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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練劍有什麼好處 2024-11-01 19:05:39

新型基礎測繪指什麼

發布時間: 2024-11-01 17:23:37

『壹』 測繪法所稱基礎測繪是指什麼

1. 測繪法中所稱的基礎測繪涉及建立全國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
2. 這項工作包括進行基礎航空攝影,以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
3. 基礎測繪被視為一項公益性事業,並且國家實行對其的分級管理。
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的規定,基礎測繪的具體內容涵蓋測制和更新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
5. 此外,還包括建立和更新基礎地理信息系統。
6. 基礎測繪成果需要定期更新,以滿足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社會發展和生態保護的需求。
7. 基礎測繪成果的更新周期根據不同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求來確定。
8. 以上內容參考湖南省政府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相關條款。

『貳』 測繪法所稱基礎測繪是指什麼

測繪法所稱基礎測繪是指建立全國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進行基礎航空攝影,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的總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十五條基礎測繪是公益性事業。國家對基礎測繪實行分級管理。本法所稱基礎測繪,是指建立全國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進行基礎航空攝影,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測制和更新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建立、更新基礎地理信息系統。

測繪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十九條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定期更新,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社會發展和生態保護急需的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及時更新。基礎測繪成果的更新周期根據不同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確定。

以上內容參考湖南省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叄』 基礎測繪是什麼事業

第一條為了加強基礎測繪管理,規范基礎測繪活動,保障基礎測繪事業為國家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基礎測繪活動,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基礎測繪,是指建立全國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進行基礎航空攝影,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測制和更新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建立、更新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基線向陸地一側至海岸線的海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海洋基礎測繪活動,按照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基礎測繪是公益性事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基礎測繪工作的領導,將基礎測繪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國家對邊遠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的基礎測繪給予財政支持。具體辦法由財政部門會同同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四條基礎測繪工作應當遵循統籌規劃、分級管理、定期更新、保障安全的原則。
第五條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基礎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測繪工作的行政部門(以下簡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基礎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第六條國家鼓勵在基礎測繪活動中採用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設備,加強基礎研究和信息化測繪體系建設,建立統一的基礎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實現基礎地理信息資源共享,提高基礎測繪保障服務能力。
第二章基礎測繪規劃
第七條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軍隊測繪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基礎測繪規劃,報國務院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八條基礎測繪規劃報送審批前,組織編制機關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並徵求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意見。其中,地方的基礎測繪規劃,涉及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或者作戰工程的,還應當徵求軍事機關的意見。基礎測繪規劃報送審批文件中應當附具意見採納情況及理由。
第九條組織編制機關應當依法公布經批準的基礎測繪規劃。經批準的基礎測繪規劃是開展基礎測繪工作的依據,未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確需修改的,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原審批程序報送審批。
第十條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編制全國基礎測繪年度計劃。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應對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需要,制定相應的基礎測繪應急保障預案。基礎測繪應急保障預案的內容應當包括:應急保障組織體系,應急裝備和器材配備,應急響應,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應急測制和更新等應急保障措施。
第三章基礎測繪項目的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下列基礎測繪項目,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一)建立全國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
(二)建立和更新國家基礎地理信息系統;
(三)組織實施國家基礎航空攝影;
(四)獲取國家基礎地理信息遙感資料;
(五)測制和更新全國1:100萬至1:2.5萬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
(六)國家急需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
第十三條下列基礎測繪項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一)建立本行政區域內與國家測繪系統相統一的大地控制網和高程式控制制網;
(二)建立和更新地方基礎地理信息系統;
(三)組織實施地方基礎航空攝影;
(四)獲取地方基礎地理信息遙感資料;
(五)測制和更新本行政區域1:1萬至1:5000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
第十四條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組織實施1:2000至1:500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的測制和更新以及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確定由其組織實施的基礎測繪項目。