筋長度增加0.35m計算.
(3)當採用其他錨具及後張法預應力鋼絲束(鋼絞線)和無粘結預應力、有粘結預應力鋼絲束孔道長度在20m以內時,預應力鋼筋長度增加1m,孔道長度在20m以上時,預應力鋼筋長度增加1.8m計算.
4.預應力鋼筋和普通鋼筋(預應力構件中的非預應力鋼筋),應分別套用相應項目.預應力鋼筋的鋼種可按設計規定換算.
六、成型鋼筋場外運輸僅適用於25km以內加工廠製作的運輸,按實際發生的運輸量計算.運距超過25km時,由承發包雙方協商確定全部運輸費用.成型鋼筋包括非預應力鋼筋、預應力鋼筋及鐵件.
七、構築物混凝土工程.
1.煙囪:
(1)煙囪基礎:
煙囪基礎與筒身的劃分:設計室外地坪以下為基礎,以上為筒身.
(2)磚煙囪的鋼筋混凝土圈樑和過梁,應按實體積計算,分別套用本章相應項目.
(3)煙囪的鋼筋混凝土集灰斗(包括:分隔牆、水平隔牆、梁、柱等),應按本章相應項目計算.
(4)煙道:
①煙道與爐體的劃分,以第一道閘門為准.在爐體內的煙道,應列入爐體工程量內.
②煙道中的鋼筋混凝土構件,應按本章相應項目計算.
③鋼筋混凝土煙道,按混凝土地溝項目計算.但架空煙道不能套用.
(5)煙囪的鐵梯、圍桿的製作、安裝及刷油,按有關章節相應項目計算.
2.水塔:
(1)基礎:
①水塔基礎,按本章煙囪基礎相應項目計算.
②鋼筋混凝土基礎以實體積計算.鋼筋混凝土筒式塔身以鋼筋混凝土基礎擴大頂面為分界線,以上為塔身,以下為基礎;柱式塔身以柱腳與基礎底板或梁交接處為分界線,以上為塔身,以下為基礎.與基礎底板相連的梁,並入基礎內計算.
(2)筒身:
①筒身與槽底的分界,以與槽底相連的圈樑底為界.圈樑底以上為槽底,以下為筒身.
②鋼筋混凝土筒式塔身以實體積計算,扣除門窗洞口所佔體積,依附於筒身的過梁、雨篷、挑檐等,工程量並入筒身體積內計算;柱式塔身,不分柱、梁和直柱、斜柱,均以實體積合並計算.
(3)水箱:
①鋼筋混凝土水塔水箱的工程量按塔頂及槽底、水箱內外壁分別計算.塔頂包括頂板和圈樑,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樑等.
②磚支筒鋼筋混凝土水箱,按鋼筋混凝土水塔相應項目計算.
(4)水塔的鋼梯、圍欄、鐵件的製作、安裝及刷油,按有關章節相應項目計算.
3.貯水(油)池:
(1)池底不分平底、坡底、錐形底,均按池底項目計算.平底包括池壁下部的擴大部分,錐形底應算至壁基梁底面.無壁基梁時算至錐形底坡的上口.
(2)壁基梁系指池壁與坡底或錐底上口相銜接的池壁基礎梁.壁基梁的高度為梁底至池壁下部的底面,如與錐形底連接時,應算至梁的底面.
(3)無梁蓋柱的柱高,應自池底表面算至池蓋的下表面,包括柱座、柱帽的體積.
(4)池壁應分別不同厚度計算(池壁厚度按平均厚度計算),其高度不包括池壁上下處的擴大部分.無擴大部分時,則自池底上表面算至池蓋下表面.
(5)無梁蓋應包括與池壁相連的擴大部分的體積.肋形蓋應包括主、次梁及蓋部分的體積;球形蓋應自池壁頂面以上,包括邊側梁的體積在內.
(6)各類池蓋中的進入孔、透氣管、水泥蓋以及與蓋相連接的混凝土結構,均應與池蓋體積合並計算.
4.貯倉:
(1)矩形倉:
矩形倉分立壁和斜壁,各按不同厚度計算體積.立壁和斜壁的分界線按相互交點的水平線為分界線,壁上圈樑並入斜壁工程量內,基礎、支撐漏斗的柱和柱間的連系梁分別按本章的相應項目計算.
(2)圓倉:
①適用於高度在35m以下、倉壁厚度不變、上下斷面一致、採用鋼滑模施工工藝的圓形貯倉,如鹽倉、糧倉、水泥庫等.
②圓倉工程量應分倉基礎板、倉底板、倉頂板、倉壁等部分計算.
③倉基礎板與倉底板之間的鋼筋混凝土柱,包括上下柱頭在內,合並計算工程量,按本章柱的相應項目計算.
④倉頂板的梁與倉頂板合並計算,按倉頂板項目計算.
⑤倉基礎板可按本章的滿堂基礎計算.
⑥倉壁高度應自基礎板頂面算至倉頂板底面,扣除0.05m2以上的孔洞.
(3)造粒塔筒壁:
①本項目適用於高度在65m以下,有圓形塔和方形樓梯(電梯)井壁組成的鋼滑模施工的造粒塔筒壁.
②筒壁工程量的計算:圓形塔筒壁由框架柱頂圈樑上表面起計算,方形樓梯井壁由塔外地坪起計算,扣除大於0.3m2的孔洞以實體積計算.
③造粒塔中的框架柱、圈樑、磚砌體、基礎、樓梯等項目按有關章節相應項目計算.
5.鋼筋混凝土沉井:
(1)沉井混凝土工程量以實體積計算.
(2)封底混凝土工程量按井壁中心線范圍以內的面積乘以厚度計算.
6.現澆鋼筋混凝土通廊:
(1)通廊混凝土工程量以實體積計算.
(2)肋形板包括與板相連接的橫梁、過梁.
7.預制鋼筋混凝土支架及現澆混凝土地溝:
(1)預制鋼筋混凝土支架:
①支架均以實體積計算,包括支架各組成部分.如框架型支架應將柱、梁的體積合並計算,支架帶操作平台板的亦合並計算.
②支架基礎應按本章相應項目計算.
③預制支架安裝及場外運輸,按「A.9構件運輸及安裝工程」相應項目計算.
(2)現澆混凝土地溝:
①適用於鋼筋混凝土及混凝土的現澆無肋地溝的底、壁、頂,不論方形(封閉式)、槽形(開口式)、階梯形(變截面式)均按相應項目計算.但凈空斷面面積在0.2m2以內的無筋混凝土明溝,應按相應項目計算.
②溝壁與底的分界,以底板上表面為界.溝壁與頂的分界,以頂板的下表面為界.上薄下厚的壁,按平均厚度計算;階梯形的壁,按加權平均厚度計算,八字角部分的數量並入溝壁工程量內計算.
③現澆肋形頂板按現澆混凝土通廊相應項目計算;預制頂板,按本章相應項目計算.
8.檢查井及化糞池:
(1)鋼筋混凝土井(池)壁均不分厚度以實體積計算.凡與井(池)壁連接的管道和井(池)壁上的孔洞,其面積在0.05m2以內者不予扣除,面積超過0.05m2時,應予扣除.
(2)預制鋼筋混凝土井圈、井蓋、蓋板製作,按相應項目計算.
❷ 鋼筋混凝土施工道路算量怎麼算。
常用計算公式(一)基礎
1、帶形基礎
(1)外牆基礎體積=外牆基礎中心線長度×基礎斷面面積。
(2)內牆基礎體積=內牆基礎底凈長度×基礎斷面面積+T形接頭搭接體積 。
V=V1+V2=(L搭×b×H)+ L搭〔bh1/2+2(B-b/2×h1/2×1/3)〕=L搭〔b×H+h1(2b+B/6)〕
式中:
V——內外牆T形接頭搭接部分的體積;
V1——長方形體積,如T形接頭搭接示意圖上部所示,無梁式時液耐V1=0;
V2——由兩個三棱錐加半個長方形體積,無梁式時V= V2 ;
H——長方體厚度,無梁式時H=0。
2、獨立基礎( 砼獨立基礎與柱在基礎上表面分界)
(1)矩形基礎: V=長×寬×高。
(鬧孝春2)階梯形基礎:V=∑各階(長×寬×高)。
3、截頭方錐形基礎
V=V1+V2=H1/6+[A×B+(A+a)(B+b)+a×b]+A×B×h2。
截頭方錐形基礎圖示式中:
V1——基礎上部稜台部分的體積( m3);
V2——基礎下部矩形部分的體積( m3 );
A,B——稜台下底兩邊或V2矩形部分的兩邊邊長(m);
a,b——稜台上底兩邊邊長(m);
h1——稜台部分的高(m);
h2——基座底部矩形部分的高(m)。
4、杯慎漏形基礎
基礎杯頸部分體積( m3 )V3=abh3 式中:
h3——杯頸高度;
V3_——杯口槽體積( m3 );
V4= h4/6+[A×B+(A+a)(B+b)+a×b];
式中:h4—杯口槽深度(m);
杯形基礎體積 V=V1+V2+V3-V4;
式中:V1,V2,V3,V4為以上計算公式所得。
5、滿堂基礎(筏形基礎)
(1)有梁式滿堂基礎體積=(基礎板面積×板厚)+(梁截面面積× 梁長)。
(2)無梁式滿堂基礎體積=底板長×底板寬×板厚。
❸ 水渠底板混凝土的計算過程中需要扣除體積的有哪些項目
項目一澆築混凝土時不扣除構件內的鋼筋
項目二預埋件所佔的體積。
工程量計算規則
4.1 現澆混凝土
4.1.1 現澆建築物混凝土,按以下規定計算:
1 現澆建築物混凝土製作,按現澆建築物混凝土澆搗相應項目的定額混凝土含量計算。
2 現澆建築物混凝土澆搗,除另有規定外,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不扣除構件內鋼筋、預埋鐵件和伸入承台基礎的樁頭及牆、板中單個面積 0.3m2 內的孔洞所佔體積。
3 基礎:
1) 人工挖孔樁樁芯混凝土澆搗工程量按人工挖孔樁護壁工程有關規定計算。
2) 箱式滿堂基礎按基礎、柱、梁、板、牆等有關規定分別計算。
3) 設備基礎除塊體以外,其他類型的設備基礎按基礎、柱、梁、板、牆等有關規定分別計算。
4 柱:
柱高:
1) 有梁板的柱高,應自柱基上表面(或樓板上表面)至上一層樓板上表面之間的高度計算。
2) 無梁板的柱高,應自柱基上表面(或樓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高度計算。
3) 框架柱的柱高,應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頂高度計算。
4) 構造柱按全高計算,嵌接牆體部分並入柱身體積。
5) 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並入柱身體積計算。
5 梁:伸入牆內的梁頭、梁墊並入梁體積內。挑檐、天溝與梁連接時,以梁外邊線為分界線。
梁長:
1) 梁與柱連接時,梁長算至柱內側面。
2) 主梁與次梁連接時,次梁長算至主梁內側面。
6 板:
1) 有梁板(包括主、次梁與板),按梁、板體積之和計算。有梁板的弧形梁按有梁板的定額相應項目計算。
2) 無梁板,按板與柱帽體積之和計算。
3) 平板按板體積計算。
4) 樓板混凝土體積應扣除牆、柱混凝土體積。
5) 各類板伸入牆體內的板頭並入板體積計算,薄殼板的肋、基梁並入薄殼體積內計算。
6) 挑檐、天溝與板(包括屋面板、樓板)連接時,以外牆外邊線為分界線。雨篷、陽台板按設計圖示尺寸以牆外部分體積計算,包括伸出牆外的牛腿和雨篷反檐的體積。
7) 板伸出牆外150mm以內的仍按板計算。
7 牆:牆垛(附牆柱)、暗柱、暗梁及牆突出部分並入牆體積計算。
混凝土牆高:
1) 有梁的計至梁底,與牆同厚的梁,其工程量並入牆計算,沒有梁的計至板面。
2) 有地下室的從地下室底板面計起,沒有地下室的從基礎面計起,樓層從板面計起。
8 異形柱與牆按下圖劃分,如雙向不能滿足異形柱或牆的標准,則按異形柱或直形牆分別計算。
9 梁、板、牆工程量均應扣除後澆帶體積,後澆帶工程量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
10 整體樓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樓梯與樓板連接的梁、踏步板、踏步,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
11 欄板按體積計算,包括其伸入砌體內的部分。欄板高度超過1.2m,按牆計算。高出板面0.6m以內按反檐計算。
12 懸挑板,包括伸出牆外的牛腿、挑梁,其嵌入牆內的梁另按梁有關規定計算。懸挑板伸出牆外500mm以上按雨篷計算,500mm以內按挑檐計算。伸出牆外1.5m以上的陽台、雨篷按梁、板等有關規定分別計算。
13 單個容量在50m3以內的屋面(房上)水池(不包支撐水池的柱、梁、牆、板),按房上水池計算,超過50m3容量的水池,按柱、梁、牆、板分別計算。
14 單件體積在0.05m3內的構件按小型構件計算。
15 地坪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扣除凸出地面構築物、設備基礎、室內鐵道、地溝等所佔面積,不扣除間壁牆和0.3m2以內的柱、垛、附牆煙囪及孔洞所佔面積。門洞、空圈、暖氣包槽、壁龕的開口部分不增加面積。
4.1.2 現澆構築物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規定計算:
1 現澆構築物混凝土製作工程量,按現澆構築物混凝土澆搗相應項目的定額混凝土含量計算。
2 現澆構築物混凝土澆搗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不扣除構件內鋼筋、預埋鐵件及單個面積0.3 m2以內的孔洞所佔體積。
3 水塔:
1) 筒身與槽底,以槽底連接的圈樑底為界,以上為槽底,以下為筒身。
2) 筒式塔身及依附於筒身的過梁、雨篷、挑檐等合並為塔身體積計算;柱式塔身的柱、梁與塔身合並計算。
3) 塔頂及槽底:塔頂包括頂板和圈樑,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樑等,均合並計算。
4 貯水池不分平底、錐底、坡底,均按池底計算;壁基梁、池壁不分圓形和矩形壁,均按池壁計算;其他項目按現澆建築物混凝土相應項目的有關規定計算。
4.2 預制混凝土
4.2.1 預制混凝土構件的混凝土製作工程量,按預制混凝土構件製作相應項目的定額混凝土含量計算。
4.2.2 預制混凝土構件製作工程量,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不扣除構件內的鋼筋、預埋鐵件及預制混凝土板單個尺寸300mm×300mm以內的孔洞所佔體積,扣除空心板空洞體積並計算綜合損耗率2.5%,但預制混凝土屋架、桁架、托架及長度在9m以上的梁、板、柱不計算損耗量。
4.2.3 預制混凝土構件安裝、運輸工程量,按混凝土構件的體積計算。
4.2.4 預制混凝土構件中的鋼桿件,其製作工程量另按金屬結構工程有關規定計算,其安裝、運輸不另計算。
4.2.5 預制其他零星構件包括:池槽、洗面池、洗碗池、小水池以及單件體積在0.05m3以內的構件,均按混凝土體積計算。
4.2.6 預制混凝土漏花、刀花製作、安裝工程量,按構件外圍垂直投影面積計算;其運輸工程量按構件外圍體積計算。
4.3 鋼筋
4.3.1 鋼筋籠、網片、插筋、錨筋製作、安裝按設計圖示鋼筋(網)長度(面積)乘以單位理論質量計算,其加工搭接和施工損耗已包括在定額含量內。人工挖孔樁護壁鋼筋按現澆混凝土鋼筋計算。
4.3.2 錨桿計算:錨桿製作安裝按設計圖示長度乘以單位理論質量計算。
4.3.3 鋼筋工程量按以下規定計算:
1 鋼筋工程,應區別現澆、預制構件、不同鋼種和規格,分別按設計長度乘以單位理論質量計算。
2 計算鋼筋工程量時,鋼筋搭接按設計、規范規定計算;因鋼筋加工綜合開料和鋼筋出廠長度定尺所引起鋼筋非設計接駁定額已作考慮,不另計算。
3 牆、柱、電梯井壁的豎向鋼筋;梁、樓板及地下室底板的貫通鋼筋;牆、電梯井壁的水平轉角筋,以上鋼筋的連接區、連接方式、連接長度均按設計圖紙和有關規范、規程、國家標准圖冊的規定計算。
4 鋼筋電渣壓力焊接接頭、套筒錐型螺栓鋼筋接頭以個計算。
5 先張法預應力鋼筋,按設計圖示鋼筋長度乘以單位理論質量計算;後張法預應力鋼筋、鋼絲束、鋼絞線按設計圖示鋼筋(絲束、絞線)長度乘以單位理論質量計算,並區別不同錨具類型,分別按下列規定計算長度:
1) 低合金鋼筋兩端採用螺桿錨具時,鋼筋長度按預留孔道長度減0.35m計算,螺桿另行計算。
2) 低合金鋼筋一端採用鐓頭插片,另一端採用螺桿錨具時,鋼筋長度按孔道長度計算,螺桿另行計算。
3) 低合金鋼筋一端採用鐓頭插片,另一端採用幫條錨具時,鋼筋長度增加0.15m;兩端均採用幫條錨具時,鋼筋長度按孔道長度增加0.3m計算。
4) 低合金鋼筋採用後張法混凝土自錨時,鋼筋長度按孔道長度增加0.35m計算。
5) 低合金鋼筋(鋼絞線)採用JM、XM、QM型錨具,孔道長度在20m以內時,鋼筋長度按增加1m計算;孔道長度在20m以上時,鋼筋(鋼紋線)長度按孔道長度增加1.8m計算。
6) 碳素鋼絲採用錐型錨具,孔道長度在20m以內時,鋼絲束長度按孔道長度增加1m計算;孔道長度在20m以上時,鋼絲束長度按孔道長度增加1.8m計算。
7) 碳素鋼絲束採用鐓頭錨具時,鋼絲束長度按孔道長度增加0.35m計算。
4.3.4 現澆混凝土構件預埋鐵件,按設計圖示尺寸以質量計算。
4.3.5 固定預埋螺栓及鐵件的支架、固定雙層鋼筋的鐵馬凳、墊鐵等,根據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分別按預埋螺栓、預埋鐵件和鋼筋以質量計算。
4.3.6 預應力鋼筋人工時效處理,按鋼筋質量計算。
❹ 設備基礎條件
一 什麼是設備基礎澆築,是安放設備下面的基礎要澆築的意思嗎
當建築物上部結構採用框架結構或單層排架結構承重時,基礎常採用方行或矩形的獨立式基礎,這類基礎稱為獨立式基礎.也稱單獨基礎,是整個或局部結構物下的無筋或配筋基礎.一般是指結構柱基,高煙囪,水塔基礎等的形式.
1.台階式基礎施工,可按台階分層一次澆築完畢(預制柱的高杯口基礎的高台部分應另行分層),不允許留設施工縫。每層混凝土要一次灌足,順序是先邊角後中間,務使混凝土及砂漿充滿模板。
2.澆築台階式柱基時,為防止垂直交角處可能出現吊腳(上層台階與下口混凝土脫空)現象,可採取如下措施:
在第一級混凝土搗固下沉2~3cm後暫不填平,繼續澆築第二級,先用鐵鍬沿第二級模板底圈做成內外坡,然後再分層澆築。外圈邊坡的混凝土於第二級振搗過程中自動攤平,待第二級混凝土澆築後,再將第一級混凝土齊模板頂邊拍實抹平。
搗完第一級後拍平表面,在第二級模板外先壓以200mm×100mm的壓角混凝土並加以搗實後,再繼續澆築第二級。
如條件許可,宜採用柱基流水作業方式,即順序先澆一排杯基第一級混凝土,再回轉依次澆第二級。這樣對已澆好的第一級將有一個下沉的時間,但必須保證每個柱基混凝土在初凝之前連續施工。
3.為保證杯形基礎杯口底標高的正確性,宜先將杯口底混凝土振實並稍停片刻,再澆築振搗杯口模四周的混凝土,振動時間盡可能縮短。同時,還應特別注意杯口模板的位置,應在兩側對稱澆築,以免杯口模擠向上一側或由於混凝土泛起而使芯模上升。
4.高杯口基礎,由於這一級台階較高且配置鋼筋較多,可採用後安裝杯口模的方法,即當混凝土澆搗到接近杯口底時,再安杯口模板後繼續澆搗。
5.錐式基礎,應注意斜坡部位混凝土的搗固質量,在振搗器振搗完畢後,用人工將斜坡表面拍平,使其符合設計要求。
6.為提高杯口芯模周轉利用率,可在混凝土初凝後終凝前將芯模拔出,並將杯壁劃毛。
7.現澆柱下基礎時,要特別注意連接鋼筋的位置,防止移位和傾斜,發生偏差時及時糾正。
二 設備基礎要求是c20還是c30
一般採用砼c20。
在鋼筋混凝土結構中,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宜低於C15,當采專用二級鋼筋以及對承受重屬荷載的構件,混凝土強度不得低於C20,預應力混凝土結構強度不得低於C30,當採用碳素鋼絲,鋼絞線,熱處理鋼筋做預應力筋時,強度等級不宜低於C40.
C20、C30混凝土僅僅憑感官很難分辨,需要通過製作的試件抗壓強度來判別,C20一般用於承壓區,如樁基礎,路面,擴大基礎、場地硬化等,C30一般用於多應力區,承受拉、壓、彎、剪等復雜應力,如梁、柱、剪力牆等。
三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考試基礎考試免考條件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考試基礎考試免考條件如下,只需要滿足其中一個條件就可以: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四)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七)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八)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凡符合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3)設備基礎條件擴展閱讀 :
根據《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
第十二條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者,可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由該委員會向公用設備專業委員會報送辦理注冊的有關材料。
第十三條公用設備專業委員會向准予注冊的申請人核發由建設部統一製作,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和公用設備專業委員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申請人經注冊後,方可在規定的業務范圍內執業。
公用設備專業委員會應將准予注冊的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名單報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備案。
四 設備基礎澆築不符合要求
設備基礎澆築應符合下列要求:
(1)按順序分層澆築
通常應該分層澆築,並且保證上下專層之間不留施屬工縫,每層混凝土的厚度為20~30cm。每層澆築順序應該從低處開始,沿長邊方向自一端向另一端澆築,也可採取中間向兩端或者兩端向中間澆築的順序。
(2)特殊部位的澆築
對於一些特殊部位,比如地腳螺栓、預留螺栓孔、預埋管道等,澆築混凝土時需要控制好混凝土上升速度,使其均勻上升,同時防止碰撞,避免發生位移或者歪斜。對於大直徑地腳螺栓,在混凝土澆築過程中,應該用經緯儀隨時對測,發現偏差應該及時糾正。
五 機械設備的基本安全要求是什麼
⑴置防護裝置
要求是,以操作人員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為基準,梵谷度在2m之內的所有傳動帶、轉軸、傳動鏈、聯軸節、帶輪、齒輪、飛輪、鏈輪、電鋸等危險零部件及危險部位,都必須設置防護裝置。
對防護裝置的要求:
a、安裝牢固,性能可靠,並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
b、適合機器設備操作條件,不妨礙生產和操作;
c、經久耐用,不影響設備調整、修理、潤滑和檢查等;
d、防護裝置本身不應給操作者造成危害;
e、機器異常時,防護裝置應具有防止危險的功能;
f、自動化防護裝置的電氣、電子、機械組成部分,要求動作準確、性能穩定、並有檢驗線路性能是否可靠的方法。
⑵機器設備的設計,必須考慮檢查和維修的方便性。必要時,應隨設備供應專用檢查,維修工具或裝置。
⑶為防止運行中的機器設備或零部件超過極限位置,應配置可靠的限位裝置。
⑷機器設備應設置可靠的制動裝置,以保證接近危險時能有效地制動。
(5)設備基礎條件擴展閱讀
1、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國家標准要求。
2、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裝置未實現自動化控制,系統未實現緊急停車功能,裝備的自動化控制系統、緊急停車系統未投入使用。
3、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實現緊急切斷功能;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
4、控制室或機櫃間面向具有火災、爆炸危險性裝置一側不滿足國家標准關於防火防爆的要求。
5、使用淘汰落後安全技術工藝、設備目錄列出的工藝、設備。
六 關於土建的問題 如何設計設備基礎
設備基礎設計方法及基本要求:
1.地基和基礎應具有足夠的剛度,避免在載荷作用下產生過大的變形或傾斜。
2.基礎應具有足夠的強度,避免在載荷作用下產生破壞和開裂。
3. 基礎在擾力作用下不應產生過大的振動,以免影響機械本身的正常工作及鄰近機設備等的正常使用。
4.設備基礎在滿足上述要求的情況下,應有良好的經濟性。
設備基礎設計的一般步驟如下:
1.了解和分析設計任務,並收集有關的設計資料。
2.根據設備的工作特性、工藝要求及地質條件,初步確定基礎的結構形式。
3.根據設備的底座尺寸,初步確定基礎頂面的幾何尺寸;根據現場地質資料及機械干擾力的大小和特性初步確定基礎的高度及埋置深度。
4.根據地基土壤性質和基組(基礎、基礎上的設備及基礎填土的總稱)重量計算地基的靜強度。
5.根據初步確定的基礎尺寸,計算基組的總質心位置,力求使其與基礎底面形心在同一垂線上,將其偏心值控制在允許范圍內。
6.根據設備干擾力的性質進行基組動力學計算,避免共振,並控制其振動量不超過允許的極限值。
7.根據設備類型採取相應的基礎構造配筋。
8.繪制基礎施工詳圖。
為滿足設備基礎的基本要求,根據不同的干擾力情況,應對基礎做靜力學及動力學計算。在設計中應按國家規范進行分析和計算,並應注意以下要點:
1. 避免基組共振
基組共振時,基礎的振幅將大大增加而影響該設備及周邊設備的正常運行,同時,地基受力也會增加,可能導致基礎產生不允許的沉陷。
2. 合理選擇基礎型式和尺寸
3. 防止基礎偏沉
七 注冊設備工程師的考試條件是什麼_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內育和職業實踐容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公用設備專業委員會負責擬定公用設備專業考試大綱和命題、建立並管理考試試題庫、組織閱卷評分、提出評分標准和合格標准建議。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組成。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行政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7)設備基礎條件擴展閱讀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的執業范圍:
(一)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含本專業環保工程);
(二)公用設備專業工程技術咨詢(含本專業環保工程);
(三)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備招標、采購咨詢;
(四)公用設備工程的項目管理業務;
(五)對本專業設計項目的施工進行指導和監督;
(六)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八 設備基礎承載力要求地基狀態
1。可按照以下公式驗算地基承載力驗算公式為:pk≤fa
式中
fa——
修正後(1)設備對基礎沉降有無要求,如果有,應進行沉降驗算;
(2)設備是否是
九 安裝工程中設備基礎的基本要求是什麼
平面定位及尺抄寸按照圖紙襲及最終招標進行確定,常規為設備底座尺寸各邊各加10-15cm;
砼等級不得低於C20;
若承受靜載壓力的基礎,按照素砼即可施工,為考慮板厚或梁高,因適當按照構造配筋;
若承受長期往復震動荷載的,特別是電機的,應配筋插筋或後置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