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基礎養老金怎麼算,每個月領多少錢
基本養老金的計算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
(1)基礎養老金=當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1+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其中,當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都是由人社部門統一公布,過去的時候一般稱之為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其實,現在的養老金計發基數,也是根據社會平均工資制訂的。
如果說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是1,退休基礎養老金可以領取40%的養老金計發基數。
由於現在社會平均工資較高,養老保險負擔較重。現在很多個人和企業都會按照最低基數繳納養老保險,這種情況下平均繳費指數也會有所下降。如果平均繳費指數是0.6,退休基礎養老金可以領取32%的養老金計發基數。
假設按照平均繳費指數0.8計算,退休基礎養老金可以領取36%的養老金計發基數。
以山東省為例,2020年養老金計發基數是6573元。36%的計發基數,基礎養老金等於2366元。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的余額除以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
60歲退休,養老金計發月數是139個月。一般來說退休年齡越小,計發月數越大。55歲是170個月,50歲是195個月。
個人賬戶的余額是按照每月繳費基數的8%逐漸積累的,2005年以前是11%。不過之前的繳費基數比較低,實際上積累的余額也不會特別多。一般來說,現在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余額多數在5~10萬元之間。
假設個人賬戶余額是7萬元,60歲退休,每月可以領取505元的個人賬戶養老金。
(3)過渡性養老金,主要是針對當地實施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繳費年限以前的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由於缺少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的。根據養老金計發基數和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過渡系數等因素計算。
Ⅱ 什麼叫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又稱社會性養老金,它是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重要組成部分。新計發辦法規定,基礎養老金是指職工退休時上年度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之和的平均值(即兩個數之和的一半)作為計發基數,繳費每滿1年(含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到月)發給1%。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每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主要用於記載和核算參保人員個人按規定比例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利息,以及積累額變動情況。個人賬戶立即儲存額是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的主要依據,個人賬戶以本人勞動時期的積累用於本人退休後的養老保障,主要體現個人的自我保障,也體現了個人基本養老保險權利義務對等的基本原則。個人賬戶的主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社會保障號碼、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個人首次繳費時間、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個人當年繳費工資基數、當年繳費月數、當年記賬利息及個人賬戶儲存額情況等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方法如下:
(1)當年繳費本金;
(2)當年本金生成的利息;
(3)歷年積累儲存生成的利息。
不管是哪種養老金,基礎養老金也好,個人賬戶養老金也好,對我們來說都是非常有價值的,有了養老金再也不用擔心養老問題了。
個人賬戶養老金是個人工作期間為退休後養老積蓄的資金,是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強制提取的,退休前個人不得提前支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