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准則金融資產三分類
新准則金融資產三分類是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①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在特定日期產生的現金流,僅為對本金和以未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的利息的支付。
②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又以出售該金融資產為目標。
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交易性為持有目的;基於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做出決策並對其進行管理;以公允價值基礎對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組合進行管理和業績評價。
金融資產減值是什麼?
金融資產減值是指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對於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如有客觀證據表明其發生了減值,應當根據其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之間的差額計算確認減值損失。
⑵ 金融資產的計量基礎指什麼,有哪些計量方式又指什麼,有哪些
金融資產的計量
(一)金融資產的初始計量
計量原則:(初始計量時)以公允價值計量
注意:
※1.相關交易費用(是指與金融資產的購建直接相關的新增交易費用。如,手續費、傭金、稅金等):第一類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其他三類金融資產計入初始入賬金額。
※2.買價中包括的已宣告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期未領取的利息,應單獨確認為「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二)公允價值的確定(重點)
公允價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願進行資產交換或債務清償確定的金額。
(一)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確定
採用活躍市場中的報價。
歸納:
1.資產的公允價值通常應當按照資產的買方出價確定。
2.假如,企業持有的金融資產為了規避風險(如,外幣、儲備等),此時的公允價值一般為要價與出價的中間價。
3.有些金融資產雖然有活躍市場,但是沒有明確的報價(即,沒有出價,沒有要價),那麼此時應該參照同類市場類似金融資產的最近的交易價格。
4.多項金融資產組合,那麼應該根據組合內單項金融資產的數量與單位市場報價共同確定。
企業有足夠的證據表明最近交易的市場報價不是公允價值的,應當對最近交易的市場報價作出適當調整,以確定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二)不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確定
思路:採用估值技術確定。
採用估計技術的依據:
1.相同環境下同類金融資產的市場價格;(重要依據)
2.現金流量折現的方法確定;
3.採用期權定價模型等。
在估值過程中,需要注意:
1.採用估值技術確定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時,應當盡可能使用市場參與者在金融資產定價時考慮的所有市場參數。如,期權的定價模型,通常要考慮的因素有:風險、上行價格、下行價格等。
2.企業應當定期使用沒有經過修正或重新組合的金融資產公開交易價格校正所採用的估值技術,並測試該估值技術的有效性。如,市場條件發生變化,仍採用以前的估值技術、模型,這就失去了應有的作用。
3.同類市場環境下同類金融資產存在的交易價格,始終是估值技術最好的一個依據。
4.涉及到折現率的選擇。折現率一般採用同類金融資產相同環境下的市場利率。
總的指導思想:折現率是實際的利率/市場的利率,反映的是金融資產內含的報酬率。
5.沒有標明利率的短期應收款項的現值與實際交易價格相差很小的,可以按照實際交易價格計量。即根據會計成本與效益原則,不需要再採用復雜的估值技術進行確定。
如,短期的應收賬款,其期限本身就短,沒有必要進行折現,計算折現率。
另外,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的權益工具投資,以及與該權益工具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標明其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
(1)該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的變動區間很小;(如,採用上下限的平均數確定)
(2)該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變動區間內,各種用於確定公允價值估計數的概率能夠合理地確定。(如,採用期望值的原理確定)
總結: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確定,採用市場報價;不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確定,應採用科學合理的估值技術。
三)金融資產的後續計量
(一)原則
1.第一類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處置時,須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的余額轉到「投資收益」科目;
2.第二類金融資產:應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計量;
3.第三類金融資產:應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計量;
4.第四類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處置時,需要將「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的余額轉到「投資收益」科目。
(二)實際利率法和攤余成本
1.實際利率法
是指按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實際利率計算其攤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費用的方法。(指導思想)
(1)實際利率。實際利率,是指將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在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用的更短期間內的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為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當前賬面價值所使用的利率。
金融資產合同各方之間支付或收取的、屬於實際利率組成部分的各項收費、交易費用及溢價或折價等,應當在確定實際利率時予以考慮。
企業在確定實際利率時,應當在考慮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所有合同條款(包括提前還款權、看漲期權、類似期權等)的基礎上預計未來現金流量,但不應考慮未來信用損失。
金融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或存續期間無法可靠預計時,應當採用該金融資產在整個合同期內的合同現金流量。
(2)持有至到期投資初始確認時,應當計算確定其實際利率,並在該持有至到期投資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用的更短期間內保持不變。(如,企業提前收回一部分本金,此時不能調整實際利率,只能改變投資的攤余成本。)
2.攤余成本
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
(1)扣除已償還的本金;(如,提前償還的本金,則計算時要將這部分本金扣除掉。)
(2)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簡單的講就是利息調整的攤銷)
(3)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注意多選題的考察)
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投資收益-應收利息-已收回的本金-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投資收益(即實際的利息)=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應收利息(現金流入)=債券面值×票面利率
1.期初攤余成本
持有至到期投資有三個明細賬: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
「成本」明細登記面值;
「應計利息」明細登記一次還本付息債券到期的利息。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到期的利息直接通過「應收利息」科目核算;
「利息調整」明細倒擠。交易費用實際是調整了債券的溢折價。(溢折價的本質是對實際利率和票面利率差額的調整。市場利率低於票面利率時,溢價;反之,折價。實際利率與票面利率相同時,平價。)
2.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投資收益-現金流入-已收本金-已計提減值准備
「+投資收益-現金流入」體現為「利息調整」的攤銷金額
①投資收益=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②現金流入=面值×票面利率
順序:(把握要點)
①先計算實際利率;
②計算投資收益;
③計算現金流入。(注意:如果是分期付息的情況,那麼每期都會有現金流入;如果是一次還本付息的情況,持有期間是沒有現金流入的。)
(三)金融資產相關利得或損失的處理
1.第一類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核算),處置時,須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余額轉到「投資收益」科目;
2.第二類金融資產:按攤余成本計量,在發生減值、攤銷或終止確認時產生的利得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3.第三類金融資產:按攤余成本計量,在發生減值、攤銷或終止確認時產生的利得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4.第四類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計入資本公積,但在終止確認時轉出並計入當期損益。
注意:一般認為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是指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的金額,計入利潤表的金額,是指計入「營業外收支」科目的金額。利得和損失有廣義和狹義之分,教材這里將公允價值變動、減值損失、投資收益都稱之為利得和損失了。(廣義的概念)
(四)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一)企業取得該類金融資產時
按取得的公允價值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不計入金融資產成本,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二)取得投資時買價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分別應計入「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不計入金融資產成本。
其他三類金融資產對於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的處理和此處一致。
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
投資收益(發生的交易費用)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三)持有期間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息的處理。
1.收到取得金融資產時的現金股利或利息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對於債券性質的短期投資,持有期間獲得的利息處理:
借: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2.被投資方在持有期間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持有期間產生的利息,應計入投資收益。
借: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四)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變動時
1.公允價值上升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公允價值下降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五)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也可能在借方)
投資收益(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同時要特別注意,處置時將該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形成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累計發生額轉入「投資收益」科目: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投資收益
或:借:投資收益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處置時的上述分錄可以合並處理,最後倒擠「投資收益」科目金額。
⑶ 金融資產價值基礎是什麼
金融資產價值基礎有以下幾點:
1.資產的公允價值通常應當按照資產的買方出價確定。
2.假如,企業持有的金融資產為了規避風險(如,外幣、儲備等),此時的公允價值一般為要價與出價的中間價。
3.有些金融資產雖然有活躍市場,但是沒有明確的報價(即,沒有出價,沒有要價),那麼此時應該參照同類市場類似金融資產的最近的交易價格。
4.多項金融資產組合,那麼應該根據組合內單項金融資產的數量與單位市場報價共同確定。
5.企業有足夠的證據表明最近交易的市場報價不是公允價值的,應當對最近交易的市場報價作出適當調整,以確定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拓展資料
金融資產投資與六實資產投資比較
(一)可分割l性
真實資產投資其有整體性要求,亦即,投資者不可能建造1/2的廠房,購買v3台設備,或准備生產經汁活動所需的1/2存貨等;否則,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就會受到影響。而金融資產投資則具有可分割性的特點,例如,從股a發行看,任何一個發行股票的公司都將其總股木按等傾期分為若於股份.山此決定了任何一個投資者都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購買其中某一百分比的股份,而不必v百分百地持股。從而為投資者自由地選擇投資規模帶來了便利。
(二)流動性
投資者若將資金投資T氏實資產.這些資金將在較長時期內受到束縛而不能流動。亦即,無論是固定資產上的投資還是存貨、應收帳款等流動資產上的投資,都有一個回收期或周轉期。固定資產上的投資只有經過一定時期投資收回後才能周轉使用;而存貨、應收帳款上的投資也需經過一定的時間後才能周轉使川.,但在現代市場經濟中.金觸市場高度發達,金融資產上的投資.可以不受時all的約束。絕大部分金融證券.不論其到期期限如何,投資者隨時都可以根據自身的愈願.通過金融市場將其購人或出許.兵有高度的流動性。
(三)相容性
直實資產的不可分割性.決定了在一定址的資金條件下,各投資項目之間往往因資金量的約束而具有相互排斥的性質。金融資產的可分割性.則決定了金融資產其有相容性,I!II投資者可以同時購買兒種或多種金融資產進行優化組合.一般不存在相互排斥的17911 M.
由此可見,金融資產的投資中應餚垂考慮齊金融資產之間的相關性、以及風險、報酬及)〔相互關系問題,並依據風險一報酬的選擇,實現金觸資產投資的優化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